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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與上帝聯合的生命

  這是在愛裡成熟達到完全的生命,正如約翰所說,「這樣,愛在我們得以完全(在愛裡我們得以完全),我們就可以在審判的日子,坦然無懼。」(約壹四17)

    信徒因為被愛充滿,沒有良心控告,故此再沒有「懼怕」,上帝的愛也能從他自由地流露,而達到四周的人們。

  我們引用蓋恩夫人「由死亡得生命」的一段來說明:

  受上帝管理──他不再管,他是受管。上帝作他生命的原則,所以不能有所缺乏。他失去了受造的,得著了造物者。失去「一無所有」,得著「一切所有」。

  在上帝裡面有了一切──他不再為自己而活而工作,乃是上帝藉著聖靈在他裡面生活、工作、運動。這樣地一直進步,他就因主的富足而富,因主的愛心而愛(林後三18)。在上帝的裡面,他又得著了一切,不過不是他有,乃是在上帝裡面有(林前三21-23)

  他生活不勉強──上帝的生命管理他,在他裡面工作,非常的自然,好像活出天然的生命一般。百合花的長大,是不必花力氣的,這正是這生命的寫照(太六28)

    他不再想自己,也不想如何動作,他將平時的職守,交給主來工作,來運行,立志行事,成就主的美意 (腓二13,來十三21)

  完全安息──他十分滿意在上帝的裡面。上帝的平安充滿他,所以他的平安,就永不改變(腓四7)。他安息地住在主裡面,並不憂慮他的自己。他不必退到裡面去找上帝,因為他毋須再到裡面去找他。上帝是在裡面,但是他不必到裡面去找他,因為上帝無所不在徒十七28)

    如果在人海中,他就不能揀選海的這一處或那一處,他只需要在這環境之中就好了。

  信徒有無限的喜樂──沒有東西能擾亂他的平安或減少他的喜樂,雖然這喜樂是不覺得的。他有說不出來的喜樂(彼前一8)。上帝給他力量能承當這喜樂。

  他和上帝的旨意和諧──他沒有和上帝分別的意志。這不是說他的意志消滅了,乃是說他的意志,與上帝的旨意和諧,因此他能自由地,喜樂地,自然地,要上帝所要的,超乎一切。

    因為他的意志就是上帝的旨意,他無所愛慕,但他愛慕上帝所愛慕的。因為他已經失去一切抵抗反對上帝的心了。

  他生活簡單──他的生活很簡單,對於自己沒有什麼話說(太十16,林後十一3)。他頂安靜,這並非為自守,乃是因為生活極簡單,一切的言論已成為過去的經歷。在這層屬靈的生命中沒有異象、啟示、夢兆和改變,他已超乎這些之上。因這路是簡單的,在上帝之外不見一物,上帝成了一切事物的中心與根源,上帝也環繞著他。

  一切工作的 界限都被除去,最卑微與最高尚的工作,只要是合乎上帝旨;就一樣的可愛。放下工作來禱告,或放下禱告而活潑地工作都不退縮。在一切的事上,上帝能自由地按 著的旨意對付他。他所有的環境,和生活上的職守,都有上帝在那裡安排。在上帝裡面的人,也知道上帝在一切裡面。最高愛上帝的心,並不要我們放棄對待鄰舍和 仇敵的本分。當我們的靈不過只在「情感作用」中,即在得勝層之前,就必有服事與生活,工作與禱告的界限。

    所以在這一層的信徒,並不貪求大事業,在上帝旨中,時刻都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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