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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得救的經歷

  從使徒行傳二章三十七至三十九節,我們可以看出得救經歷的幾方面。

  首先,是遇見復活的基督,認識基督的國度。在五旬節當天信主的信徒,因聽見彼得的信息,得著聖靈啟示,在靈裡看見了在五十天前他們所釘 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已經復活;已經被上帝立為基督了,他們不但看見基督作王,也看見了基督的國度。正如保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遇見復活升天的耶穌一樣。保羅是所有信徒的榜樣,所以保羅的經歷也該是我們每個人的經歷。

  其次,是悔改。聖經中所說的悔改乃是心志的轉變,從為自己活、背逆上帝的道路上,轉向絕對降服,順從上帝的道路。不單是為自己的罪行懊悔而 已。羅馬書第十章九節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奴僕對主人的稱呼),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可見得救必定有完全奉獻、主權轉移的經歷。如同保羅在遇見主後所問的第二個問題:「主阿,我當作什麼?」(徒二十二10)

  二十世紀 初,美國大復興佈道家芬尼。在他主持的佈道會中,每當有人決志信主,而尚未能完全將自己交給主時,他便要他們坐在會堂裡的「焦急板凳」上,直等到他們被聖 靈折服,能夠完全交出才算他們得救。故此,福音的復興,震動了當時的社會,戲院、酒店關門,法院無人訴訟。因為,芬尼堅持,除非個人完全降服於上帝,否則 他無法承認他是真正的信徒。

  第三,是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罪得赦。當人聽見基督的福音,在聖靈感動下必定「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十六8)

    當他在聖靈的光照下知罪時,聖靈也必啟示他,基督十字架寶血的救贖。這時,他就可以奉主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罪得赦。正如保羅向加拉太人傳福音時,基督釘十字架的景像就向加拉太人顯示,使他們能聽信福音(加三1)

    本仁約翰所著「天路歷程」中的天路客的經歷也是如此,他因傳道人所傳生命之道開始奔走天路,開始時他背著罪的重擔往前奔路,他經過窄門,走上窄路,直到他走到十字架,罪的重擔才從肩頭脫落這時他蒙天使向他說:「願你平安,你的罪已得到赦免了。」 (可二5)

    又將他破爛衣服脫去,為他穿上新衣,在他前額作了一個印記(弗一13)

  第四,是領受所賜的聖靈。當信徒悔改,罪因寶血得以洗淨之後,就必領受上帝所賜的聖靈。這是基督徒生命最重要的經歷,就如保羅悔改時,亞拿尼亞對保羅所說的,「主耶穌…… 打發我來,叫你……被聖靈充滿。」(徒九17)

    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基督自己(腓一21)。唯有聖靈充滿及聖靈內住,基督才能成為信徒的生命。總括來說,基督徒最首要的實際,就是──基督的內住(約十四16-20)。這就是新約裡「重生」的解釋──基督的生命再生在信徒裡面。

    我們引用史百克「什麼是基督徒」的結論作為說明,他說:「總而言之,我們的問題:『什麼是基督徒』?可以用這三件主要的事來答覆:認識耶穌是活的。絕對尊他為主。藉著聖靈得著他成為裡面的實際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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