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八年的早春,溫瑪莎重生了,她接受耶穌基督作她生命的王,作「她最親愛也最渴慕的那一位」,她真的認為他應當享有完全的統治權,這正是「悔改」對於她的意義——基督取代她自己而坐在寶座上。於是她投身於一種完全順服、在愛裡順服的生活。這是「敬拜的一年」。
她會答應上帝,如果他向她啟示了她自己,她在有生命之年將永不停止禱告,現在她要怎麼樣實踐她的諾言呢?
三月廿七日她離開了在醫院所結識的那位朋友的家,到妮蒂那裡,一直待到六月七日(她這段時間的心境請參附錄一)。當夏天來臨時,瑪莎回沙泉鎮與愛達的一家人同住。「大部份的時間,我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樹下的吊床裡,單獨與上帝同在。」但不論是單獨一個人在吊床上,或躺在餐室的皮沙發上,和愛達那些蹦蹦跳跳的活潑男孩在一起,她仍舊單獨與上帝同在,而且不住的禱告。就人的想法而言,她知道只剩幾個月活在地上,所以要使之化為永恆。上帝應許尋找的將要尋見,果然溫瑪莎尋到了。基督在她裡面的顯現,始終繼續不斷地增加(參附錄二)。
她躺在吊床上仍繼續讀書,但一八九八年的後半年所讀的書與前半年大異其趣。前半年大半是以讀書自娛——消磨時間,後半年她雖然也讀了四部小說和兩部冗長的文學著作,但這樣的東西讀的愈來愈少,屬靈書籍反而讀的愈來愈多,也愈來愈吸引她的注意。
「今夏,史哈拿(Hannah Whtall Smith)的信徒快樂秘訣The Christian's Secreeof a Happy Life)以及哈佛葛(F.R.Harvergal)的為主所用,(Kept for the Master' use)給我很大的影響,也籍著這本書把我導入正途。」
根據瑪莎的記錄,她先讀後一本書,並於七月十日寫下對本書和其作者的感想:
「當我讀完哈佛寫的為主所用時,我發現它是一本奇妙的書。作者本身的生活正是福音的寫照,給我們看見一個人的奉獻可以達到怎樣的完全;這是一個很大的功課,因為太容易偏離了,能得知這樣神聖的生活!是何等美妙!如果我們願意領受這樣的教訓,一定對我們有益。但這並不是說我們憑著自己薄弱的能力,就可以達到她所達到的,也不是說我們要和她一模一樣;我們乃是在可能的範圍裡,盡最大的力量過我們的生活,正如她也盡了她最大的力量一般。窮寡婦的小錢是蒙悅納的,我若憑著完全的愛,獻上那薄弱而微小的服事,她也一樣寶貴。」
哈佛葛這位詩人兼散文作家,也是一個殘廢,所以成為溫瑪莎心目中的理想形像,不但影響她,也激勵了她。這本溫瑪莎稱之為「美麗的書」,無疑地是這位多產作家的書中之書,她還留給世人許多優美、虔誠的文學傑作,包括一些教會公認為最好的詩歌。
有一首感動世上千萬人,也是最為人所知的詩歌之一——「我一生求主管理」(宣道詩一五五首),便是她所作的奉獻之歌。由於她寫的書叫做為主所用,所以在書中她把歌詞更改為「我一生為主所用」等,並且就著每一節詩歌寫了一篇文章。這本小書開宗明義地表明其目標——要教導一個人如何找出妨礙奉獻生活之水流通暢的小破口,使自己一直持守在奉獻的狀態裡。
從溫瑪莎的經歷,很容易看見這本書實在是讀得恰逢其時,幾乎從首頁直到末頁都是特別「針對她的情況」(此乃貴格會的術語)。
雖然為主所用一書,在溫瑪莎一八九八年最欣賞的書裡名列第一,而信徒快樂秘訣僅名列第二,但就她的「采思集」(她日記中的一部份,系採擷別人的思想而記錄之)所引的一些話來判斷,後一本書對她實在有更大的影響力。如果把這本書的教訓和她這段時間裡所寫的一些東西相比較,也會發現其相似點(參附錄二、附錄四)。
史哈拿反覆使用的三個詞:「棄絕」(至少用了三十五次」、「器皿」(至少用了二十次)和「內在」(至少用了十三次),也成為溫瑪莎羅炳森的常用字彙,並可視為其服事的三個論詞。
史哈拿關於「事奉」的教訓,無疑地影響了溫瑪莎(參第十三章),也反映在八月二十一日她所寫的「思想集」裡:
「愛」說:「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愛」不把天上的極樂放在地上的事奉之前。「要越過對自己得救的關心,而想到基督的旨意,並帶領別人得救。忘記尋求個人短暫的祝福。「愛」不問:「我需要給多少?」乃是問:「我需要留多少?」——愈少愈好。
由於溫瑪莎羅炳森一生強調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並且清楚表示史哈拿的書對她有「很大的影響」,所以我們需要特別注意史哈拿怎樣提到這節聖經:
「你的主說.『有你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他繼續不斷地在每一個人的心門外叩門,要求我們接待他為愛的最高目標。他對信徒說:『你要我嗎?我是你的良人嗎?』……你願否接待我作你天上的新郎,把所有其它的人丟在一邊,而單單與我聯合?」
「他渴望與你完全聯合,你願否說:『好!』並以歡欣、熱切的態度,把你自己和一切你所關切的都棄絕給他,交往他的手中?如果你願意,就會開始嘗到與基督聯合的喜樂。…那種欲明白此事的說不出來的渴慕,應當被製作在我們靈魂深處,若不得著就寢食難安。」
這正是在溫瑪莎的靈魂裡,逐漸生發的那無法填滿的渴慕——要完全進入「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實際。
她內心對良人的呼召所作的反應,記在九月份的「思想集」裡:
「耶穌屬我——這是無可置疑的,因為社會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又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他屬於我——不論是病痛或是健康,在患難中或喜樂中,貧窮或富足,處狹窄之地或寬潤之地——我屬他,他也屬我,直到永永遠遠。他的意願就是我的意願,服事他就是我的利益,他的得著就是我的得著,他的愛就是我的一切。」
溫瑪莎把信徒快樂秘訣列入一八九八年的書單上以後,就寫下其評語.「這是一本每位基督徒都當擁有的書。」在她一生的服事裡,常推薦這本書給基督徒作為指路標;此外她也諄諄告誡讀者不要只是讀讀而已,乃要像她自己一樣,每次讀不超過一章,而且好好為那一章禱告,直到自己覺得已經消化了,再讀下一章。
她會答應上帝,如果他向她啟示了她自己,她在有生命之年將永不停止禱告,現在她要怎麼樣實踐她的諾言呢?
三月廿七日她離開了在醫院所結識的那位朋友的家,到妮蒂那裡,一直待到六月七日(她這段時間的心境請參附錄一)。當夏天來臨時,瑪莎回沙泉鎮與愛達的一家人同住。「大部份的時間,我不是躺在床上,而是躺在樹下的吊床裡,單獨與上帝同在。」但不論是單獨一個人在吊床上,或躺在餐室的皮沙發上,和愛達那些蹦蹦跳跳的活潑男孩在一起,她仍舊單獨與上帝同在,而且不住的禱告。就人的想法而言,她知道只剩幾個月活在地上,所以要使之化為永恆。上帝應許尋找的將要尋見,果然溫瑪莎尋到了。基督在她裡面的顯現,始終繼續不斷地增加(參附錄二)。
她躺在吊床上仍繼續讀書,但一八九八年的後半年所讀的書與前半年大異其趣。前半年大半是以讀書自娛——消磨時間,後半年她雖然也讀了四部小說和兩部冗長的文學著作,但這樣的東西讀的愈來愈少,屬靈書籍反而讀的愈來愈多,也愈來愈吸引她的注意。
「今夏,史哈拿(Hannah Whtall Smith)的信徒快樂秘訣The Christian's Secreeof a Happy Life)以及哈佛葛(F.R.Harvergal)的為主所用,(Kept for the Master' use)給我很大的影響,也籍著這本書把我導入正途。」
根據瑪莎的記錄,她先讀後一本書,並於七月十日寫下對本書和其作者的感想:
「當我讀完哈佛寫的為主所用時,我發現它是一本奇妙的書。作者本身的生活正是福音的寫照,給我們看見一個人的奉獻可以達到怎樣的完全;這是一個很大的功課,因為太容易偏離了,能得知這樣神聖的生活!是何等美妙!如果我們願意領受這樣的教訓,一定對我們有益。但這並不是說我們憑著自己薄弱的能力,就可以達到她所達到的,也不是說我們要和她一模一樣;我們乃是在可能的範圍裡,盡最大的力量過我們的生活,正如她也盡了她最大的力量一般。窮寡婦的小錢是蒙悅納的,我若憑著完全的愛,獻上那薄弱而微小的服事,她也一樣寶貴。」
哈佛葛這位詩人兼散文作家,也是一個殘廢,所以成為溫瑪莎心目中的理想形像,不但影響她,也激勵了她。這本溫瑪莎稱之為「美麗的書」,無疑地是這位多產作家的書中之書,她還留給世人許多優美、虔誠的文學傑作,包括一些教會公認為最好的詩歌。
有一首感動世上千萬人,也是最為人所知的詩歌之一——「我一生求主管理」(宣道詩一五五首),便是她所作的奉獻之歌。由於她寫的書叫做為主所用,所以在書中她把歌詞更改為「我一生為主所用」等,並且就著每一節詩歌寫了一篇文章。這本小書開宗明義地表明其目標——要教導一個人如何找出妨礙奉獻生活之水流通暢的小破口,使自己一直持守在奉獻的狀態裡。
從溫瑪莎的經歷,很容易看見這本書實在是讀得恰逢其時,幾乎從首頁直到末頁都是特別「針對她的情況」(此乃貴格會的術語)。
雖然為主所用一書,在溫瑪莎一八九八年最欣賞的書裡名列第一,而信徒快樂秘訣僅名列第二,但就她的「采思集」(她日記中的一部份,系採擷別人的思想而記錄之)所引的一些話來判斷,後一本書對她實在有更大的影響力。如果把這本書的教訓和她這段時間裡所寫的一些東西相比較,也會發現其相似點(參附錄二、附錄四)。
史哈拿反覆使用的三個詞:「棄絕」(至少用了三十五次」、「器皿」(至少用了二十次)和「內在」(至少用了十三次),也成為溫瑪莎羅炳森的常用字彙,並可視為其服事的三個論詞。
史哈拿關於「事奉」的教訓,無疑地影響了溫瑪莎(參第十三章),也反映在八月二十一日她所寫的「思想集」裡:
「愛」說:「不再是我,乃是基督。」「愛」不把天上的極樂放在地上的事奉之前。「要越過對自己得救的關心,而想到基督的旨意,並帶領別人得救。忘記尋求個人短暫的祝福。「愛」不問:「我需要給多少?」乃是問:「我需要留多少?」——愈少愈好。
由於溫瑪莎羅炳森一生強調約翰福音十四章21節,並且清楚表示史哈拿的書對她有「很大的影響」,所以我們需要特別注意史哈拿怎樣提到這節聖經:
「你的主說.『有你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
「他繼續不斷地在每一個人的心門外叩門,要求我們接待他為愛的最高目標。他對信徒說:『你要我嗎?我是你的良人嗎?』……你願否接待我作你天上的新郎,把所有其它的人丟在一邊,而單單與我聯合?」
「他渴望與你完全聯合,你願否說:『好!』並以歡欣、熱切的態度,把你自己和一切你所關切的都棄絕給他,交往他的手中?如果你願意,就會開始嘗到與基督聯合的喜樂。…那種欲明白此事的說不出來的渴慕,應當被製作在我們靈魂深處,若不得著就寢食難安。」
這正是在溫瑪莎的靈魂裡,逐漸生發的那無法填滿的渴慕——要完全進入「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的實際。
她內心對良人的呼召所作的反應,記在九月份的「思想集」裡:
「耶穌屬我——這是無可置疑的,因為社會說:『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又說:『到我這裡來的,我總不丟棄他。』他屬於我——不論是病痛或是健康,在患難中或喜樂中,貧窮或富足,處狹窄之地或寬潤之地——我屬他,他也屬我,直到永永遠遠。他的意願就是我的意願,服事他就是我的利益,他的得著就是我的得著,他的愛就是我的一切。」
溫瑪莎把信徒快樂秘訣列入一八九八年的書單上以後,就寫下其評語.「這是一本每位基督徒都當擁有的書。」在她一生的服事裡,常推薦這本書給基督徒作為指路標;此外她也諄諄告誡讀者不要只是讀讀而已,乃要像她自己一樣,每次讀不超過一章,而且好好為那一章禱告,直到自己覺得已經消化了,再讀下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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