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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 星期一

奉獻的根據


  一、認識上帝的主權

  羅馬書第十一章三十六節至第十二章第一節:「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做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所謂奉獻,並不是我們給上帝面子,就好像上帝很窮,沒有僕人,少我這個人就不行。乃是把屬於上帝的歸給上帝。主耶穌說:「該撒的物歸給該撒,上帝的物歸給上帝。」

    奉獻是讓我們認識上帝是主。我們以前是撒但的僕人,現在歸向了上帝,就是上帝的僕人,我要一生一世服事他,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的(羅六 16-17)。 如果我們現在不順服他,將來主再來時也要順服他,但那時會羞羞慚慚的。主耶穌說:要把他們丟在黑暗裡面哀哭切齒!今天的奉獻是預備我們將來能夠進入他的榮 耀。我們的生命氣息都是屬於上帝的,交給他是理所當然。對上帝的主權有認識的話,就知道如何奉獻。耶穌救了我們這些罪人,我們理當為他而活。

  有一位信徒名叫腓力自述奉獻的經驗,他說:「當我十四歲時,曾聽講道,題為『你屬於上帝』,大受感動。回家之後,立刻關上房門,仆倒在地,禱告說:『上帝啊,拿我去吧。我原屬你!叫 我遇見該行的義事,不再需要自己的勇氣去作;遇見不該行的惡事,使它永無試誘的力量能壓倒我。』自那晚起,上帝就保守我一直如此!我今屬主,主亦屬我,非暫數年,乃是永遠!」

  二、根據上帝的愛

  哥林多後書第五章十四、十五節:「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

    我們得救是因著基督大愛的激勵(如洪水急流衝擊),使我們願意為替我們死而復活的主活,而不再為自己活。所以 我們要追求得到聖靈中的愛,常活在上帝的愛中,才能真正的奉獻,並奉獻的完全。

  下面是一位印地安酋長奉獻的經過:

  從前在美國的土著印地安人,如同野人一樣,多數是在樹林獵取野獸過活;所以他們最寶貴的就是吃飯喝水用的碗,刀或者來福槍。有了這些東 西,到處可以過活。一天,有一個傳道人到他們中間傳揚福音。他們中間有個酋長,十分專心聽講。當傳道的說到主耶穌怎樣離開天家,為愛罪人來到世上,他就心 不期然的愛慕耶穌。於是離位,走到傳道的面前說:「我將我的刀給耶穌。」

  以後他又聽到主耶穌怎樣在世作人,「本來他是富足的,卻為我們成為貧窮,叫我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他就第二次起來,走到傳道 的那裡說:「我要將我的碗獻給耶穌。」他再聽到惡人怎樣憎恨耶穌,怎樣逼迫他,想要傷害他;主耶穌怎樣的好,怎樣的慈愛反倒被人怨恨;他就牽了他的馬來, 又到傳道的面前說:「我將我的馬給主耶穌。」

  他還能再獻 什麼?他已獻上他所最貴重最有用的一切了。他仍歸位聽講,聽到主耶穌怎樣被辱罵,受鞭打,頭戴荊棘冠冕,最終被人釘在十字架上,兵丁用槍扎他的肋旁;怎樣 為他的罪捨身,怎樣為這可憐的印地安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他就兩淚交流,跑到傳道的面前說:「我將我自己獻給主耶穌。」

    真的,這一件正是主耶穌所要的。

  弟兄姐妹,或許你已獻上許多金錢、時間、力量、以及許多別的東西給主耶穌;但是,你已將你獻給他了沒有?我們要像馬其頓的信徒「更照上帝的旨意,把自己獻給主。」(林後八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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