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耶穌在最後一次晚餐時給門徒一條新命令,就是叫他們彼此相愛,像祂愛我們一樣。我便留心看主如何愛祂的門徒,我就看見祂愛他們,不是因著他們的資格及才幹--因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知識,滿了屬地思想的人--祂稱他們為祂的朋友與弟兄,祂盼望看見他們在祂父的國中和祂在一起,而且為著要使他們能進這國度,祂定意死在十字架上,並說「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約十五13)
當我默想這些話時,看見我向姊妹們的愛是何等的缺欠,我知道我沒有愛她們像我的主那樣愛我。現在我知道:「真實的愛是包括容忍別人的缺點」--不要因她們的軟弱而輕視,乃要從她們最小的長處中受造就--並且我也知道愛不應該被關在心裏的,因為人點燈,沒有放在斗底下的,總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可五21)
我認為這燈代表愛,這愛能照亮人,使人快樂,不只是愛我們所愛的人,不只是愛一家的人,上帝的話告訴祂的子民,要他們愛鄰舍如同愛自己,祂知道人是如何的愛自己,所以祂不超過這要求。但主給祂的門徒們一條新命令時,祂不只說你們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乃是「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約十五12)
哦!我的主!你從沒有要求我們一件不可能的事,你比我更知道我是如何的軟弱,你也知道我永遠不會愛我的姊妹像你愛她們一樣。親愛的主,除非你在我裏面愛她們,你願意給我這樣的恩典,所以你才賜給我們一條新命令。哦!我愛這命令,因我知道你的旨意就是要我在你裏面去愛那些你吩咐我去愛的人。是的,我知道當我去愛人時,不過是你在我裏面活出來就是了。當我越和你緊密的聯結時,我就越愛我的姊妹們。
如果魔鬼想把一位姊妹的短處擺在我面前,我便想到雖然我曾看見她跌倒,無疑的,她一定有很多次的得勝,是因她謙卑的緣故而隱藏了起來。或者有時我認為是過失的那件事,在她正是一種美德也不一定,我相信這是可能的,因為我也有這樣的經歷。有一天在休息的時候,看門的姊妹要請一位姊妹去幫她的忙,我很歡喜去做這件事,而剛好也選上了我,因此我就把針線收拾起來,但當我收拾的時候,在我旁邊的一位姊妹就先去了,因為她也很願意做這件事,那位看門的姊妹見我這樣的緩慢,便笑著說:「我知道妳不要把這一顆珍珠加在妳的冠冕上,妳真慢。」而其餘的姊妹們也就都以為我不願去。
這一件事給我莫大的益處,使我學習寬容別人,並當人稱讚我的時候,這件事約束了我的虛榮心,因我想到如果我的優點會被誤認為缺欠;難道我的缺憾就不會被誤認為長處嗎?我要和保羅一同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林前四3-4)
(一)真愛心
我們都有天然的愛好,有些人我們很喜歡接近他們,但也有一些人我們卻躲避他們,他們的表現使我們覺得他們也是不喜歡我。主告訴我,這些人才是我們該去愛,該去為他們禱告的人,「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罪人)不也是這樣行麼?」(太五46)我們不僅要有愛,還應證明我們的愛,不錯,人都喜歡討他朋友的喜悅,但這不一定是愛,因罪人也如此行。主又告訴我:「凡求你的,就給他,有人奪你的東西去,不用再要回來。」(路六30)人向你要你就給,這和你自願的給不一樣,也沒有這麼痛快,如果人好好的求,給他還容易一點,但人無理的問你要,除非你的愛是完全的,不然你裏面就起了不甘願的心,你也會很自然的找出藉口來拒絕他,如果人求你,你尚且為難的話,那麼讓人把你的東西拿走就更難了。我雖說難,但當我們服在那軛下時,我們便立刻覺得它的甘甜了。因為主說:「我的軛是容易的,我的擔子是輕省的。」(太十一30)
詩篇一一九篇32節:「你開廣我心的時候,我就往你命令的道上直奔。」。只有愛能開廣人心!哦!主耶穌,求你愛火焚燒我心,我便快樂的在你命令的道上直奔,直到那一天我與眾童女跟隨你進入那永無限量的國度中,在那裏唱新歌--愛之歌。
上帝告訴我:「人求你就給,有人拿走你的東西,不用再要回來。」在我看來,祂不只說到屬地的東西,也是指著屬天的說的,其實這兩樣都不是屬我的,屬地的我已經棄絕了,屬天的是主借給我的,如果上帝要把它拿走,我沒有權柄保留。(我們往往會把自己的思想、看法、感覺,當作別人不可換的寶貝似的),就如我把我在禱告中得著的亮光告訴一位姊妹,後來她向別人訴說,而不說明這光是誰得著的,我就覺得她利用了我的東西似的,這都是人天然的弱點,也是我的經歷。
我誠實的說,現在靠著上帝的恩典,我對於無論是屬地的東西或是屬靈的恩賜都毫無留戀。如果我的感覺和亮光,能叫姊妹們喜悅,我就樂意讓她們把它看為她們自己的,我的思想意念都屬乎主,它們不是我的。還有,雖然我們不輕視這些美好的啟示及亮光,(因為它們能使我們更親近上帝);但我們要小心,不可把它們看得太高,如果沒有屬靈的實際,最高的啟示,仍是毫無價值。
(二)服事別人
只有上帝能測度人的心,人是何等的近視,當他們看見某人的亮光超過他們自己得到的亮光時,他們就以為說,上帝不愛他們。難道上帝沒有權柄用祂孩子們中間的一個來供應其他孩子們的需要嗎?祂一直在揀選人作祂的器皿,來完成祂自己的工。
因為我知道我自己不能做什麼的緣故,我的事奉就比較容易,我裏面惟一的事奉,就是將自己與上帝聯合,其餘的祂都加給我甚至有餘了。我這個盼望沒有落空,因為當姊妹們有屬靈的需要時,我卻豐滿的供應了她們。從外面看來,教導一個人要他們更愛上帝,若照著自己的意思去指引他,好像是件很容易的事;但當去經歷時,就知道如果不是上帝自己來做的話,這是件不可能的事。我們必須棄絕自己,把自己的看法和意見放在一邊,我們不要帶領人走我們自己的路,乃是要帶他們走主所指示的那一條道路。
最叫我感到痛苦及為難的事,就是看見別人的痛苦及不完全,我寧願受一千次的責備,而不願去責備人一次。責備人是件不容易的事,因為如果我是因天然的衝動而說話,那麼那位有過失的人就不會明白自己的錯,而會這樣的想:「這個姊妹不高興了」。雖然我是好心好意,但她老是不高興我所做的,但在這裏我學習犧牲和捨己,正如我在別的事上一樣,就是在寫一封信這件小事上,我也覺得如果不是單為著順服的緣故,而仍有為自己的話,這封信一定不會結果子的。(羅八13)
(三)帶領別人
因著要我去帶領別人,我學習了許多功課,第一件事,我看見每一個人裏面的爭戰都是大同小異的,但在另一方面她們的情形又是絕不相同的。因此對待她們要用不同的態度,對一些人我要用謙卑的方法,就是勇敢的承認我的失敗和掙扎,這樣她們便立刻承認她們的錯,並且覺得快樂,因為我有過她們的經歷,能明白她們的痛苦;對另外的一班人,要剛強,毫不讓步,因為她們以自卑為懦弱。
主恩待我,叫我永不怕爭戰,無論犧牲多大,我必須盡我的職責,人不止一次的對我說:「如果妳要我順服妳,必須溫柔而不是嚴厲,不然妳就得不著什麼。」但是人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是不會判斷自己的,當一個小孩子在醫生給他施行手術時,他會大聲喊叫說:「這樣的治療比那病更痛苦」。但過了幾天,他的病好了,他就會很高興的奔跑玩耍了。人屬靈的情形也是這樣,一點的苦楚比更多的甜蜜更好,這些人常常會回來對我說:「妳昨日對我那樣嚴厲是與我有益的,當時我實在生氣,但反覆思想這一切時,我覺得妳是對的。我離開妳的時候我這樣想,好的!就是這樣,以後我再不來找小德蘭姊妹了,但我知道這是撒但的提議,同時我覺得妳是在為我禱告,我便安靜下來漸漸的醒悟過來,現在我又來找妳,請再多帶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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