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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9日 星期六

斯托得的實踐靈修:敬拜、福音與社會關懷

 

斯托得透過三足權威(聖經、理性和傳統),框架出我們認識上帝話語的方式,但斯托得認為認識上帝不只是閱讀聖經,過著敬虔的宗教生活,也包含人類本身的義務(敬拜),以及上帝給予基督徒的使命,而基督徒的使命更不只是「純宗教」的事奉(傳福音),也包含對社會的責任(社會關懷)。透過敬拜、傳福音和社會關懷,可讓基督徒更加「健全地」認識上帝、認識基督、認識人自身。因此,斯托得的靈修觀另一個重要的面向,就是要打破聖俗、敬虔與世界之間的對立,挑戰我們只將上帝的事情限縮在教會之中。斯托得提醒基督徒關注「道成肉身」的神學(這也是聖公會靈修觀的另一個核心),一方面這是以基督為中心和基礎的行動,上帝的道成肉身是將靈性與物質並用、將敬虔與世俗結合,也將教會與世界連結32;一方面代表聖公會靈修觀著重的務實主義,「對上帝的虔敬、對教友的牧養關懷,以及對鄰人的服務是永遠走在一起的」33,如同《教會要理問答》所說,「教會的使命是,使一切人在基督裡恢復與上帝和彼此之間的合一。這使命是在祈禱和崇拜,宣揚福音,促進正義、和平、與仁愛。其執行是通過全體會友的工作」。而本段落將逐一討論斯托得的靈修觀念如何理解敬拜(祈禱和崇拜)、福音(宣揚福音)和社會關懷(促進正義、和平與仁愛)。

 

(一)敬拜

 

斯托得說,許多人認為「傳福音」(使人悔改重生)是最重要的事情,但這不是事實,敬拜比傳福音要來得重要:因為傳福音是基督徒對於鄰舍的義務,但敬拜是每個人對上帝當盡的義務;再者,傳福音是暫時的工作,等到主耶穌在來、祂的國度實現,就不需要傳福音,但敬拜卻是永恆的事情,會持續到永遠;最後,我們每個人都應當盡力傳福音,但並非每個人都有傳福音的恩賜,但每位基督徒都是敬拜者,不管是公眾或個人的敬拜35。因此,斯托得將敬拜視為我們對上帝永恆的義務。

 

斯托得提出四個敬拜的重要元素:

 

第一,敬拜要合乎聖經。依循斯托得對於聖經權威的重視,他將敬拜視為「對啟示的回應」。在公眾崇拜中閱讀和宣講上帝的話語,這是必要存在的元素,因為這是上帝的話語引發人對祂的敬拜。然而,另一方面,斯托得也強調:

 

除非我們認識祂,否則我們不可能敬拜祂。敬拜一個不認識的神是行不通的,因為我們若不認識祂,就不知道祂喜悅我們用什麼方式敬拜,而我們的敬拜都將歸為徒然、淪為迷信。

 

敬拜與認識上帝之間是緊密的關係,因為我們認識上帝,所以願意回應上帝的話語,我們也因為認識上帝,所以我們敬拜祂、且用祂喜悅的方式敬拜。因此,敬拜必須有聖經的話語(上帝的話語),且我們也需要使用上帝給予我們的理性恩賜認識上帝的話語,正確地以敬拜回應祂。

 

第二,敬拜是屬靈的。斯托得強調聖經是批判「宗教」的,「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但心卻遠離我」(賽廿九13;可七6)。敬拜應當帶出「對神的敬畏」,而不是一堆空有的形式或習慣。因此,斯托得建議我們:應當忠心地閱讀、宣講上帝的話語,讓人們聽到祂鮮活的聲音,且獻上真誠地讚美和禱告;此外,不可輕忽聖餐的施行:透過聖餐,耶穌親自臨在祂的子民中間,真實地與我們相會,讓我們在擘餅中認識祂、渴望祂,並憑著信心在心靈裡以祂為生命的糧。因此,敬拜中「聖言禮」與「聖餐禮」是並重的,透過宣讀上帝的話挑戰和批判我們的假冒為善,使我們被上帝的話重新更新,也透過聖禮作為「接受恩典的方法與保證」,使我們與主面對面,並以祂作為我們生命的核心。

 

第三,敬拜是會眾參與的,因為上帝喜悅祂子民一起呈獻的敬拜。聖公會的《公禱書》就是一本靈修指南,讓平信徒參與,並且讓全體會眾一同誦讀禮文。聖公會的《公禱書》編纂本身就是一個普世集體共融的產物,各地聖公會使用自己的語言編寫其內容,但整個普世聖公會的《公禱書》又具有相似的崇拜形式與禮儀。藉著《公禱書》,信徒不僅是自己一個人在祈禱崇拜,而是與教堂中的所有會友,甚至全世界各地的基督徒一同祈禱崇拜。因此,斯托得強調「公眾崇拜」的重要性,因為「公眾崇拜表達基督身體跨越國際、跨越文化的特性。單一群體的教會可以是真實的,但不是整全的教會,因為他不能反應基督身體的普世和多元性質」。

 

第四,敬拜與道德有關。敬拜不但要表達我們的心聲,也必須要有正直的行事為人。上帝對以賽亞說,他受夠了以色列人的敬拜,因為敬拜卻沒有聖潔是可憎的。因此,斯托得強調敬拜除了敬虔的心,也當有聖潔的生活,敬拜不是只有在教堂裡虛應故事、做做樣子,敬拜也包括在日常生活中,活出敬拜的「生命」,因此敬拜更帶領我們關注俗世的道德生活。

 

因此,斯托得的靈修觀第一個關切是「敬拜」,這是根植於人與上帝(對上帝啟示的回應)、人與人的互動關係(合乎道德的生活),更打破文化的區隔(公眾崇拜)。敬拜關乎的是人與上帝最永遠的互動關係。

 

(二)傳福音

 

斯托得贊同1998年藍柏會議(Lambeth Conference)對傳福音的定義:「靠著聖靈的能力,透過言語行為彰顯被釘和復活之基督的愛,讓人悔改,相信並接受基督作他們的救主,在祂教會的團契中順服地服事祂,以祂為主」。因此,斯托得談到的「傳福音」並非提出一個教會增長的方法、個人談道的技巧,他將焦點放在「彰顯基督」、「順服基督」,如果說敬拜是回應基督(上帝的話語),傳福音就是彰顯於基督的救恩與愛。「福音就是好消息,就是耶穌基督祂自己」。雖然前文提到敬拜的優先性,但斯托得並非要提出一個「敬拜」與「傳福音」對立的靈修觀,反而他提出「基督徒群體(教會)的雙重身分」,拒絕將兩者切割開來、顧此失彼,強調基督徒群體當保有「神聖又在世」的雙重身份,活出基督道成肉身的信仰,因為基督就是那個最神聖又最在世的代表,祂是聖潔的上帝,但卻願意走進世界的痛苦與罪惡之中。斯托得進一步闡明:

 

教會是由蒙召的人所組成,他們從世界中被召出來敬拜上帝,又受差遣回到世界作見證和服事人。以前者來說,教會是聖的(holy),受召出來屬於上帝,且要敬拜祂;以後者來說,教會是使徒的(apostolic),受差遣進入世界,完成宣教使命。

 

此外,敬拜和傳福音彼此帶出動力:如果我們真的敬拜上帝,承認與相信上帝的無限和偉大,必然會驅使我們想向別人分享這位上帝,讓所有人都敬拜祂48;而我們合乎道德的聖潔生命,也將使我們的敬拜更為真實,更在日常生活中帶出見證來。敬拜導出見證,見證導出敬拜,兩者循環不息。

 

斯托得重視傳福音的實際行動與生命,而不是只是「嘴巴說說」而已。正如聖經作者約翰要帶出的信息:「那不能見的上帝曾藉著基督向人彰顯,現在則藉著基督徒彰顯祂自己──若我們彼此相愛」,如果我們不能用愛別人來展現上帝的愛,我們所宣揚的福音(上帝的愛)就一點都不可信。斯托得特別提醒:對基督徒群體使命最大的傷害,就是因著嫉妒、敵視、毀謗、怨恨而分裂,或者耽溺於一己的私心,我們需要在愛中徹底更新,唯有我們彼此相愛,世人才會相信耶穌是基督,我們是祂的門徒(約十三35,十七21)。

 

最後,斯托得提醒我們,不要將上帝的好消息僵化成一堆術語,「我們要在處境中的福音,不是真空的福音,需要敏銳地把福音跟每個人、各種情況連結起來」。福音是上帝託付給我們的,我們當「領受」且「持守」,但同時也要將他恰當地處境化,敏銳上帝的救恩與世界的關係。因此,基督徒是聖經與世界之間的協調者,闡述福音、又要終於處境。

 

斯托得藉由福音行動所帶出的靈修觀,反應聖公會靈修觀的實用主義和道成肉身神學。基督徒在敬拜與傳福音的雙重身份中,成為神聖與世俗的橋樑,將上帝的話語轉換進到世界之中,並且透過身體力行、活出道德的敬拜生命,見證上帝就是愛,使世人知道我們就是基督的門徒。斯托得的靈修觀不是一個自我成長的勵志課程,而是一個向外伸展去敬拜上帝、與人分享福音、走進世界的行動,基督徒當效法基督走進世界、付上代價。斯托得引述藍賽大主教(Archbishop Michael Ramsey)的話,說明什麼是向世人宣講我們的信仰:「只有懷著同情的愛心走到懷疑者的疑問中,走進詰問者的問題中,進到迷路人的孤獨中,我們才算是陳明和宣揚了信仰」。

 

(三)社會關懷

 

斯托得繼續發展他對於福音的重視,傳福音是走進世界裡面,將上帝的話語和好消息帶進處境之中,並走進那些疑惑、迷惘的人群裡,而「傳福音所帶出的果實是對社會有責任的基督徒。是聖靈改變我們,我們才會萌發社會知覺。才會有改變社會的異象和勇氣」。因此,基督徒的福音不是只有讓人信耶穌、躲進教會裡面,聖靈也會改變我們,引導我們用理性去思考和認識所處的世界(理性也順從聖靈的引導認識上帝的話語),並且以基督信仰回應這個世界。於此,斯托得提出了「雙重聆聽」:

 

一方面聆聽神在聖經中的話不是膚淺的,而是將主的教導加以消化吸收,並反省應用。另一方面要聆聽現代世界所發出的聲音,聽它哭訴著疏離的痛苦、憤怒的呼喊、悲嘆的哀嚎。……我們聆聽神的話,是為了相信並遵行;聆聽現代是為了理解它,知己知彼,才能將神的道以信心和智慧應用於現今。

 

對於社會的關懷是斯托得靈修觀最重要的一環。斯托得所處的時代,不少強調社會行動的神學(例如:解放神學、社會福音等)蓬勃發展,這些思潮令不少強調宣揚福音的教會放棄了基督徒當盡的社會責任,僅以傳遞基督教信仰為福音工作。1889年在菲律賓馬尼拉舉行「第二屆世界福音宣教大會」,重提他草擬的《洛桑信約》便直指:基督徒應當「在此表示懺悔,因我們忽略了社會關懷,有時認為佈道與社會關懷是互相排斥的」。且基督徒的生命不應當只是個人敬虔的屬靈敬拜,也包括身體力行活出有道德的敬拜生命,進而帶出的福音不會僅是個人的得救,也包括走進那些受苦的人之中,「我們所宣告的救恩應當在個人生命和社會生活各方面都改變我們。信心沒有行為就是死的」。因此,基督徒靈性成長與使命的第三部分就是「促進正義、和平與仁愛」,這不僅關乎我們對於上帝和基督、對人的健全認識,也涉及全備的福音救恩和基督徒群體(教會)的責任:

 

儘管與人和好並不等同於與上帝和好,社會關懷也不等同於佈道,政治解放也不等同於救恩,我們還是確信:福音佈道和社會政治關懷都是我們基督徒的責任。因為這兩方面是我們在神論和人論的教義上,以及我們對鄰舍的愛和對基督的順服的必要體現。救恩的信息也包含對各種形式的疏離、壓迫及歧視的審判。無論何處有罪惡與不公正的事,我們都要勇敢地斥責。當人們接受基督時,他們就得以重生,進入祂的國度;他們不僅必須努力在這不義的世界中彰顯上帝的公義,還要傳揚祂的公義。

 

斯托得靈修觀中對社會的關懷,帶出基督是上帝,且是打破聖俗對立的上帝。上帝並不是被限制在教會和宗教活動中被敬拜,他也是整個世界和自然的上帝,「因為所有事情都屬於上帝,因此都是『聖事』,沒有一件事情上帝不在其中,因此沒有所謂的『俗世』可言」,且雖然上帝是與祂立約之子民的上帝,但祂也要叫萬國得福,所以也是萬國的上帝。因此,上帝並沒有因為祂的聖潔而棄罪惡的世界不管,他反而要來服事人。上帝並沒有想安穩地在天堂中冷眼觀看世上的人類,祂反而道成肉身,倒空自己、捨棄榮耀、來謙卑服事,體驗我們的痛苦、孤獨和所受的誘惑。斯托得提醒基督徒:

 

如果基督徒的使命是效法基督的使命,我就當像祂一樣,進入別人的世界中。在傳福音方面,意味著走進他們的思想世界,體驗他們的悲慘和失落,這樣才能站在他們的立場,與他們分享基督。在社會行動方面,這意味我們願意放棄自己的文化背景的舒適與安全,進到另一種文化中服事……。道成肉身式的使命,在傳福音或社會行動上,都需要認同當地人的實際情形,這需要付上代價。

 

帶著社會關懷的靈修觀是走出我們安逸的處境,效法基督進到世界中,去體驗他人所面對的困難與處境,而不是僅想保持自身的聖潔,而忽略他人實際身處苦難。而這也帶出另一個對於上帝的健全認識:「永活的上帝是使罪人稱義的上帝,也是公義的上帝」,「上帝憎惡各處的不義和壓迫,祂喜歡在各處推行公義。在這墮落的世界中,若出現公義,必然是上帝恩典的工作……上帝的律法和上帝的福音,都是要我們得著益處」。因此,關懷社會的基督徒也體會到上帝在律法與福音、稱義與公義的多重面向。

 

進一步,我們將對於上帝要在世界中施行的救恩有全備的認識。「教會很容易將福音的本質縮水,以為它只是自我的改變,或罪得赦免,或進入天堂的門票,或個人的神秘經驗,與社會、道德毫無關連」,但救恩事實上帶來三個階段的徹底改變,從現在的個人改變,到所處的生活改變,最後是基督再來的成全。因此,當我們承認基督是我們的「救贖者」的同時,也承認祂是我們的「主」,祂對我們生命的主權絕不限於宗教生活,而是包括我們所有的人生經驗。我們憑「信心」相信基督的救恩,但信心不能單獨存在,正如雅各教導:「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信心會帶出善行,得救的信心和服事的愛密不可分。

 

總歸來說,救恩帶來的意涵不是只是宗教上、個人的得救和上天堂,而是上帝介入這個世界、基督徒群體當活出上帝的治理:「進上帝的國和得救是同一件事,上帝的國就是上帝活潑的治理,藉由耶穌進入人類的歷史,與邪惡爭戰並勝過邪惡,從而不斷散播個人和團體的幸福,並完全管轄祂的子民,使他們蒙福又順命」。所以,救恩帶出的是上帝的新創造,我們在期盼那日的來臨,但在現今所處的世界中,基督徒也當順服上帝的主權,使我們憑信心倚靠祂,在生活中與社會中活出有愛的生命。

 

有愛的生命所帶出的是對「人」的健全認識。當代華人社會也有許多非基督徒參與慈善工作可能是出於要救度眾生,也可能是出於累積自己的福報。但基督徒服務人群是因為:

 

人是按照上帝的形像所造,有類似上帝的特質……按照聖經,人可以定義為「具身體、靈魂,並生活在團體內」的生物,而上帝就是這樣創造人類。倘若我們真的愛鄰舍,因他們的無價而樂意為他們服務,就該關心他們的全面福祉,就是靈魂、身體和社會的幸福。

 

因此,我們對於他人的「全人」關懷,並不是只有靈魂,亦包含身體和社會群體的幸福。斯托得重視社會關懷的靈修,也帶出我們對於「人是什麼」的健全體會。

最後,從事社會關懷會調整我們認識基督徒的群體(教會)。於此,會回到斯托得強調的「教會的雙重身分」(蒙召「屬神」,卻又差遣「於世」,將聖潔與屬世結合起來)。基督徒群體應當是光和鹽,基督徒必須滲入非基督徒社會中,不是完全地「肯定世界」,也非完全「否定世界」,而是「向世界挑戰」,「看到世界本來就是上帝統管的世界,並力求使其中的生活在上帝的管理之下」,因此斯托得贊同銳唐(A. N. Triton)的說法:

 

救贖不是社會結構間的傳染病……它使個人與上帝恢復正確的關係,導致在社會上產生平面震波,使所有的人都獲益,這類益處透過根據上帝的律法來改革,而不是藉著基督的死得以一次救贖社會。

 

因此,斯托得靈修觀中強調的社會關懷,是從個人的生命得到更新,與上帝恢復正確的關係作為基礎和出發點,使生命更新成為世上的光和鹽,在社會中見證基督,進而改革這個社會。斯托得強調基督徒群體對整個社會的使命,也與聖公會的傳統有極深的關係:

 

聖公會是國教(a national church)。她不像是歐陸信義宗的國家教會(state church),而是國家體制內的教會(established church,受法律認可,享有一些特權)。說她是國教是因為她有全國性的使命。所以,無論從理想或目標來說,她有責任充當國家的良心、服事國家。

 

相較於北美或其他政教分離地區的處境,身為聖公會(英國國教)牧師的斯托得強調基督徒與國家社會的緊密關係:基督徒群體中雖有不同的神學立場、文化、種族、階級、性別等多元的人,但都一同履行基督徒永恆的義務(敬拜上帝),因著敬拜真上帝而願意與人分享信仰(福音),更新自己的道德生活(作見證),帶出社會改革、使上帝的公義進到世界之中。基督徒群體不是一個外於國家社會的群體,而是一個在國家社會「內」的群體,他在這國家和世界之中,不只是「國民」,也是「上帝的子民」,需要持續地向世界說話、負擔起社會關懷與國家救恩的福音,打破政教關係帶來的聖俗分離,落實上帝是祂子民的上帝,也是萬國萬族、普世的上帝。

 

因此,對於斯托得來說,實踐的靈修觀念包含敬拜、傳福音和社會關懷,三者之間有層次和階段的關連性,但也因為彼此僅僅扣連在一起,因此缺一不可。在其靈修觀中,最神聖的敬拜與最在世界中的社會關懷是不可分割、並不對立的,而是在基督的救恩之中連結在一起,因著基督十架的救恩,基督徒以敬拜回應上帝話語,以福音分享上帝的話語,並在社會關懷中看見上帝救恩的偉大與榮耀,無一不在祂的治理和恩典之中。

 

斯托得的三足權威

 

斯托得作為英國聖公會的牧師,他同樣繼承了聖公會靈修觀中的三足權威(Three-Legged Stool),但身為福音派的教會領袖,他對於三足權威間的關係與平衡,亦有不同的詮釋和討論。倘若我們僅以「唯獨聖經」來定義和限制斯托得的靈修觀,將忽略他如何奠定聖經權威的基礎,以及對於人類順服聖靈的責任、和教會傳統對信仰肯定的聲音。

 

聖公會認為,基督透過聖經、傳統、理性來管理教會。也就是說,教會的權威是分散的,而非集中的,這是聖公會的「中庸之道」,避免兩極分立的現象。但,胡克(Richard Hooker)並沒有說這三者享有同等的權威,「首先要信而順服聖經清楚所交代的,然後依個人理性作出結論,接著才輪到教會的聲音」。

 

(一)聖經

 

相較於天主教強調「聖經」與「教會傳統」的雙重權威,或者自由派神學過度重視「理性」對於信仰的引導,斯托得認為,「聖經」在三足權威中最具優先地位,因為聖經「已經完全闡明」我們的核心信仰,而傳統和理性都是用來支持和輔助我們對於聖經和救恩的認識。於此,斯托得援引《卅九條綱》:

 

聖經具有充足性,是由於聖經所見證的基督具有充足性。聖公會第六信條做了簡明的說詞:「聖經包含救恩所需的一切事:所以,凡聖經中讀不到或無所證明之處,都不能用來要求人相信這是信仰的一部份,或者稱之為得救的必要條件」。

 

斯托得認同,聖經已經涵蓋所有救恩的真理,我們不能拿聖經當中沒有說明、或者沒有聖經依據的事情,當作救恩的真理。因此,聖經並不是一本概括所有知識的書籍,而是一本關於「救恩」的書。斯托得著作《認識聖經的八堂課》一書向讀者闡明聖經的重要性,以及介紹聖經的核心信息。斯托得表示,聖經並不是要談論一個哲學知識或文學藝術,而是談論救恩這個信息,「救恩不只有赦罪,更包括上帝救贖人類、救贖萬物的目的,聖經啟示了上帝的整個救贖計畫」。此外,上帝的所帶來的救恩、闡明救恩的方式,並非是透過哲理的思辨而來,而是一個在「歷史」中確實發生的事情,如同《公禱書-教會要理問答》所說:

 

舊約聖經包括舊約時代的人們,在聖靈感動之下所寫的書卷,指出上帝在自然界和歷史中的工作;新約聖經包括新約時代的人們,在聖靈感動之下所寫的書卷,說明耶穌的生活和教訓,並且為一切人宣揚上帝國的好消息。

 

新舊約的書信是包括當時的「人」,以及「上帝的工作」,不管是上帝在自然和歷史,或者是透過耶穌基督所闡明的福音。因此,斯托得認為「聖經所啟示的真理有漸進性,聖經是上帝不斷向人啟示其真理的紀錄」,真理有漸進性並不意味真理會有矛盾或不一致,而是逐漸地顯明、不斷地擴充,並將先前的啟示更加完整地表達清楚,「直到基督道成肉身完成了上帝的啟示(不可能再有高過基督的啟示),並由基督的使徒加以證明」。因此,整本聖經是「上帝的話」,正如在聖公會的禮儀中,用以回應經課宣讀時所說:「這是上主的道,感謝上帝」,也因為這是來自同一位上帝之所言,即便整本聖經的時間跨越幾千年,從舊約到新約,甚至我們現在閱讀聖經,都是在表達唯一一個信息:「上帝自己計畫了救恩,並實現這計畫,使墮落的人藉著基督得救」。

 

也就是說,斯托得將聖經本身的權威建基於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因為他啟示了其自身的救贖計畫,而這救贖計畫是新舊約聖經一致透過歷史所表明的,而耶穌基督自身就是啟示的最高峰。我們不能將「唯獨聖經」或「聖經權威」僅僅視為一個神學名詞或信仰宣稱,而必須關注到聖經本身的權威是基於「聖經對於上帝救恩的充足表達」(斯托得也強調:「要不是耶穌基督的權威與聖經的權威並存,就是並廢」),也因此我們以崇敬的態度看待聖經。透過耶穌基督(唯獨基督),並以祂為焦點,聖經權威與十架救贖緊密相關,唯獨聖經與唯獨恩典也緊密扣合:

 

權威與救贖相關,以福音派用詞來說,是有關啟示與救恩;聖經與十架。唯獨聖經(聖經是唯一的權威)是改革的「形式」原則,唯獨恩典(恩典是救贖唯一的根本)乃改革的「實質」原則。兩者皆以耶穌基督為焦點,因為神藉著祂說話行事,兩者是一舉而成,表達出神在基督身上完成了祂最終的啟示(以發出他的話語)以及最終得救贖(他的工作已經完成)。

 

(二)理性

 

雖然斯托得強調「唯獨聖經」和「聖經權威」,但並非意味著我們僅能從聖經文本本身來認識上帝,「雖然聖經的確是上帝的話,卻不可斷章取義,按照一般的說法,認為聖經都可以按照字面的意思去解釋」。於此,他倚重聖公會靈修傳統中「理性」和「傳統」對於聖經詮釋的三足權威,以避免過度地強調聖經權威而變成另一種「偶像崇拜」,甚至是不加以思考的迷信。而理性就成為那個幫助我們閱讀聖經、正確對待聖經權威的「亮光」。

 

聖公會的靈修傳統肯定:「人類本性是上帝創造的一部份,是照著上帝的形像所造,有自由去作決定:去愛、去創作、去作理性思考,以及與上帝和上帝所造的萬物和睦共處」。只是因為人類誤用自由、做了錯誤的決定,但上帝依舊幫助我們,「最初是透過自然界和歷史,通過許多先見和聖徒,特別是通過以色列的先知,將祂自己和祂的旨意啟示出來」。聖公會肯定上帝在聖經的文本之外,透過自然和歷史啟示自己,而人類的「理性」是上帝給的禮物之一。

 

但是,「理性」作為認識上帝的方式,並非是將教義「調理化」,透過邏輯論證的方式證明,而是強調上帝的啟示是「可理解、有道理的(reasonable)」。所以,強調「理性」不等同於「理性主義(rationalism)」,聖公會反對「上帝就是理性」的理性主義觀念,因為這將忽略上帝在聖經和傳統中的啟示21。我們應當「使用理性辨別諸靈」,理性應當是聖經和傳統的忠實詮釋者23。相同地,斯托得非常肯定理性對於我們追尋信仰的重要性:

 

所有的真理都屬於神的真理,我們的反思力也是神的賞賜,是神給人的形象中很重要的層面,如果我們不思考,無異於污衊神,而當我們或透過科學或藉由聖經「思想神的心思」時,我們是在榮耀神。

 

透過理性追求信仰是善用上帝給人類的賞賜,透過「思想」上帝的話語是在榮耀上帝,反之,不思考反而是輕看了上帝給人的祝福。但是,理性也並非與「信心」對立,並非我們依循理性思考就等同於放棄對於上帝話語「信心」,信心並非是一種「理盲」或天真地相信那些毫無根據的事情,「信心是一種經過理性推究之後的信靠,不是輕信或迷信」。而且,「基督徒的思維力不是特別指思考基督教或宗教領域的事情,而是以基督徒的觀點去思考,包括所謂俗世的每一件事」,也就是說,上帝賜與人類理性的恩典不僅是認識祂自身的啟示,也包括認識與思考上帝所創造的一切事物、整個世界和社會的議題(後文將繼續討論斯托得的社會關懷)。斯托得反對人類懶於思考,只等著上帝把所有事情都簡單明瞭地呈明,他相信上帝可以這樣做,但上帝往往引導人類透過理性去思考、去認識,而不是忽略這些過程。

 

因此,人的理性可以明白地吸收上帝的話語,但人類也不當忘記「聖靈可以光照我們,使我們明白神的道」。人類會「誤用」自己的理性,因此聖靈的引導是重要的。因此,斯托得提出四個讓聖靈引導的觀念:首先,聖靈會光照重生的人,因為耶穌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約三3);再者,聖靈也光照謙卑的人,上帝會向那些以理性為傲的人隱藏自己,耶穌並非稱讚小孩並非因為他們無知單純,而是因為他們敞開、接受、不存偏見(參太十一25~26);此外,聖靈會光照順服的人,上帝關心讀者對祂話語的回應,我們是否願意聽而順服,將會決定我們所能領悟多少上帝的話。耶穌應許,凡立志遵行上帝旨意的人,必能知道祂的教導是否真實,祂要親自向那些愛祂、遵守祂命令的人顯現(參約七17,十四21);最後,聖靈會光照能與人分享的人,上帝不是要我們領悟後自己享受,而是要分享給人,我們聽主的教導是為要傳給人,否則我們便不能再領受(參可四21~25)。

 

因此,我們越是理性地思考上帝的話,我們就當更加謙卑,更加看見人類的有限性,並讓聖靈來工作和引導,使我們能正確地認識聖經。因此,斯托得的靈修觀除了看重上帝自身的啟示之外,也看重人類作為上帝的創造物,如何善用恩賜來認識上帝:

 

理性和經驗很重要,因為神造我們成為理性和感性的動物。然而,正當的理性不是用來審判聖經,而是在聖經之下謙卑地尋求對聖經的理解,並加以應用,而火熱的心所帶來的經驗,則是聖靈證明神話語的真實性的主要方法(路廿四32)。

 

(三)傳統

 

斯托得看重教會的歷代傳統,這並非是任何一個宗派的傳統,也並非僅是一套禮儀或形式。基督徒的信仰不是以個人為單位去認識上帝,「基督徒不單要個別地明白神的道,更應該在基督徒群體中,幫助彼此去明白且遵行神的旨意」,信仰是群體性的,是與現在活著的基督徒,也是與過去的聖徒先輩們一同認識上帝的話。且聖靈不僅在我們這個時代引導基督徒認識上帝的話,聖靈一樣做工在過去的教會之中。因此,「傳統是在教會的群體生活之內的特殊知識,是教會對上帝與人類交往方式的瞭解,一代代傳承下來。所以,傳統是教會對於上帝之經驗進行深思熟慮的產物,是活的、變動的」。

 

再者,斯托得雖然並非同聖公會的高派教會(High Church,或稱Anglo-Catholic)強調禮儀的重要性,但他卻相當「珍視」教會的禮儀傳統。因為,不少禮儀具有聖經的根據,新約中的基督徒也從舊約中承襲一些聖詩和信條;再者,禮儀銘刻真理,保證教義的一致性,也使我們與過去的人、教會中其他人團結在一起;最後,禮儀也確保崇拜有一定的水準,不受聖職人員之優劣的影響,並加強會友的專注和參與。

 

因此,斯托得對於傳統的重視,並不是因為傳統具有至高絕對的權威,也並非因為傳統有真理、且不會犯錯,他對傳統的重視是基於對於上帝話語的重視(聖經的權威),肯定傳統保存上帝的核心信仰,且《公禱書》的禮儀規範了教會年曆和經課表的使用,使聖經成為崇拜的核心;此外,肯定歷代基督徒都善用上帝所給予的理性恩賜,並順服聖靈的引導去認識上帝(否則,聖經已經具有救恩的的一切知識,根本不需要教會傳統)。因此,斯托得發展聖公會靈修觀的三足權威,但傳統是基於聖經與理性的權威而來:

 

傳統很重要,因為他包括早期教會會議及信徒所包含的教訓。持守福音傳統人士理當對此傳統有更深地敬重,因為他是歷代以來,教會在聖靈的光照下對於聖經的詮釋。固然不是所有的傳統都對聖經做了正確的詮釋,但若全盤忽視,等於意味聖靈的工作只有當我們這個時候才開始!……我們也當把傳統擺在次要的地位,其中包括福音派傳統中先賢所傳流下來的教訓在內。

 

 

斯托得的生平

 斯托得出生於1921年,卒於2011年,享年90歲。他是二十世紀最為重要的牧師之一,甚至在2005年入選世界最有影響力的一百人。父親亞諾(Sir Arnold Stott)是個知名的醫生,並沒有信仰基督教(他並不支持斯托得念神學、擔任牧職);母親(Lily Stott)則是信義會的會友。

 

對於斯托得來說,17歲就讀拉格比中學(Rugby School)是個信仰的轉捩點。納許牧師(Rev. Eric Nash)到他們學校講道,會後牧師向他分享一段經文:「看哪,我站在門外叩門,若有聽見我聲音就開門的,我要進到他那裡去,我與他,他與我一同坐席。」(啟三20)斯托得開始熱烈地追求信仰,參與學校團契。

 

大學期間於劍橋大學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 Cambridge)修讀現代語言(德文與法文)和神學,活躍於「劍橋大學基督徒學生團契」(CICCU),並進入瑞德利學院(Ridley Hall, Cambridge)完成聖公會的聖職訓練。1945年開始在英國聖公會倫敦教區諸靈堂(All Souls Church, Langham Place)擔任助理牧師;1950年按立為主任牧師;1975年退休轉為榮譽主任牧師。但是,斯托得並非就此結束他的服事生涯,轉任1974年成立國際靈風合作夥伴組織(Langham Partnership International),用以支持發展中國家的教牧工作。

 

除此之外,他的著作超過五十本,大多都是談論聖經的信息,以及聖經如何應用在當代社會的書籍。例如:《真理的尋索》(Basic Christianity1958)、《獨排眾議的基督》(Christ: the Controversialist, 1970)、《認識聖經的八堂課》(Understanding the Bible, 1972)、《當代講道藝術》(I Believe in Preaching1982)、《C型觀點》(Issues Facing Christian Today1984)、《當代基督十架》(The Cross of Christ, 1986)、《當代基督門徒》(The Contemporary Christian1992)、《心意更新的教會》(The Living Church, 2007)、《基進門徒》(The Radical Disciple, 2010)等。並且,主編並撰寫一系列的聖經註釋書籍:「聖經信息系列」(The Bible Speaks Today Series BST)。

 

斯托得對於當代教會的貢獻,不僅在於教會牧養和豐碩的出版著作,他更成為連結普世福音派教會的領袖。1966年斯托得與鍾馬田(Martyn Lloyd-Jones)在「福音派聯盟」(Evangelical Alliance針對「教會合一」進行演說,沒想到兩位產生不同的意見。鐘馬田認為,這是成熟的時機去形成一個跨宗派的福音派團體,從歷史的宗派中分離出來,甚至形塑一個新的福音派宗派。因為,對於鐘馬田來說,「教會並不是由文件所定義,也不是由法案或信仰告白所界定,而是由心意更新(living)的人所組成。教會不是由未皈依(unconverted)的人所組成,而是由聖徒所組成。」 

 

然而,斯托得表示他將按著良心、繼續留在聖公會之中,因為「她的組成是合乎聖經的,也是合乎福音的。因此,福音派人士是聖公會的忠貞份子,任何福音派人士也不會成為分離份子。」兩人對於福音派教會的未來有不同的意見,也致使次年的福音派聯盟會議停辦。

 

另一方面,1960年代中期,「英國聖公會福音協會」(Church of England Evangelical CouncilCEEC)企圖推動新的福音派運動,1964年邀請斯托得擔任主席,成立「全國聖公會福音派大會」(National Evangelical Anglican CongressNEAC),在1967年的大會中提醒福音派,不可忽略教會和世界的關係。十年後,於1977再次舉辦大會,「福音派有兩個獨特信念。第一,是屬於聖經的子民,終生不斷從聖經學習邁向成熟之道,第二,是屬於福音的子民。」

 

因此,斯托得不但沒有成為福音傳統的分離主義者,反而在聖公會當中不斷推行福音運動,重視聖經對於當代社會的信息與回應。1974年斯托得在「第一屆世界福音宣教大會」(The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World Evangelization中起草〈洛桑信約〉(The Lausanne Covenant),這影響普世福音派教會對於「社會關懷」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