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 星期四
清教徒運動
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主要是教義的改革。當宗教改革運動平靜後,教會又開始過著平靜沉寂的活動。十六世紀尾和十七世紀歐洲出現了兩個大的屬靈運動浪潮:德國的敬虔運動和英國的清教徒運動。兩個運動皆有許多相似之處,也關係緊密。
清教徒的特色是他們比任何其他傳統的改革派信徒更認真地過屬靈和聖潔的生活。這可從他們的宗教生活中看出來:
一、重視禱告,以禱告開始和結束每天的生活,也喜歡在密室禱告。
二、重視敬拜,也重視敬拜的次序。不只是在教堂敬拜,也邀請信徒到在家裏來一起敬拜(家庭禮拜)。
三、重視讀上帝的話語,也重視宣揚上帝的道(講道)。星期日早上講道,下午討論講道的內容,晚上還有講道的聚會。
四、重視責任,為他們的群體建立了有紀律又服從的制度。
五、重視內心的潔淨,時常內省。他們追求內心溫柔冷靜,注重良知的分辨力。
十七世紀文學家約翰吉爾(John Geree)形容說,清教徒最突出的一點,就是把人生視為一場爭戰。基督是他們的領導,十字架是他們的旗幟,主的道是他們的寶劍。
十八、十九世紀雖然再找不到清教徒的運動,但是藉著他們留下的著作影響了許多人,如美國的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英國的司布真(Spurgeon)、鍾馬田(Martin Jones)。當時清教徒擁有強盛的宣教心志,不只派宣教士到北美洲,有許多去中國的宣教士都是受清教徒的影響而來華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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