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主」是親身體驗到主是怎樣的一位上帝。
一. 最先的認識 - 聽見福音而慕道的時候,因著聖靈的工作,有時會有相見恨晚之概。
二. 稍後的認識 - 透過主耶穌而認識三一上帝,越來越多,越深地認識主。
途徑一:理性的認識
普通的啟示:普通啟示也稱為自然啟示。聖經不太強調這種啟示法,但也不忽略。「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上帝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顯可知的,雖然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1)因此有時可以從大自然中認識上帝更多。另外,人的良心/是非之心也可領受普通的啟示「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同作同証,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為非。」(羅2:14-15)因此,有時人的良心會告訴他上帝是怎樣的。
普通的啟示並不能帶領人真正認識上帝。
特別的啟示:上帝在舊約藉著先知把許多神的信息和旨意向人啟示,在新約也藉著一班使徒寫下新約聖經讓人明白上帝的特別啟示,而藉著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來認識上帝是最完全的認識。這是上帝顯現的最高峰,也是啟示中最完全透澈的啟示。
耶穌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腓2:6),充分顯明上帝(約1:1,18),並且「上帝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西2:9)。耶穌親自門徒說:「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7,9)。
在今天,信徒可以親身去聖經中認識上帝的特別啟示
途徑二:經驗/特殊的認識
聖經也強調個人親自的認識或靠個人的遭遇去經歷上帝(從中體驗上帝的各種屬性)。這也是舊約所預言的「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上帝,他們要作我的子民...因為他們小至大都必認識我。」(來8:10-12)上帝也將以另一種形式與信徒同在「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這是真理的聖靈...你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你們同在,也要在你們裡面。」(約14:16-17)這真理的聖靈「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16:13)。
許多時候,是信徒個人親自的“遇見上帝”的經驗,在生活裏面怎樣一次又一次的去“遇見上帝”或看到上帝在自己身上的作為。
一個的生命可以時常經歷上帝,是藉著:
1. 時常存敬畏上帝的態度來生活(箴2:5)。
2. 時常醒覺聖靈的指導(弗1:17),讓聖靈在生命中工作。
3. 時常追求明白上帝的旨意,求上帝喜悅(西1:9-10;約14:21-24)。
4. 竭力追求成長(何6:3;來12:14;太5:8)。
5. 憑信心經歷上帝(伯42:5;林後1:8-11;彼前1:6-9),讓上帝的大能在生命中印證和顯現。
果效:
1. 越久越像主(林後3:18)
2. 屬天的聰明智慧(箴9:10;雅3:17-18)
3. 剛強行事(但11:32)
4. 遵主命令(約壹2:4-6)
5. 主前坦然(約壹3:18-22)
認識主的人,有像主的見證,信心也有力。不認識主的信徒是幼稚的,易於動搖的,時冷時熱,對主旨意模糊不清。
操練:在各種不同的環境中,都可以運用信心,操練認識主:
1. 在困難中,學習以信心仰望主,不倚靠他人或自己的方法,去解脫困難。
(例如,遇到大困難,其他人也無法幫助你,你就必須用信心仰望主,困難過後就會有美好的見證。)
2. 在試探或誘惑之中,學習如何勝過試探(林前0:12-13)。常閱讀聖經,讓上帝的話導你,幫助你勝過。
3. 在有所成就或成功之時,學習數算主恩,歸榮耀與上帝。
4. 在灰心失志的時日,學習順服主,避免怨天尤人,多來到主的面前,儘快從新得力。
5. 在事事不如意之時,學習鎮靜,省察自己,是否你與主的中間,有甚麼阻隔,倘若心中坦然,這些不順利的事,可能是主所容許的撒但工作,學習對主的善意,不誤會,信不動搖。
6. 時時省察,你現在比過去,是否更加認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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