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此部落格請點一下


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工作呼召論


   
改革者還提出另一神學教義,這亦有助於近代的發展,即工作呼召論。
 
十六世紀的改革者說上帝的呼召有二種,即「特別呼召」和「普通呼召」。改教者對這二種呼召的解釋如下︰普通呼召是指信徒蒙召過信心的生活,他們引用希伯來書十一章六節︰「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
 
凡不出於信的就是罪。此呼召的範疇,即過信心的生活,信徒一生最主要的工作乃因信而活。
 
然而,在普通呼召之外,還有特別呼召。比如說,一位姊妹可能蒙召作母親,處理家務;另一位蒙召站講台傳講福音;另一位蒙召作科學家,像那些蒙召作植物學家一樣。
 
他們強調的一點是我們今天福音派的人完全忽視的觀念,即特別呼召乃次要的呼召,普通呼召乃首要的呼召。
 
蒙召作醫生、護士、老師並非主要的,最重要的乃是蒙召作上帝的兒女。我們蒙召作基督徒,最要緊的不是站在什麼岡位上,乃是成為上帝的兒女。我們最主要的身分不在於我們的專業,乃在於我們是否在基督裡。

   
今天的年輕人之所以深受作抉擇之苦,乃因他們接受了世俗的看法︰假設人的身分在於他們所選擇的職業。但這完全曲解了加爾文揀選的教義,他強調的乃是基督徒過信心的生活,這比人選擇職業更為緊要。

   
今天我們覺得按立人全時間作傳福音的工作非常重要,有嚴肅的儀式。但我們若像加爾文一樣的激進,真正相信信徒人人皆祭司這個教義,那麼我們亦當有同樣嚴肅的儀式按立護士、秘書、或主婦,因為這才是揀選的正確意義。無論我們從事什麼工作,人被按立卻是為了榮耀上帝。

   
宗教改革者強調一個真理,即人當在蒙召的岡位上盡忠。他們引用傳道書九章十節︰「凡你手所當作的事要盡力去作。」
 
還有耶利米書四十八章十節︰「懶惰為耶和華行事的,必受咒詛。」因此,我們要愛惜光陰,全力以赴。

   
除此之外,改革者又說,我們的呼召包括我們有責任在愛中彼此服侍。這使我想起馬丁路德說過似乎自相矛盾的話︰「當基督徒作眾人的僕人的時候,他是最自由的。」
 
以 弗所書四章一節教導我們行事為人當與蒙召的恩相稱。人若重視專業生活過於信仰生活,他就沒有足夠的動力激勵他在專業上的發展。比如說,今天的基督徒醫生和 護士,若他們的良心不同意墮胎,他們想在專業上見證主,可能就不得不放棄升級或其他好處。這樣作他們就等於把普通呼召對他們的要求放在特別呼召之上了。我 們當順服的是上帝而非人。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