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字架約翰的作品裡頭,《愛情的烈焰》與《心靈之歌》這兩本著作,可以發現很明顯與聖經的《雅歌》有很深的關聯,Cayre在《教父學大綱》(卷四)中
提到,十字架約翰「他的不少的著作,簡直是他的雅歌註疏」。《雅歌》若不以某種文學批評的方式來閱讀,而是以靈修方式來默想,可以有許多想像發揮、靈修感
想的心得。《愛情的烈焰》是他生命中最後的一本文學著作,其中充滿祈禱對於上主愛情的詩文——靈魂在與上主親密結合所寫的詩歌。
十字架約翰的作品,基本上都是詩體,他的四本主要作品可以說是對於他自己的詩之註疏。「靈婚」(spiritual marriage) 或者「結合」(union)是十字架約翰與大德蘭靈修的主題,這靈婚所指的是靈魂在上主之內全然的變形(total transformation),在如此的變形中,相愛的情人不會喪失其人格特徵,靈魂與上主在愛中結合為一體,「在榮耀與顯現中靈魂似乎相似成為上主,而上主成為靈魂」,也就是說靈魂活出了上主的形象、位格,但是創造者與被造物的區別仍然存在(不是泛神論)。人具有內外感官,靈魂有感情與精神的能力(理智、意志、記憶),對於人的這些官能,不是去否認它們,而是空虛它們,好能成為上主之德運行的場所,如此就是為它們找到它們的地位。對於十字 架約翰的靈修基本觀念,歐邁安(Aumann)神父指出:「聖約翰的基本神學是:上主是一切,而受造物是虛無。因此,為了達到聖化,達到與上主完全共融的境界,人必須對身體及靈魂所有的力量和官能,進行深入而劇烈的淨化。」
而他的四本著作,所關心的基本上就是上述的主題。
靈修學歷史上,總是將《心靈的黑夜》與《攀登加默山》兩書視為一組,而把《愛情的烈焰》、《心靈之歌》當成同一組;也有人主張《黑夜》是接續《登山》的含意,再加以融貫的作品。K. Kavanaugh 則是認為要從十六世紀西班牙靈修傳統、加默運動(Carmelite Movemet) 來了解十字架約翰的靈修主旨,而在傳統的神學上所謂上主的「超越」與「內在」之奧秘,在十字架約翰的靈修神學中,形成一種「黑暗」與「光明」的模式;聖師 所要表達的是,靈修生活的目標是一種愛的結合,基督徒透過信、望、愛(傳統所說的「神學德性」),靈魂得以與上帝相似或說是與上帝相等,此一愛的結合天人合一)是一種相似或相等的結合(人因此獲得「朋友」與「子」的身分)。神學的德性(信德、望德、愛德)的中介價值來自於與基督的連結,藉著基督神人的結合,使得人可以與上主合一,所有與愛的結合不謀之一切均要給予否定、捨去,在靜觀(contemplation)、凝視上主的愛當中,達到人性最高境界。可以說,以大德蘭與十字架約翰為中心的加默運動,他們用靈修神學的方式、生命內在的體悟,來表達傳統的神學語言,以另外一種角度來詮釋基督信仰的內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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