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此部落格請點一下


2023年1月5日 星期四

禱告的神聖性關注

 

    禱告蒙上帝應允,在基督教的神學理解裏,不當單看為神秘現象,只能將它看為一種奧秘現象。

    奧秘之不同於神秘,乃在於奧秘是一種已經解開,是可以理解,但不能完全理解的啟示事實。救恩和救恩的經驗就是這種開啟的奧秘,救恩不是不可理解的神秘經驗。當我們奉主的名向上帝禱告的時候,上帝在基督道成肉身裏所成就的救恩,將這奧秘開啟,讓我們可坦然無懼的來到上帝面前,蒙恩惠、得憐憫、作隨時的幫助。這是上帝在基督裏與我們同在的得明證;它雖沒有神秘性卻大有奧秘性。

    這奧秘是神聖的,更是不可侵犯的。為此,我們應當小心,因為凡以人為本,隨己意的禱告,是侵犯上帝,上帝可隨時毀滅。亞倫的兩個兒子獻上凡火的結局當引為鑒戒。(利十1-7)

從宗教和神秘的運作層面來看禱告行為和果效

 


    除了信心和信仰的解釋和答案外,禱告和禱告行為的功效仍是離不開人、人文和自然科學現象的裏解。為此,教牧及神學界不應魚目混珠強制認定所有禱告都必有超人為的效能,來標榜禱告和禱告行為的重要性;來導誘人禱告,威脅人不可不禱告。

    話雖是這麼說,然而從哲理的分析和神學的立場來說,禱告還是有一種宗教神秘的層面是理性不能理解的。這些事叫人雖難信其有,但絕不能定其無。這些宗教裏的神秘現象,康得稱之為意識界的真實,護道家巴斯卡謂之為心性現象。誠如巴斯卡所說:人心自有其理乃人的理性所不知之理。正因為這個緣故,禱告和禱告行為的功能雖可用生理和心理因素功能來理釋,可從文化和社會的角度來分析,也可從政治和經濟的層面來解釋,但最終還是離不了宗教和神秘意義的範籌。

    其實,人常是藉着這宗教的神秘意義,故意將上帝的一般恩典和普遍啟示神話化了。宗教和宗教行為的迷思和神話化,雖會加增這些行為的神秘性的力量,但對信仰來說,一不小心,它倒會削弱了人的信心,敗壞人的信仰。為此教牧及神學在談到禱告的論題時,應當儘量避免神話迷思性的解讀,免得誤把那寶貝的真道丟棄,只保存那裝有真道的瓦器。在實際的教牧工作中,我們更不應利用禱告的宗教神秘意義來鼓動鼓吹信徒參與禱告、多多禱告。這樣我們才不致將異教之風帶進教會,動搖信心,敗壞信仰。

    新約神學家布林曼就是針對教會過分的將自然現象迷思神話化,而提出了所謂的貶神話的聖經解讀。他的這種作法很明顯的是出於他對上帝和上帝作為的不信,和他對教會傳統信仰行為誤導的一種過分反彈。然而分析的深層一點,當我們這些蒙上帝揀選恩眷的人,不能真誠踏實的解讀上帝的話語和上帝的作為,又在有意無意中照着異教的方式禱告時,我們怎能怪責別人對我們的誤到過分反應和反彈?

    無可置疑,禱告的宗教和神秘意義是人所不能理解的,但藉用這不可理解為理由來發掘其中的神話和神秘功能,無疑的是忽略了基督教的神聖性,更是愚蠢的將那永生之道貶為神秘宗教的無稽之談。這不但不能增進人的信心,反而破壞人的信仰,將真道信仰轉而成了迷信。只怕我們這些自以為敬虔者的錯誤,與那些不信者謬論相比之下,可是有過之而無不及!

從經濟和政治的功能角度來看人的禱告行為

     從人的宗教行為角度來看,宗教本就是一種工具,禱告行為當然也不例外。一般來說,經濟的效益和關切是福分,越多越好;而政治的效益和關切乃是能力和能力的應用,當然也是越多越好。

    看看一個國家,特別是那些以宗教為本的國家,不論是猶太教、基督教、天主教或伊斯蘭教,全都會利用宗教和宗教行為來規範人民的道德和倫理;進一步的就是利用宗教和宗教行為來均平財富和政治資源。禱告也會自然的因着它的神聖性被利用,成為經濟和政治措施不可責疑的一個環節。

    正為這個緣故,在國家和國家祭司作為靈界仲介的聯盟和相互利用的架構下,禱告行為必會盡其能的奴役於人。這一切給人看到的全是人如何可以利用禱告來達到國家和個人的私利和私益。這就是所謂的宗教在國家政治和經濟裏的「神秘」功用。

    這種禱告行為的必然和效果本就是為要成就在位者或當權者的政治和經濟意念。所以這些功能難被喻為神聖作用,因為它只是人為性的必然現象。一不小心,教會和教牧無形中會很容易的落在這種錯謬中,將禱告的經濟和政治一般效益當作啟動上帝作為的機制。

    再拿個例子來說,教會為得着國王或在位者的恩寵,為他們設宴祝禱。事前大事鋪張,事後爭功求利。美國每次普選竟有教會特別為候選人,禁食通宵禱告,呼天喊地,無奇不有,這和廟祝廟會有何不同,真是叫人痛心。

    為國家,為在位者禱告,本是聖經的明訓。但是曾幾何時,我們竟然讓那些異教之風吹入了教會?

    教會和信徒在政治和經濟上的定位應是上帝在世界的光,世界的鹽,也是那建在山上的一座不能隱藏的城(太五13-15),是上帝慈愛、信實的見證。基督徒與異教的禱告不同,其實就在於我們對這些真理的識辨和悟性的交付。

 

從文化與社會行為層面來探討禱告行為

     人的文化和社會行為是不能脫離人的群體性和社會性。換句話說,人為社會和文化性活物是必然會有文化和社會的行為;禱告行為當然也不會例外。雖然禱告原是個 的敬虔表現,但無庸置疑,人總希望得着別人的認同,希望別人與他一同禱告,更希望別人知道他禱告的內容。這種識辨讓我們看到禱告行為的文化和社會意識和價值,而禱告的功能和果效也有形無形的在這樣的文化和社會意識裏得着彰顯和肯定。

    換句話說,禱告是文化和社會的行為,它會要求他人的個人參與,團體性的參與,群體性的參與,甚至民族性和國家性的參與;人越多,聲音越大,詞越達意,就越有煽動性,越有勸服力,更可有驚天動地感人之效。這正是為什麼早期君主會有昭示天下,代民祈天之舉;其主要原因無非是要啟動文化社會意識的說服的功效。

    今日教會崇拜的公禱,禱告會的同心開聲禱告,小組集合的禱告,都無不帶有這種隱意,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常聽到人說:「相聚禱告的家庭,必相持守長久」 (Family that prays together, stays together)。教會也常會鼓勵信徒參與小組,同心禱告,將禱告的職事視如沙場爭戰:同志應當並肩,信徒應當同心;又以亞倫、戶耳之扶摩西手臂喻為以禱告同心扶持支助事奉;代禱的職事也因此得着堅定;我們又認定一人禱告力量微小,多人同心,力量必可加增;教會信徒交情更可因此得着堅固。這一切都是因為 同心禱告的人必會同心事奉,不易分歧分裂。


    當人們肯在一起禱告時,人在這種現象中除了表示和承認自我力量的微薄之外,也自然是進而有了群體性的肯定和參與,更會因有了參與而有所共同的識辨和委身;接着就是共同性的相互諒解與肯定。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公禱和共同禱告的果效除了上帝的特別祝福外,無可懷疑仍然是這種文化和社會因素所造成。無可否認,這也可說是上帝藉着文化和社會因素來成就他的眷顧作為。這些也都是一般人不肯忽略的見解。

    拿個例子來說,教會重要會議,在雙方激烈辯駁之中,常有一方就在痛失城池之際,即以靜心追求上帝的旨意為由,臨時要求暫停會議辯論,讓大家撥出時間禱告。當時因時所限,主席只好宣佈凡要禱告者,可到隔壁房間自由禱告,他其與會者當可心裏禱告,會議仍得繼續進行。結果竟是誠然沒有一人出去禱告,個個認定會議重於禱告。這豈不是說:我們可以不禱告,但不可不參加會議和辯論。其實,那些人要求禱告,只是藉口,是為緩衝局勢而已,實有虛妄之嫌。這種態度誠然是想借重禱告的社會群眾說服性,達到自己的目的,重人為的計數過於對上帝的信靠和禱告的奧秘功能;誠然是對上帝的奇妙感動作為未能有完全託付和信靠。


    說句實話,人太容易將禱告的文化和社會現象屬靈化、神蹟化和神話化。更容易用禱告作藉口、作工具來達到個人的私利和目的。這是對上帝和真理的污衊。


    教會應有公禱和共禱,也不反對禁食禱告。但若標榜禁食禱告,公禱和共禱來作為可以激動聖靈工作,得着上帝祝福的工具,那明顯是忽略了上帝和聖靈在上帝普通恩賜裏的作為,更不必說上帝的特別恩典和作為了。禁食禱告,公禱和共禱的功效除了聖靈和上帝的特別賜福外,我們仍不得否認那可也是上帝在人的文化和社會行為中,在一般恩典所給與人祝福,禱告行為的文化和社會意義仍是不可忽略的。

   

    為此,教會、教牧若以此為由,竭力鼓吹禁食禱告,公禱和共禱,豈能避免虛妄詐欺之嫌。

 

從人類的生理和心理需求層面來探討禱告行為

     從人類的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來看,禱告是生理和心理作息的一種必要和必然:人在忙碌的生活中必然有其喘息的需求。為此,不論從生理或從心理方面來說,人必然會在某種激烈動作之前、之後都有這些稍息性的動作。這些稍息的動作有鎮定心思、集中思考和事後反省自悟的作用。

    在形態上,我們可以將這一切行為在人宗教性的預設意識中歸納為禱告行為。從行為的習俗和慣常運作中,我們的下意識也會將這些行為彙集成為一種慣性反應行為,而視之為一種類似禱告的行為;它又會在慣性反射和反應的作用下,催逼我們將它定為一種促成有效成果的因由。這麼一來,它也就會讓我們有意無意的相信這種行為所帶給我們的功效而肯定這種類似禱告的行為。這就是宗教心理學所謂的迷信性的自圓性理想(superstitious self fulfilling idea)。


    無可否認,生理和心理的反射性禱告雖有其固定的價值和作用,它也仍可在上帝的普遍恩眷的原理下成為人的祝福和幫助;但在哲理神學的本體性分析下,我們也只能 將它定位為生理和心理上的慣常作用和反應,不能將它視為純信心和純信仰的行為和行動。無可懷疑,它雖可帶給人生理和心理的慰籍,安寧和福分,但在這幾點上,我們仍分辨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禱告的不同。

    所以說,這種禱告雖是有益,但無助於信仰的長進,不宜暢行。

 

哲理神學對禱告的必須性肯定

     在悖反律的架構下,我們可以認清上帝的絕對主權和作為並沒有剝奪人的自由,也沒有容忍人的懈怠;上帝的恩眷和護理是斷不會容許人不盡他當盡的本份。正為這緣故,對基督徒來說,有了對上帝真確的信仰就不會消極的發問說:既然上帝預定了一切我們還有何主權、自由可言?也不會說:上帝既然已有其美好的眷護和奇妙的安排,那我們何必還需要禱告?

    相反的,正因為我們有了對上帝真確的信仰和信仰的宣告,我們可放膽,又可放心的說:上帝既然已經本乎他的美意預定了一切,又在他的善良和美意中預備了一切,這位恩慈的主既然吩咐我們要常常禱告,不可灰心(路十八1)那麼我還等什麼,還懷疑什麼,還為什麼不快快禱告?我們不但可以本着上帝所賜的信心,更可照着上帝的吩咐,盡情逼切的禱告來享受上帝的同在和他所賜人意外的平安,讓我們的心懷和意念得着保守,讓上帝的名得著稱讚!(腓四6-8)這才是真理的教導。


    很明顯的,今日的教會對禱告的真理常停留在宗教習俗和心理的層面上,也只在這些事上兜圈子,其結局必然是將基督教的真理和信仰貶低了;在這種層面上,禱告也只能用功利和交易的思考來理解。這樣一來,我們的禱告和異教徒及一般人的禱告就是大同小異了,還不只都是一些宗教性的操作和操練,不再是真信仰和真信心的行動,失去了聖經所說的功效和生命進深的體現。

    所以說,從哲理神學的立場來看,禱告不是一個工具,乃是一種不可缺少的必須。誠如信仰與信心一樣,它不是為了要從上帝得着什麼;它是一種當行、也是一種必然的行為。其實,我們禱告,若就是沒有從上帝得着什麼的話,禱告仍然是我們不會不行的事。禱告本就是一種本體的目的行為(it is an end in itself),不是為要達到某種目的的工具行為(it is not a mean to an end)。唯有這種行動和運作,禱告才可說是真信仰的表現,是對上帝的信靠和交付。真情的禱告本就當是如此!

 

禱告的必然和必須性肯定

 

    當我們堅定了上帝的恩眷和護理的信仰時,我們無疑的是願將自己交付在上帝的手裏。這是禱告的要決和必須。禱告不但是求告上帝,而是交付上帝。這裏我們發現了一個好吊詭背正的思想,上帝既然是全知、全智,他也是全善、全能,終必救助我們,那他為何還要我們禱告,到底我們為何還需要禱告?

    在康得的哲學思想中,他提出一種所謂的悖反律原理(Antinomy)。他認為自然界有四種等力並稱悖反律的肯定,這就是:


1.這世界的時間和空間是有其局限,但在這局限的體悟中我們竟然可以得着其無限本質的肯定;


2.組成這世界的物質元素本就是局部個體裏的單純物質,然而實際上世界裏的任何物質誠然絕對不會是單純的;


3.自然界的因果律是一種必然,但在這必然定律中竟然存在着一個至高的自由律;


4.自然界中必有一位絕對存在(Absolute being)的創造者作為自然的終級因由,然而這位終極的因由竟是無有存在(Nowhere exist),或不可能有存在。


    很明顯的,康得乃是用這種悖反律來說明瞭兩件事:

1)人的思維是有局限性的;

2)我們仍可藉着人思維的局限肯定上帝的創造和作為的無限性和超然性。

    從神學和倫理學的角度來看,這就是肯定了上帝和上帝作為的無名性和無情性;而人也只能從他的有限中去理解上帝的無限,更在上帝的無限中才可以瞭解人有限中的無限。

    在這種理解架構裏,上帝的眷顧和護理教義就容易解說得多了。上帝的眷顧和護理並不排除禱告的必須,相反的更是肯定了必須禱告的教義。上帝的恩眷和人的祈禱不是兩個命題,而是一個命題的兩極,在悖反律原理理解下,不單是可以並行相符,而是本為一致。

教義和信仰對禱告的肯定

     其實,在思考禱告神學時,我們絕對不能忽略教義裏有關上帝的恩眷和護理的真理。基督徒的禱告與一般人的禱告最大的不同乃在於它不單是一種宗教性的自然反射性行為(Natural Reflection),而是一種信心在信仰裏的正常和必然回應。


    從神學的觀點來說,我們的禱告不是,也不應該單是危難中或歡悅中的反應,而是我們心靈裏對上帝和上帝真理的啟示和恩召的必然和正常回應。說的白一點,禱告不應是宗教型的反應(religious reaction)而是真信仰的回應(Faith Response)。

    禱告雖有被動性的成份,但絕非純被動的;它乃是信徒在神的主動和人的被動的相互運作中的一種主動性回應,也就是當人聽了上帝的呼召時的 回應不是反應。

   
希伯來書的作者明說: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十一7

    雅各說得更白:應當求那厚賜於人也不斥責人的上帝,主就必賜給他。(雅一5

    因為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
    為此,簡單的說,我們禱告乃是因為我們清楚知道上帝是一切福份的根源,也是一切的根源。其實,對上帝作為的真確信仰離不了兩個基本母題:

1)上帝的全權、尊榮、 威嚴,

2)上帝的恩眷和護理。

    前者為對上帝本體的認識,後者對上帝與他創造的關係認識的結果;前者為後者之基,後者為前者之現,二者合一、成全完備。這就是我們對上帝的基本信仰和教義。
    一般信徒對神的全權、尊榮和威嚴不會有所質疑,但對上帝的恩眷和護理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作為,有時卻難於肯定。事實竟是,歷代以來倫理界有關惡的疑難(Problem of Evil)經常會隱隱約約的擾亂我們的思想和信心。約伯的經歷雖常是我們苦難中自慰的榜樣;雅各亦就此提醒我們:你們聽見過約伯的忍耐,也知道主給他的結局,明顯主是滿有憐憫,大有慈悲(雅五11);然而,我們還常會發問:除了禱告和交付以外,我們還可作什麼、能作些什麼?我們竟是這麼無能!

    然而,事實和真理本來是如此,上帝萬事都能行作,但他仍讓我們活在苦難中、無能中。上帝本就是這樣要我們藉着禱告學習自己原就是人,使我們明白他的慈愛和憐憫、可學習忍耐謙和,更讓我們可以因他的尊榮和大能學習禱告,來瞻仰和經驗他的奇妙和榮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