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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7日 星期四

「屬靈」就是「屬上帝」

 


    講到「屬靈」,簡單說就是「屬上帝」;「靈修」簡單一點用天主教的講法,就是「神操」;靈就是上帝。當講「靈性、靈命」時,就是我們這有肉身、會朽壞、有性慾、有食慾,且跟其他不信主的人,甚至動物、植物一樣,都渴望生命的延續和豐富。

 

    動物、植物、人,都有物質上的需要,包括食和性,但我還是說,對人來講會發現,即使這些滿足了,我們還有需要;而且即使在這些看起來非常物質、肉慾的滿足,也跟靈性有最直接的關係。照一些調查報告顯示,越敬虔的夫妻,性生活的滿足度越高。恐怕越是放肆的這些影歌星,有很強烈的藥物等刺激,但滿足度並不高。這一點不稀奇,在吃的事上得到最高滿足的,我懷疑會是那些美食專家或皇帝、所羅門,而恐怕是那些常常需要流汗才能餬口的勞工階級;他們在汗流滿面才能餬口的時候,有最大的滿足。

 

    現在要說的還不是這些,而是即使在這些之外,相信在謝飯、有婚姻、性愛生活、吃喝玩樂聽看時,因為我們的上帝是靈,祂按著祂的形像造了我們,我們活在世界裡的每一件事(包括對知識、真裡的追求,雖然這好像比較不是物質層面,但還是有的),對基督徒來說,都應該是屬靈的。因為在作這些事時都是倚靠上帝、享受上帝,而有更深度的喜悅和滿足,以及對上帝的盼望和渴慕。

 

    英國清教徒時這種情形比較看得到,包括清教徒之後所產生的那些英國的政治家,以及劍橋、牛津大學在清教徒之後產生的那些科學家,他們敬業的態度,對學生、對專業的要求,不像現在可以想到的那些尖端科學家的怪癖,或不人道的虐待、壓榨研究生的地方,他們對上帝有很強烈的敬虔、敬畏和尋求,也將之表現在他們的專業、工作、對人處事的態度上。

 

    一個屬靈的人對上帝的追求、渴慕、喜悅、盼望,能讓我們對這物質世界、今生一切事情有更美好的結果。因此我覺得有兩個「二分法」還是需要的,一個,重生是必要的,就是約翰福音3:5-6,耶穌所講的,「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在這裡問大家:「你重生了沒有?你是不是上帝的兒女?」是上帝的兒女會聽上帝的聲音,對上帝也應該是渴慕的。有哪個小孩不希望被父母抱著?尤其越小的孩子越希望媽媽抱著,他才有安全感。什麼時候讓小孩慢慢獨立是另外一回事,但小孩子有這特點。這就是耶穌說的,「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你可以很成熟、聰明、穩重、勇敢,但你對上帝的那種依賴、渴慕、喜悅,跟小孩子看到媽媽一樣,那樣的高興、需要。

 

    但聖經裡講得很完全,沒有只是說天國裡的都只是像小孩子,聖經裡同樣有講我們要脫離那些孩童的事情。我想,「要像孩子」的是那種對上帝的依賴、喜悅、信靠越來越強,這叫屬靈。相對的,有這種依賴、喜悅、渴慕,所表現出來的是更多成熟的表現,就是哥林多前書13章講的。講愛的時候,又講「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丟棄了。」(林前13:11

 

    保羅在講愛,為什麼又講到孩子?我想就是小孩子不懂得愛人。孩子是很可愛,但墮落的天性是自私的,所以不會去愛、體貼、捨己。但如果我們領受了上帝的恩典,越來越強烈的像個孩子渴慕、需要、盼望、喜悅上帝時,所產生的結果就是我們會有上帝的個性、性情,就是有一種不自私的愛給人。

 

    有個電影,葛雷哥萊‧畢克(Gregory Peck)演的《鹿苑長春》,英文是 Yearling”。在美國開拓時期,那時人都很敬虔。有個美國家庭裡的一個12歲男孩子喬弟,那年他爸爸忙農事時腿斷了,這孩子必須很獨立、刻苦工作,種玉蜀黍、餵牲口,擔負起家庭的責任。

 

    他們家後院有好幾個墳墓,因為媽媽生的好幾個孩子都死了,剩下他一個。他跟媽媽感情不大好,覺得媽媽很冷酷。其實媽媽非常愛他,只是在那拓荒的環境裡很辛苦,需要很堅強,又死了那麼多孩子,一直很傷痛。

 

    一天,他在野外找到一隻迷失的小鹿,非常喜歡的帶回家。但媽媽看了臉色就很不好,因為知道會發生什麼事。爸爸臉色也不大好,但因為是孩子,那麼辛苦,又那麼喜歡,就讓他養下來。不久,他們擔心的事發生了:小鹿開始吃他們種的玉蜀黍。媽媽說這鹿不能養,孩子捨不得,覺得媽媽殘酷,就說把鹿綁住。但媽媽說,鹿是野生的,不能天天綁它。這也是真的,但怎麼辦?鹿會去吃玉蜀黍的嫩芽,他們一家人第二年冬天就沒有東西吃,就要餓死。但喬弟很愛這鹿,就說我來作籬笆,圍住玉蜀黍田,不讓鹿進去。他真是拼命加倍幹活兒,日夜不休。但他是孩子,籬笆能蓋多高?鹿會長大的。電影有一幕很刺激,這鹿跳過籬笆,又吃他們的玉蜀黍。

 

    多次警告他要把這鹿殺掉,孩子當然不願意,曾經把鹿帶到很遠處,丟到樹林裡,但鹿回來了,又吃他們的東西。他媽媽後來說,你捨不得,那麼我來把它殺掉,喬弟當然不肯。

 

    但有一天,實在不能忍受,他媽媽把那鹿打死了。這小孩非常忿怒,跟爸媽都講「I hate you」,就離家出走。在外面遊蕩了一段日子,有餓得半死的經驗,後來回家了。在外面餓肚子的那段時間裡,懂了一件事:餓肚子不是好味道。媽媽一直要把鹿殺掉,是為了不讓家人餓肚子。小孩沒有想到這些,等到自己肚子餓得夠厲害了,才知道餓肚子真的很不舒服。

 

    回到家,當然都很高興,就吃飯,然後跟爸爸談話,道歉說那句話是無心的。我還記得他爸爸回答的那句話,當年中文翻的是「童言無忌」,小孩講話不算什麼,你不要放在心上。其實翻譯的人雖然英文很好,但聖經不好,後來我看到原文,他爸爸說,“While I was a child, I spoke as a child. 中文翻「童言無忌」是神來之筆,但他不知道哥林多前書13:11那句話,「我作孩子的時候,話語像孩子。」他爸爸的意思是說你是孩子,不成熟,說的就是孩子話。用今天的話來講,就是「他還不夠成熟,沒有上帝的愛在裡面。」

 

    因此,做一個屬靈的人,就是做一個屬上帝的人,而且有上帝愛在裡面的人,這樣才會蒙上帝和人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