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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8日 星期五

最偉大的禱告

 

路德說:「主禱文以稱頌、感恩及承認上帝為父開始,並以兒女的敬愛及對父親恩慈的認定,向他誠摯傾訴。就祈求而言,這個禱告是無與倫比的。因此,它可以說是世上最莊嚴宏偉的禱告」。

 

禱告是人與上帝互動最直接的方式,耶穌透過「主禱文」教導他的門徒如何禱告,所以這個禱文成為歷史歷代基督徒最常使用的禱文。為了幫助信徒清楚信仰的內容,建立  正確、 親密的人與上帝關係,不致輕忽或誤用這個最為信徒熟知的禱文,路德對主禱文作了精闢的詮釋。

 

所以我們不難看出,為什麼路德會如此重視對主禱文的教導與詮釋;並將其內容放進他的大小問答中,和十誡、使徒信經等內容並列,作為信徒必讀的信仰須知及實踐依據。

 

在桌邊談論到大小問答時,路德曾表示:「主禱文是禱告中的禱告,是所有禱告中最偉大的禱告。它是最偉大的導師對我們的教導,內容包含了所有屬靈及身體的祝福,亦是人在一切試煉、試探、 苦難中,甚至臨終前,最卓越的安慰」。

 

從這裡可以看出主禱文在路德心目中的地位。因為主禱文是主親自教導的禱告,他教導我們如何禱告,以及禱告之內容。可以說是上帝親自主動將適當的禱文、及禱告方式放進我們口中,使我們對「禱告能蒙祂喜悅及垂聽」堅定不疑。

 

在路德的講道或寫作中,只要論及禱告的本質,他就會不厭其煩地回溯到主禱文。此外,許多路德自己的禱告皆是以他對主禱文的理解作為基礎發展而成的。路德殷切期望主禱文可以作為信徒操練禱告的最佳指引,因為這個禱告同時涵蓋了人全方位的需要。

 

路德就曾在1522年寫的「個人禱告書(Personal Prayer Book)」 中表示:  「當一個基督徒在任何時候正確地以主禱文禱告,或使用主禱文的任何一部份,他的禱告已是游刃有餘(more than adequate)」。

 

因此他力勸所有信徒們習慣以這個平易近人的禱文來禱告。路德對主禱文的理解使我們洞悉禱告的本質,他認為所有聖經的教師皆總結:禱告就是「將心思或意念舉向上帝(the lifting up of heart or mind to God)」。

 

因為他看出禱告如同上帝與人的交談,是出於一種信任與愛的關係而生發出的互動。禱告不是一種儀式化的行為,或是想藉著外表的形式、或我們的努力與熱心,賺取上帝的祝福看顧,甚至操控上帝給人想要的。

 

此外,禱告是父子間的對話,是我們個人親自、直接地沈浸於上帝的恩典中,且藉著信心使得上帝的應許成為我們的祝福。在大問答中,路德就表示我們受到鼓舞來禱告,是由於上帝的命令及應許,因那是不會失敗,也不會欺騙人的。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馬丁路德論基督徒自由


   
馬丁路德的屬靈觀有二個口號︰「基督徒在每方面都是獨立自主的,不是任何人的奴隸。但基督徒在每方面都是負責任的僕人,對任何人都有責任。」
 
他在哥林多前書九章找到這二個口號的印證。保羅說︰「我雖是自由,無人轄管,然而我卻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
 
在羅馬書十三章再次提到︰「凡事都不可虧欠人, 唯有彼此相愛。」
 
愛就是責任,他為愛他的人作了奴隸。
 
加拉太書四章說︰「上帝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而生,使他作律法的奴隸。」
 
路德就是用這兩句似乎相抵觸的話,談論他對自由和束縛的見解。

   
我們不要忘記路德說基督徒的心裡有二個律,一是屬肉體,一是屬靈。屬靈的律佔上風時,他就是個屬靈的人,一個內在重生的人。當屬肉體的律佔上風時,他就是一個屬肉體的人,一個只屬外表、沒有重生的人。
 
路德又說,由於這些分別,聖經講到兩種相對的實情,即自由和受捆綁的情況。

馬丁路德論因信稱義


   
馬丁路德特別強調因信稱義的教義。此教義對基督徒生活而言是一大動力,路德更強調是以基督為中心的因信稱義的教義:
 
首先,最要緊的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完成了 救贖的工作。
 
第二,因信稱義充份表達了主的恩典,是上帝稱人為義,所以人沒有可以炫耀之處,亦不能誇自己的能耐。
 
第三,因信稱義是大好的消息,不能放在角落上,這是教會最需要傳遞的信息;是我們要了解現今的世代必需掌握的。

   
宗教改革提出的教義不單是神學的教義,不單對教會有其重要性,它更是革命性地改變了中世紀的思想和心態,引進現今的世代。
 
我們想明白何謂現代,何謂中世紀,就必需對這些教義有所認識,要再次發掘,再度重視十六世紀的轉變。
 
我們要承認,神學不單與我們的靈魂有益,神學亦左右我們對哲學的態度,即我們的世界觀,也就是我們對生命的評估。
 

馬丁路德對修院制度之否定


   
馬丁路德事奉的重點之一,乃是對修院制度的否定。他不單自己離開修院,結了婚,其妻是個很有個性的人,有自己的主見,但亦能承擔路德的種種情緒。路德實在勇氣不小,居然買了一所修院作為住所。
 
1521年,他寫了一本書《反修院主義》,在書中提出五點不滿之處:
 
第一,他懷疑修院式的願是合乎聖經的教導。
 
他說詩篇七十六篇十一節 指出人若許願就當守願。但路德說很多人許了願卻守不住所許的願,因此他警戒這種愚蠢的作為。其實,梵蒂岡二次會議後,現代的天主教神學家比路德更深入的批評此事。修院式的願與羅馬的法律關係極深,亦受奧古斯丁之害。這在東方教會是前所沒有的。

   
第二,馬丁路德指出許修院式的願與基督教信仰抵觸。
 
他看出修院式的願乃一種追求得救的方法,與前面談過的方濟會式得救的四個步驟有關連︰即人靠自己的能耐追求恩典。因此,他認為修院式的願沒有信心。他引用羅馬書十四章廿三節︰「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來批判。
 
一生強制性的願,不能表達信心的生活。

   
第三,他認為許願違反福音性的自由。
 
他引用約翰福音六章四十四節︰「若不是差我來的父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里來的。」為了得救而許願是錯誤的。
 
既然許願不能使人得救,或更加公義,為何要許呢?
 
他又引用羅馬書三章廿節︰「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
 
基督徒的自由乃是從良心獲得釋放,從行善獲得釋放,因我們深深體會,我們靠的完全是基督的工作。如果貞潔願或整個修院生活是聖潔的話,那麼應當留有餘地,許可人反悔。一生貧窮、貞潔和順服或許可以作得到,但不可強加於人,因福音的自 由必需保持。

   
第四,路德說許願違反聖經的命令。
 
提多書一章十五節說︰「在潔淨的人,凡物都潔淨。在污穢不信的人,什麼都不潔淨。」
 
人當憑信心守誡命。這是路德對修院制度的自以為義的負面反應。

   
第五,路德認為修院制度違反一般常識和人之常情。
 
願若守不住為何要守?當然,現代的修院制度享有不少的自由,人若想脫離這種生活也是許可的,但在路德的時代卻很嚴格。

宗教改革時期的屬靈觀-馬丁路德


    改教運動時期的靈修操練應該以馬丁路德的為主。馬丁路德父親為一礦工,但是馬丁路德卻能進入當時的威丁堡大學修讀聖經科,並且在1512年完成博士學位。後在大學執教,並且著有許多解經書。在研究羅馬書期間,他逐漸明白因信稱義全是上帝的恩典的道理。在研究加拉太書時,明白基督徒的自由。他的名言是「神學出於體驗」。因此要研究馬丁路德的神學必須與他的生平一起研究,看看他如何在生活經歷中表達這些神學。

    深入研究聖經讓馬丁路德更加的認識上帝。他認為天主教整套的神學屬於伯拉糾派(Pelagianism), 即是靠自己努力得救。根據路德個人的經歷,他在爬羅馬大教堂階級時,發現靠自己的力量來改進自己,和加在自己身上各種贖罪的方法,都無法改變他的生命,也 無法洗淨他的良心。路德對解經列下了一些條件:一、解經的人必須謙卑。謙卑是讀經不可缺的,聖經不是人能用自己的能力和智慧去解釋的。路德說:「我們沒有 能力,也不能用人的悟性去解經。」人當謙卑求上帝賜給我們理解力。二、解經另一個條件是適切性。解釋必須貼實生活來應用。例如,人想談論上帝是一位創造 者,他必須先得作個被造之物。三、解經必須符合情感和經歷。他認為,人除非能與自己的情感一致,否則不可能合宜地談論聖經;因為唯有如此,人內心的感受才 能與外面聽到的一致。那些智力很高,在感情方面冷若冰霜的人,即或是教皇或神學博士也不會明白聖經。如何能得合宜的情感呢?只有聖靈能創造這種情感。

  在神學方面,路德強調的是以基督為中心的因 信稱義的教義。說明罪人得救完全是上帝的恩典,人無所炫耀。另外,他認為基督徒是自由的。他的口號說:「基督徒在每個方面都是獨立自主的,不是任何人的奴 隸。但基督徒在每個方面都是負責任的僕人,對任何人都有責任。」路德也指出基督徒心中有二個律,一個屬肉體,一個屬靈。屬靈的律佔上風時,他就是屬靈的 人。

    可見路德的屬靈觀是以聖經為基礎,以遵行上帝的話語為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