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此部落格請點一下


2020年4月12日 星期日

每一天習慣過奉獻分享的生活


    「我沒有足夠的財物與人分享。」

    若你這樣想,你一生也會覺得沒有足夠財物,也不甘心樂意與鄰舍分享。奉獻的功課為要裝備我們,嘗試把我們以為自己所擁有的,與我們的禱告生活相連,讓我們所有的與上主的心意及鄰舍的需要緊扣在一起。

    如此,我們逐漸在奉獻的習慣中,察覺到自己不是自己的主人,我們只是生命的管家,接受上主託負,守望鄰舍,彼此分享上主所賜的恩典。

  


每一天習慣過克己的生活


    延續大齋期鼓勵信徒禁食克己。克己的功課為要裝備我們,不做慾望可憐的奴隸。禁食教導我們不單只會順從自己的慾望與本能被動地行事克己鍛練我們的意志,叫我們為真理意志堅定,而不會意志薄弱得波逐流。

    若你不能放棄一頓美餐,你怎會體驗到何為飢餓?又怎會為上主捨己?我們要培養出一顆飢渴慕義的心,願意為公義、為和平、為基督在我們生命中復活如飢如渴。

    昔日基督在世也如此度日,讓我們從克己中培養出對上主這份渴慕的心。



默想十架七言


    審判基督的法官彼拉多宣布基督無罪(約一八:38),但基督卻仍要上十字架,這還有公理嗎?若論枉法,再沒有比基督被宣判無罪後仍要上十字架更為枉法的了。民眾寧可釋放一個殺人放火的大強盜,卻硬要將基督釘死十架上!

  基督被釘十字架,四福音記載了祂在上午九時至下午三時這六個小時之內,在十字架上所講的七句話,就是著名的十架七言:

一.赦罪之言(路二三:34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二三:34)耶穌在臨終之時,在飽受痛苦之餘,仍然能懷念着那些釘祂十架的人,為他們求父赦免而不是定罪。基督的仁慈與愛仇敵的心,試問古今中外能有幾許如此心胸!?
二.保證之言(路二三:43

  與耶穌同釘十字架的還有兩個強盜,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其中一個竟然譏誚耶穌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另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上帝嗎?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就對主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由此可見這強盜對耶穌的認識,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故此才會向耶穌說出如此的懇求。沒想到耶穌馬上給他一個保證: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強盜所求的是將來,但主給他的保證是現在,還加上我實在的告訴你有力語氣。這個強盜的得救,帶給後世千千萬萬罪人無限的盼望:只要肯悔改相信,得救是肯定的,因為得救完全是出於恩典,不是因為行為。(弗二:8

三.孝親之言(約一九:25-27

  許多人批評基督教沒有孝道,因為基督徒不拜祖先。其實基督教是最講孝道的宗教,從舊約裏十誡中的第五誡當孝敬父母,到新約主耶穌在十架上將母親託付給門徒約翰的事,在在看到基督教重視孝親。主耶穌雖然飽受着十架之苦,但祂沒有忘記在十字架下站着的母親,並把她託付給唯一在場的門徒約翰。約翰也不負所託,就將耶穌的母親接回家奉養。主的孝道在此彰顯無遺。

四.被棄之言(太二七:46

  基督被父上帝差派到世間來,從一位無限的上帝變成有限的人,已經夠苦了,卻還要被釘上十架去,飽受肉身的痛苦,不過這痛苦還比不上祂被父上帝離棄來得更痛楚。因為上帝將全人類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以往祂禱告都是叫父啊,如今祂要大聲痛苦地呼叫我的上帝!我的上帝!為甚麼離棄我?祂與父原為一體,但因擔當人類罪孽而被離棄,情何以堪!

  據說馬丁路德有次在研讀這句話時,思考良久,不動不食,最後想通了便大呼叫曰:上帝離棄上帝,誰能明白得來呢?

五.苦楚之言(約一九:28

  我渴了簡單的三個字,前一句是心靈的苦楚,現在這句是肉體的苦楚,表明基督在肉身上所受至極的痛苦。上帝的兒子,創造之主,生命之主,何竟要飽受這肉身之痛?這句話也充分表明了祂道成肉身的真實性,祂是一個百分之一百的,有完全的人性,所以祂才會感受到痛楚,這是證明上帝在肉身顯現的真理。(提前三:16

六.勝利之言(約一九:30

  成了。這是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第六句話。按人看來,主耶穌被釘十架是徹底的失敗,祂應該說是完了才是,但祂卻說成了。原來上帝就是要藉着愛子的死,來對付破壞魔鬼的工作,聖經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着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來二:14-15)上帝就是用以死制死的方法,讓主耶穌被釘死,來擊破魔鬼的頭。

七.信任之言(路二三:46

  耶穌大聲喊着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之前大聲所說的最後一句話,是用得勝響亮的聲音來作禱告。可見祂一生都是過着禱告的生活,到生命盡頭還是以禱告來結束,完成了父上帝對祂的託付。(詩三一:5



復活期的靈修


          復活節期Easter season是指自復活節主日算起之後五十天的節期,又稱為「五十天的大日子」(the Great Fifty Days),從復活節主日的黃昏到聖靈降臨主日的五十個「大日子」,大約有七個主日,我們稱作「復活期 Easter Season」,這是在基督教年曆中,最富慶典及歡樂氣息的節期,所以傳統上教會此時用白色或金色佈置聖壇或作為節期代表的顏色。

   
這段節期間主要是紀念基督復活與升天,以及在歷史上第一個復活節時賜下的聖靈(約翰福音20: 22-23)等重要的事蹟及其意義。到了大約第四世紀,這節期中的第四十日開始有「升天節 Ascension day」的記錄,這節日通常是在禮拜四。升天節是紀念耶穌升天離世,升天節後的十天有稱作Ascensiontide,信徒專注等候聖靈降臨節,在升天節(日)後的主日,又有傳統稱作「希望主日The Expectation Sunday」,強調信徒等候、期待基督應許的保惠師聖靈的來到,也期待主的再來。

   
古代基督教團體,稱這段節日為「逾越Pasch」節期,Pasch這個字顯然是由希伯來文pesah引申而來,這個字含有「釋放deliverance」以及「逾越、跨越、通過passover」之意。

   
其實這個古典的意義,對我們的靈修是非常有助益的,第一個逾越節使得以色列人整個民族的命運得以轉變,從被奴役的、受壓制的,逾越到一個有尊嚴及身分的民族,成為上主的選民,他們有新的目標,向著那流奶與蜜的土地前進,磨練再前進,他們的子孫有新的前途,不必過著生命沒有保障,前途沒有希望的日子。

   
新的逾越節期,道成肉身的基督,以復活的行動逾越了死亡,上主偉大的救贖計畫,進一步的實現了;因復活的事件,彌賽亞經由受苦而進入了榮耀。門徒們由對耶穌片面的認識,以及因為耶穌受死所帶來的理想的幻滅裡,逾越到充滿了盼望與生命活力的使徒。當時跟隨他的人,也有了新的盼望,在基督裡也能逾越死亡對人性的種種限制,從而有一個復活的、活生生的、充滿盼望的生命。教會也因他們這樣的逾越而誕生。

    歷代的信徒都可以經歷這樣的逾越,不但是因為接受主耶穌那時刻生命所造成的轉變或逾越,一個與上主隔絕的生命,可以逾越到與上主有緊密關係的生命。此外,歷代信徒也在靈修生活上,常常經歷新的逾越,跨越過人生或人性種種的限制,向著那更美的靈性生命邁進;也就是讓生命常常逾越,日日更新。

    作為現代的基督徒,在復活期我們的靈修也應該有這向度的反省與默想。因為現代的信徒,很容易陷入社會結構所設定的生活節奏中,工作的效率提升已經牢牢地主宰了我們大多數的思緒及生命能量。難道我們仍要停留在這樣的壓抑與侷限的生活中嗎?復活的力量是否可以再次發動我們生命的能量?使我們有新的生命目標,新的盼望與動力,可以跨越種種的限制,讓靈性生命再次攀上一個新的情境。

    所以建議我們在這節期中,先在生活上作出一些調整,每日留出一段時間作為特別的靈修,默想基督復活的力量如何在你身上彰顯,使我們可以逾越那擺在我們前方的困境,我們可以逾越一個死氣沈沈,沒有生機的生命狀態。我們也可以逾越那種對社會的潮流毫無招架之力的生命。同時,我們也可以為家庭或個人的生活訂出新的目標。

    在牧養上,大齋節期(或四旬期)的四十天,是一個推動信徒守齋戒、刻苦、內省的靈修實踐。復活節期的前四十天,則是一個慶祝的操練。我們可以實踐將喜樂分享給周圍的人,探訪有需要的人。

    此外,初期教會在基督復活到升天前門徒與主同處,一同學習,所以這四十天也可以作為一項特別的進修或操練,在更深認識信仰,認識我們的主耶穌等目標下,進行四十日的進修。意即大齋節期的四十日是認識自己,復活期的四十日,是認識主。升天節後的十天,是一個預備自己,預備聖靈將臨的重要節期,預備將要面臨的蛻變。往後我們更在聖靈的保守中,將充滿生命力的信仰實踐在生活中。

復活節的由來與真義


    在西方復活節(主復活日)是一個的重要節日。他象徵著重生與希望,為紀念耶穌基督於公元3033年之間被釘死在十字架之後第三天復活的日子。通常與耶穌受難日一起放假。今天,許多與復活節相關的民間風俗都不是起源於基督教的。耶穌基督只吩咐門徒要記念自己的死亡。

    復活節原本是古代異教的「春節」,是慶祝春回大地一切恢復生機的節日。復活節可追溯到古巴比倫的愛情、生育和戰爭女神『伊什塔爾』(Ishtar)。後來,此女神變成了西歐的黎明和春天女神 Eastre(證據之一是兩個名字相似的讀音)。另一證據是 Eastre 此字有東方(即 East)的含義,因太陽是從東方升起的。

    亞歷山大·希斯洛普著的《兩個巴比倫》說「Easter」『音譯『伊斯特爾』,即復活節』這個詞是什麼意思呢?Easter是個名字。源自迦勒底,跟基督教沒有關係。Easter其實就是『阿斯塔特』,即天后『貝爾斯特』的頭銜之一。考古學家萊亞德在亞述的碑銘上發現,『貝爾特斯』這個 名字就是指古巴比倫的生育和戰爭女神『伊什塔爾』。這就是『復活節』(Easter)的來歷。

    復活節會在每年春分月圓之後第一個星期日舉行,因為春分之後便開始日長夜短——光明大過黑暗,月圓的時候,不但在日間充滿光明,就連漆黑的夜晚也被光輝(月光)照耀。由此,這正好是耶穌復活——光明戰勝黑暗的寫照。

    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在公元325年召開第一次尼西亞公會議,訂明了復活節是星期日,因星期日被教會視作為安息日,即耶穌死而復活的日子,所以復活節就在每年春分月圓後第一個星期日舉行。

    此後每年321日以後,出現月圓後的第一個星期日,就是復活節,惟計算復活節的方法,自古以來均十分複雜,拉丁文Computus(計算)一字更專指計算復活節的方法,而羅馬教會及東正教會的計算亦略有差異,令東西方復活節可在不同日子出現。

    1997年,國際普世教會協會在敘利亞召開會議時,曾建議改革計算復活節的方式,並建議統一東、西教會的復活節,但至今絕大部分國家仍沒有跟隨。

    在西方,與復活節相關的物品有復活節兔和復活節彩蛋。傳說復活節彩蛋都是兔子的蛋(但事實上,兔子其實是不下蛋的,所以復活節彩蛋其實都是雞蛋),有些人喜歡在蛋上畫各種各樣的鬼臉或花紋。而這些民間風俗都是起源於非基督教的。

    因這節日的淵源最早並非來自基督教,所以仍有一小拙信徒不守這復活節,其實我們要看的是這日子灌予的意義,基督復活這歷史事實總在一年中某日發生過,復活節不記念,推動這種記念那又應在何日呢?

    基督耶穌捨命釘上架的愛,應全人類一同記念,我們也不是在推動全球使更多人認識並得著救恩嗎?生命的活復,帶來我們人類的希望,就如春臨大地一樣,盼望我們一同記念,感謝主的救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