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說:「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嗎?」(太六:20)
也許我們會不知不覺間用一些「行為」,例如靈修和禱告次數的頻密,奉獻的金額,事奉和傳福音的積極表現等等,來作為衡量「靈命成熟」的指標。主耶穌雖然是揀選了我們去結果子(約十五:16),但「果子」是要「結」而不是憑著我們的行為去「製造」出來的。「果子」是生命力的表現,是枝子連在樹上的明證。(約十五:4)
牧
者希望每一位會友都積極去禱告、讀經、參加事奉、奉獻、傳福音等等。但我們若將這些「屬靈的操練」和「靈命成熟」混淆,我們就很容易感到自疚和有挫敗感,
因而失去了時常在主裡的喜樂。我想有不少肢體在這律法主義下事奉得筋疲力竭,也有不少會友因為不能「製造」出牧者所預期的果子而黯然離開了教會。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若我們只是以「行為」作指標的話,我們的信仰就會變成另一個道德性的規條,這是法利賽人的宗教而不再是「因信稱義」的福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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