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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9日 星期五

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說“願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同時是指現在的情形不是這樣;也就是說,上帝旨意的實行,仍然受到阻擋。當然,教會的理想和使命,是行上帝的旨意,但必須等到有一天,上帝旨意才會完全成全,像在天上一樣。

  甚麼阻擋上帝的旨意呢?撒但的工作。

  撒但這名字,就是“敵擋”的意思。在詩篇第一百零九篇譯為“對頭”(6節)。

  上帝至高統治的旨意,沒有誰能攔阻,不論人禱告與否,至終必然成就,連撒但也無法破壞;這影響上帝的計畫,是極大的奧秘。但上帝還有意願的旨意,是明顯的,人必須遵行,包括道德律,違背的人必要擔當應負的責任。因此,作為上帝順命的兒女,我們必須禱告,使上帝的意願成就在我們身上。

  聖經說到不信之人的情形是:“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從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弗二:2)。可見撒但魔鬼的工作,就是迷惑人,叫人犯罪,敵擋上帝。因此,撒但是真理的仇敵,它忙忙碌碌工作的目標,是攔阻人遵行上帝的旨意。

  信主的人,是光明之子,不再順從撒但,受它的奴役;而是“從罪裏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羅六:18)。因此,“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弗五:17),從心裏遵行上帝的旨意。

  [無助者求助]

 

主耶穌講了一個與禱告有關的比喻:有個寡婦,她的“對頭”常跟她過不去。她不堪壓害,就去求城裏的官府,給她作主伸冤。那位官“不懼怕上帝,也不尊重世人”,從未有過為人民服務的觀念。不過,那個寡婦別無所靠,有好多天按時去申請,就當那官是清官。結果,她的恆心纏磨,叫心門再堅強的人也受不了,只好為自己作件好事,竟奇蹟發生,例外的給她伸了冤(路18:1-8)。

  這比喻裏所設的條件,都是相反的:壞官僚作好事,寡婦控告得直而蒙幫助,有勢力的“對頭”給打下去了。看來沒有機會成功的事,竟然成就了。想想看,上帝本來就是公義的,信實,慈愛的;上帝的子民照著祂的旨意祈求,只要堅信,恆心堅持祈求,哪會不蒙應允?而且得應允比你想像的還要快呢!
  這裏也顯示了一項真理:不是世人說的“上帝助自助者”,聖經是說:“上帝助無助者”。如果寡婦只是怒氣填胸,自己去拼命,不論她孤軍奮鬥,或算她有個孤兒,動員她的小孤兒來參與鬥爭,都不會有好的結果。只有當人知道自己不能幫助,才向上帝祈求,就蒙了恩典。


  [撒但敵擋行上帝旨意]

 

聖徒有甚麼“對頭”呢?就是撒但。它專於引誘阻擋上帝的兒女,使他們無法遵行上帝的旨意。

  當主耶穌在世公開事奉的時候,受撒但的試探。撒但阻擋祂照著上帝的旨意行,建議祂走邪路:“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耶穌說:“撒但,退去吧!因為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祂。’”(太四:1-10)
  主耶穌工作的時候,有一次需要和門徒渡過加利利海,到對岸去,釋放一個被魔鬼轄制的人。海上“忽然起了暴風,船將滿了水,甚是危險…耶穌醒了,斥責那狂風大浪;風浪就止住了,平靜了。”(路八:22-24)

  當風浪肆虐的時候,門徒自然使盡了渾身的力量,也忘記了私鬥私怨,誠心誠意的要合衷共濟;可是無論他們如何努力盪槳,總是不濟!到了計窮力竭,才想到了上帝,去叫醒耶穌。耶穌接過去,祂只用一句話,勝過所有水上專家的膀臂,風平浪靜了。

  為甚麼耶穌斥責自然現象的風浪,像是對著有靈的主體?因為祂知道,在風浪背後是魔鬼的工作,所以主斥責它。

  魔鬼要攔阻上帝的旨意,真的會興風作浪,使我們在天國的路上,遇見許多險阻。你遭遇人生的風浪嗎?教會內外有風浪不能遵行上帝的旨意嗎?要祈求主,平靜人生的風暴。

  [惟願上帝旨成全]

 

在主耶穌將行完世上的道路,面對耶路撒冷走去,準備被釘十字架的時候,撒但又藉著彼得的好意,攔阻耶穌遵行上帝的旨意:“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上帝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太16:21-24)。

  誰都能相信彼得的好心;但只有主知道,他的好意被那惡者利用了。可見撒但最會使用親近的人,有時甚至會是屬靈的人,用合理而有愛心的理由,阻擋人去遵行上帝的旨意。如果不知道它的詭計,體貼肉體,在原則上妥協了,接納了它的“好意”,就不是行在上帝的旨意裏。

  主耶穌知道撒但的詭計,不避犧牲,堅持遵行上帝的旨意。聖經記著:
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上帝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
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
那時,我說:“上帝啊,我來了,
為要照你的旨意行,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來10:5-7)
基督耶穌絕不計較自己的利益,惟獨遵行上帝的旨意。祂是成為肉身的道。祂思想的是上帝的話。祂可以說:“我沒有一件事是憑著自己作的…我常作祂〔上帝〕所喜悅的事。”這是何等的生活!祂把父神的旨意當作最重要的,所以祂可以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這是何等的生命!(約八:28-29,四:3)

  盼望我們都能這樣。

  [行十字架的道路]

 

但是,遵行天父的旨意並不是容易的事,常是遇到困難,有時甚至要上十字架。

  上帝子耶穌基督在客西馬尼園,面對著十字架的陰影,也不免驚懼,“心裏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以至希望門徒同心禱告支持祂;祂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26:36-39)

  因為耶穌願意遵行父神的旨意,走上各各他的十字架,人類才可以得著救恩。

  那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曾睡覺的彼得,悔改被聖靈充滿之後,勉勵聖徒“與基督一同受苦”,就是要作“那照上帝旨意受苦的人,要一心為善,將自己的靈魂交與那信實的造化之主”(彼前四:19)。

  [使命與應許]

 

主耶穌期望門徒,像祂一樣,在地上過遵行行上帝旨意的生活。祂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裏去,與他同住”(約一23)。

  只有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可以與上帝同住。主耶穌告訴那些擁擠跟隨祂的人,不要以為作了群眾就在天國有分:“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可見遵行天父的旨意,才是真實的跟隨。

  當我們禱告:“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有責任讓上帝的旨意行在你我身上,行在祂的教會裏。

願祢的國降臨

  自從人違背上帝,犯罪墜落,結果,“罪從一人入了世界”(羅五:12),以至罪的權勢侵入了人生活的每一部分,“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壹五:19)。因此,那魔鬼撒但成為“這世界的王”(約14:30),黑暗在人的身上掌權了。

  上帝差祂的兒子基督耶穌道成為肉身,到世上來,是光明的種子。信祂的人,成為“光明之子”(約12:36)。雖然只是“小群”,但不論黑暗怎樣大,總不能勝過光(約一:5)。這光明的國度要在地上擴展疆域,直到主的國臨到,認識上帝的知識充滿全地。

  [光明的國度]

 

這就是教會。主耶穌對彼拉多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約18:36)。祂也對門徒說:“我要把我的教會建立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它”(太16:18)。

  這光明的國度,沒有屬地的形式,組織,武力,威勢,也沒有可見的領域。但主耶穌也對門徒說過:“上帝的國就在你們心裏〔中間〕”(路17:21)。

  那麼,到底是有國還是無國呢?

  主所說的,是指教會是屬靈的國度,是在黑暗汪洋中的一個光明島,甚至只是一個微小的光點。但是,這光點起初雖然極為微小,甚至看不出會有甚麼盼望,卻要在地上擴大,繼續擴大,至終“變成一座大山,充滿天下”(但二:35)。這是說到末後基督榮耀再臨的時候,要如聖所經所應許的:“那時,基督既將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就把國交與父上帝”(林前15:24)。

  當主耶穌趕出使人瞎眼啞口的鬼,叫那被附的人能看見,又能說話,反對祂的宗教人卻不歡喜,說祂是靠著鬼王趕鬼。耶穌回答他們說:“凡一國自相分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分爭,必站立不住…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我若靠著上帝的靈趕鬼,這就是上帝的國臨到你們了”(太12:22-30)。這話的意思是說,這個世界有光明黑暗兩個不同的國度,反對祂的人,是屬於那惡者掌權黑暗的國度,主耶穌來是建立光明的國度;趕出惡鬼,是祂建立國度行動的開始。

  主耶穌是解釋說,當祂在世上的時候,上帝以聖靈和能力膏祂,“祂周流四方行善事,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因為上帝與祂同在”(徒10:38);藉著“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祂證明出來”,顯出祂是在世上建立光明國度的基督。這就是上帝的國臨到世間。

  [教會是主的國度]

 

基督揀選屬祂的人,就是教會,帥領他們,與撒但的權勢爭戰。雖然,我們是微弱的小群,但有主站在我們一邊,至終會得勝。現在,教會有當盡的責任。

  今天,教會在地上,是上帝藉著聖靈居住的所在,是“世上的光”(太五:14),是基督的見證。我們自己不能發光,只是返照主的榮光(約九:5)。正像藉著探測月球證實,月亮本身不過是一堆荒寒的土石,自己並不能發光,只是返照太陽的榮光。可是,如果有屬地的霧氣,陰雲,在月亮與太陽之間,形成了阻障,使太陽的光不能返照出來;或是地的影子,擋住了光的返照,我們就看見月亮失去了光芒。

  教會也是如此。耶穌在地上的時候,是世上的光。但當主耶穌離開世界,黑夜臨到,幽暗遮蓋萬民,世人只能向教會尋求真理和道德的指引。因為世人不認識真神,看不見聖靈,聖經向他們是封閉的書卷;不過,他們會看教會,要從主在地上的代表認識上帝。這是教會見證的責任。這是教會在地上存在的價值。

  如果屬地的思想,敗壞,罪惡,進到了教會裏,就會阻障教會返照主的光明,就失去了見證。結果,世人不能從教會得到亮光。因此,只有教會聖潔健全,才可以充分的返照主的榮美,就像皎潔的滿月,光輝普照,指引行路的人,不至於跌倒失迷。

  當我們禱告說:“願你的國降臨”,我們不僅要確知自己是在這國度裏,更要問自己是否為這國盡忠,作到了自己的責任?我們的教會呢?是否充分表明是“光明的子女”,在世人面前有美好的見證?如果還沒有,就該求主的國先臨到我們的心裏。


  [榮耀的盼望]

 

到主耶穌基督榮耀再臨,黑夜過去,真光照耀,公義的太陽出現。那時,教會就隱沒了,正如白晝天空中的月亮,就算是可以看到,也不過只是天際淡淡的白色。到主榮耀顯現,就是羔羊婚娶的時候,教會進入永恆裏,與基督合一,世人不再看見。教會被提進入榮耀裏,有義的人永遠居住在新天新地。上帝與人同住就實現了。

  那是何等榮美的光景!那是上帝國降臨的實際。


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主禱文以稱呼天父開始;接下去是三願,四求,最後以三頌結束。

  首先,是願上帝的名為聖。名所代表的,就是那個實存的對象。上帝的聖名,即代表上帝自己。

  人應該照上帝所當得的尊榮尊崇祂。但是,世人現在多不認識祂;就是屬祂的人,也不能夠充分的尊祂的名為聖。所以我們的祈求,是上帝得尊崇。

  甚麼是尊主的名為聖呢?


  [上帝榮耀的尊名]

 

這包括: 1. 口頭的宣認;2. 心裏的敬畏;3. 生活行為上的表現。

  中國人對父親的名字,非常尊敬,舊時有“聞於耳不可宣諸口”的教訓。這是說,聽別人稱父親的名字是可以的,作子女的卻不可以隨便亂稱。我們對上帝的名當然更應該尊重敬畏。

  祈克果 (Soren Kierkegaard, 1813-1855),丹麥的存在主義宗教哲學家,其父 Michael Pedersen Kierkegaard 早年甚為貧困。有一天,感到上帝沒有看顧他,站在野外的小山丘上,嚴峻的咒詛上帝。過了不久,家道忽然發達,成為暴富。但在短時間之內,妻子及七兒女中的五名,先後去世。Michael 認為那是上帝的咒詛臨到他家,一生有感到罪疚,連他的兒子也承受了這沈重的負擔和陰影。上帝的名是輕慢不得的。

  [敬畏上帝的名]

 

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的路上,有個埃及父親以色列母親所生的兒子,與以色列人的兒子爭鬥。那少年人不但咒罵以色列人,也咒罵以色列人的上帝。摩西向上帝請示了,得指示把那咒詛聖名的人治死(利24:10-16)。

  在西方基督教國家,遲至十九世紀,褻瀆上帝的聖名,仍然是最嚴重的罪行。


  [毋濫用上帝的名]

 

不過,誡命中的“不可妄稱耶和華你上帝的名”,還不僅是禁止隨便提上帝的名字,實在含有像中文所說:“挾天子以令諸侯”那個“挾”字的意思,是說不可藉上帝的聖名以行私慾。就如:有人想作甚麼事,往往是不合道德原則的事,為了叫人接受他,就說是上帝命令他作的,或濫用曲解聖經,以達成他的私意,獲得私利,這是更壞的妄稱上帝名的方式,聖徒應該避免。


  [榮耀上帝的名]

 

至於積極方面,聖徒“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弗四:1)。這樣,就不至於使“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羅二:24);反而“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上帝”(彼前二:12)。對於華人來說這觀念並不陌生,就像所說不辱沒祖宗家門,或光宗耀祖的想法一樣。

  尊主的名為聖,當然首先要除去偶像;這包含用物質作的偶像,和心中的偶像,就是一切竊據上帝地位的,連自己也在其內。一有這些東西,上帝就不能得榮耀。那敬畏上帝的心,絕不會“以別上帝代替耶和華…嘴脣也不提別上帝的名號”,而會“常將耶和華擺在面前”(詩16六:4,8)。這是說他的心常仰望上帝。

  世人“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賽53:6),遠離上帝的正路,照自己所喜好的去行。這是人沒有上帝的情形。

  但接受主耶穌為救主之後,不再是自己的人,為主而活。他能說:“耶和華是我的牧者”(詩23:1)。他隨牧者的引導出入,行主的義路,遵主的旨意。他呼求的時候,就蒙上帝垂聽。

我們在天上的父

  這是最大的特權!這是最高的榮耀!

  唯有在基督裏,我們才能有這樣的特權,能得稱天上的上帝為父。

  世人都犯了罪,成為上帝的仇敵,該滅亡,受永刑。但藉著耶穌基督,得與上帝和好(羅五:10-11);並且蒙恩稱為上帝的兒女,因為基督稱我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來二:11-13)。這樣,我們才可以坦然稱上帝為父。

  “我們”是多數。

  既然如此,我們跟一切同蒙救贖的人,也同承受應許,同成為在基督裏的肢體;既有了同一的生命,也就不能不彼此相愛。聖經說:『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而且肢體雖多,仍是一個身子。基督也是這樣。…神隨自己的意思,把肢體俱各安排在身上了。…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林前一二:12-27)

  肢體不是互相比較,而是互需互助而共存。因此,在禱告時說“我們”,是承認這個屬靈的事實,也是說,就必須跟同蒙天召的弟兄姊妹,維持愛的團契。

  [想到別人]

 

主耶穌在教導門徒禱告之後,接著講了一個比喻,與實際應用有直接關係(路11:1-10):

  有一個朋友,在很不恰當的時候,半夜去叩人家的門。他這樣作,有一個理由:“朋友,請借三個餅給我;因為我有個朋友行路,來到我家,我沒有甚麼可以給他擺上!”

  不僅是他去的時候不對,找的對象也不大對,連急需的區區三個餅也要言借,可見雙方關係不深。對方表現的也是太不夠熱情,讓朋友在夜露寒風中久候,還一再借辭推託。不過,到最後他還是得到了應允。
  為何那朋友改變了心意呢?

  “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這是說,不是因為雙方的友誼關係而作好事,而是因為朋友的朋友給他。
  其實,如果我們留心讀經,就可以發現,也不是“因他情詞迫切的直求”;而是因他為了朋友,而自己忍受不便,肯情詞迫切的直求。

  因此,“照他所需用的給他”,是間接的照他朋友所需用的給他。

  總括來說,這是一個愛的感應的故事。這是把別人的需要當自己需要的禱告故事。

  我們要記得,聖經有特設的要件:

1. 為了朋友;
2. 我沒有;
3. 情詞迫切的直求。

  [愛的團契]

 

這三件放在一起,刻畫出一個“愛”字。不是為自己,是為了別人,為了遠道夜來的朋友,把別人的飢餓當作自己的飢餓,不因為不方便而推辭,安居不理。外面的朋友是為了朋友擺上,裏面的朋友難道不受感動?所以雖然相交不深,“不因他是朋友起來給他”,卻到底應允了他。這種人飢己飢的共同感,正是“我們”的說明。

  救世軍的創始人蒲威廉(William Booth, 1829-1912) 在救世軍國際集會的時候,本來想親自出席訓勉;但因為臥病不能前往。為了不使他所愛的與會同道失望,蒲威廉打了一封電報,傳遞他的信息,因為當時的電報傳遞很貴,電文內容只有一個字:“Others”(別人)!

  想到別人,正是救世軍的精神,也該是基督徒的精神,因為那是基督的精神。想到別人,才可以救世。想到別人,才可以有主愛裏的團契,而在禱告時說:“我們在天上的父”!
  使徒保羅勸勉腓立比教會,效法基督的榜樣:“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就是“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5)。這就是“愛”最簡單實際的定義。

  [作天父兒女]

 

想到既同得屬天的生命,同有一位天父,既不能跟天父脫離父子關係,就不可能脫離跟弟兄姊妹的關係,因為這是跟天父的生命連繫而俱來的。

  時時想到別人,與主內肢體的關係正常,才可以在開始主禱文,說:“我們”。

  藉著信主耶穌為我們受死,復活,得屬天的新生命,才可以稱“在天上的父”!

  主耶穌說:”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祂的人嗎?”(路一一:13)因此,必須先因信稱義,作天父的兒女,才可以照上帝的旨意祈求,而得著所求的。

  [祈求特權的認知]

 

使徒約翰在將行完人生道路的時候,這樣寫道:
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約壹五:13-15)
這裏仿佛是開出一張簽字的支票,隨你寫上所需要的任何數額。這是何等大的特權,在這特權的後面,又是多麼絕對的信任!

  不過,我們要知道,這裏有三個條件:

1. 知道因信上帝的兒子主耶穌而有永生;

2. 知道是照上帝的旨意;

3. 坦然無懼的向上帝祈求。
  上帝兒女的意義,是因信主耶穌而得永生,因聖靈重生,悔改更新而有成聖的生活,經歷屬靈的父子關係。
  聖經說過:“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信主耶穌,有那叫耶穌從死裏復活者的聖靈住在心裏,過成聖的新生活,悔改離開罪,這些“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聖靈與我們的心,同證我們是上帝的兒女”(羅八:9-16)。

  舊約沒有一個先知或聖徒,曾直呼上帝是他的父。“我們是上帝的兒女”這新的關係,是藉著耶穌基督建立的。因祂代死救贖,使我們因信稱義,才成為上帝的兒女。“我們是上帝的兒女”這一屬靈的認識,是了解上帝的愛的最基本起點,也是最深刻而真實的,是我們禱告的立足點和根據。

  [不要忘記“我”]

 

既然稱“我們”,最基本的認識,當然是這個合成詞包括“我”在內。

  主耶穌有一次到推羅西頓境內去。那裏有個迦南婦人,懇求耶穌治好她被鬼附的女兒。耶穌並沒有馬上回答她。

  為了甚麼呢?耶穌不是專去度假;事實上,即使在安息日主還是治病,為何不理她的請求呢?

  那迦南婦人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

  耶穌不理她,只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迷失的羊那裏去!”祂不僅不管她的請求,還說了一句類似種族歧視的傷人話:“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這很不像是柔和謙卑的主耶穌慣用的語氣,特別是對可憐需要幫助的人。

  我們說“類似”,是說絕不相信主會傷人的,祂只是尋找拯救失喪的人。因此,如果要辯論主說的是大狗小狗,就是陷入了迷途。

  如果把主所說的比論,翻譯成簡單的話,那是對迦南婦人的信心的試驗:“你稱我為‘大衛的子孫’嗎?好,那麼我是只施恩給以色列人了?”這句話是矛盾的話:既然承認與我無分,卻要求施恩,豈不類似滑稽?

  迦南婦人說:“不錯,但外邦人也可以多少有分啊!”

  主看出她正確的信心,就成全了她所要求的,使她的女兒好了。(太一五:21-28)

  [外人成家人]

 

我們本來是“外邦人”,怎會在救恩上有分呢?
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上帝。你們從前遠離上帝的人,如今卻在耶穌基督裏,靠著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與上帝和好…與聖徒同國,是上帝家裏的人了。(弗二:11-19)
主耶穌是好牧人,祂來到世界,是“為羊捨命”。祂說:“我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我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約一○:16)。

  這是說,因為“好牧人為羊捨命”,主耶穌在十字架上代我們流血受死,成就了普世的救恩,叫一切信祂的,都得著永生,作上帝的兒女,就有向上帝求告的權利。這是與“生”俱來的權利,不要放棄,也不能讓棄。

  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讀到“以色列人”的史事,上帝絕不是只叫我們有這些知識,滿足我們的興趣,而是告訴我們,也在這些應許上有分。
  聖經說:“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四:16)。“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而且藉著聖靈,受了心靈的真割禮,就是“真猶太人”(羅二:29),是上帝應許的兒女的身分。

  [照上帝旨意祈求]

 

有了這兒女的身分,就可以無懼無愧的向上帝祈求。但還要照上帝的旨意祈求。
  明白上帝旨意唯一可靠的方法,是從聖經;因為聖經是上帝的話,顯明神的心意。這就不難推知,最會禱告的人,是深深明白聖經與上帝親密靈交的人。這樣明白上帝旨意的禱告,不是自己覺得滿足,而是有極大的效力,可以改變世界。

  聖經說:“要愛惜光陰,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不要作糊塗人,要明白上帝的旨意如何”(弗五:16-17)。

  這是說,上帝的旨意是可以知道的,上帝也願我們知道祂的旨意;因為上帝不願我們浪費時間,跑愚昧無知的道路。

  聖經又說:“要常常喜樂,不住得禱告,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裏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五:16-18)。

  從聖經明白了上帝的旨意,然後,必然是向上帝祈求。結果是蒙上帝的垂聽。這就是上帝旨意的實現。這是何等奇妙的事。

  聖經說,上帝的話“如同雨雪從天而降…決不徒然返回,卻要成就我〔上帝〕所喜悅的,在〔上帝〕發它去成就的事上必然亨通”(賽55:10-11)。

  在此以外,莫名其妙的所謂“啟示”,不論是甚麼人,如果與上帝的話相違背,都是靠不住的。因為出於聖靈的,必然與聖經相合。

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

  華人有句俗語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本來是諷世的話,或是戲謔的話,不幸,被人奉為圭箴,大家認真的遵行起來。


  [基督徒文化型態]

 

基督徒是活在另一種文化裏,從開始提到“教會”這名詞的時候,主耶穌就教訓祂的門徒:“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太16:24)這是說,我們要經過再教育,學習“捨己”的新生活方式。因此,基督徒最簡單的定義,就是不為自己的人。我們禱告時能說:“全是你的!”一切為了天父,一切歸於天父。

  國度,是上帝的國降臨;權柄,是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榮耀,是上帝的名被尊為聖。這是聖徒深心的願望。

  基督徒為了這願望的實現,而背負十字架,走主的道路:“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因愛心所受的勞苦,因盼望我們主耶穌基督所存的忍耐”(帖前一:3)。

  [背叛的人性]

 

犯罪墜落的人,總是建立以自己為中心的文化,滿足自己的虛榮。

  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游行在王宮的屋頂花園。他不舉目望天,卻俯視四周的華美建設,覺得志得意足。他說:“這大巴比倫不是我用大能大力建為京都,要顯我威嚴的榮耀嗎?”他意在話先,話還未說完,上帝的鞭子就臨到他身上;這句話,成為他最後的人類語言。以後幾年,他失去了理性,失去了語言本能,出到野地,與野獸為伍,長髮鷹爪,吃草如牛。直到他學會了舉目望天,承認上帝的國度,權柄,榮耀,才得以恢復常人的理智。(但四:29-37)

  今代人本中心的文化,是榮耀自己,愛自己的文化。人沈浸在商業文化中,把自己也當作商品,宣揚自己,最後是出賣了自己。人在夸自己的成功,擴張自己,建立自己的國度,增進自己的權柄,高高的築造自己的榮耀,卻失去了自己,豈不是最可悲的事?
  我們都需要學習尼布甲尼撒的功課。實際上,不僅獨裁君王,政治家,會成為尼布甲尼撒,事奉上帝的人,也往往會陷入這種試探;特別是稍有成就的時候,就沾沾自喜,把自己送到王宮的頂上。人如果誇口甚麼是自己的,就是偷上帝的榮耀,佔上帝的地位,結果必然被打下去,才會說:都是上帝的。


  [榮耀的實際]

 

願我們真知道上帝,認識我們現今的存在,將來的盼望,都在於主。使徒保羅被聖靈感動,頌讚說:“萬有都是本於祂,倚靠祂,歸於祂。願榮耀歸給祂,直到永遠”。(羅11:36)到時間過去,進入永恆的榮耀裏,在上帝的面前,永遠事奉,歌頌祂。

  主禱文以三願開始,以三頌結束,前後呼應一致:

  “願你的名為聖”:“榮耀”都是你的。無論是誰,也不能,不配,不該偷竊上帝的榮耀;要讓主在凡事上居首位。

  “願你的國降臨”:“國度”都是你的。我們只是主國度的一部分,國度卻不歸我們所有;誰也不該霸佔主的國度,當作自己的勢力範圍。

  “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權柄”都是你的。不論作甚麼事,都是願主的旨意成就;自己的意願,自己的野心,都必須降服在上帝的權柄之下。

  這是屬天的文化。我們在地上熟悉了,將來才可以適應這天上的文化。願我們現在就舉起心來向主說:
  “我們的主,永遠的上帝,你是配得榮耀,尊貴,權柄的,因為你創造了萬物,並且萬物是因你的旨意被創造而有的。”(啟四:11)

  “但願頌讚,尊貴,榮耀,權勢,都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永遠遠。”(啟五:13)

  “阿們!頌讚,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柄,大力,都歸於我們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啟七:12)



救我們脫離惡者

  常有一種錯誤思想,以為只要信了主,蒙恩得救了,一切的困難,各樣的艱苦,都會隨著罪得赦免,而煙消雲散。如果這是真的,那時多麼理想的事。可惜,實際上並非如此。

  [拯救的需要]

 

  使徒保羅為主傳福音,受盡迫害,勸勉門徒說:“我們進入上帝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14:22)。

在他將行完當行的路,打完美好的仗的時候,作見證說:“我也從獅子口中被救出來,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我進祂的天國”(提後四:17-18)。

  “得救”並不是僅指靈魂的救恩,也包括重病得痊,危險得安。既然如此,得救的先存條件是需要拯救。

  據使徒行傳中記載,保羅和同行的人,“都得救上了岸”(徒28:44),是說他們曾經歷在海上觸礁船破的危難。其他的景況也大致如此。

  [主勝過那壯士]

 

  我們需要認識那惡者的可怕,才可以知所警戒,才會真正仰望主,而不敢靠自己。

  那惡者曾窺伺破壞完全正直敬畏上帝的約伯,一日之間使他家破人亡,家長生病(伯一:)。那惡者曾“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21:1);它使大衛王和國民,因國勢強盛而驕傲,犯大罪敵擋上帝。我們遠不如約伯的完全,也不及大衛屬靈的一半,該怎樣戰戰兢兢的仰望主,倚靠主呢!

  主耶穌說:“人怎能進壯士的家,搶奪他的傢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太12:29)。因此,必須“有一個比他更壯的來,勝過他”(路11:22)。

  復活的基督,唯有祂,是比那惡者更壯的,“祂〔復活〕升上高天的時候,擄掠了仇敵”(弗四:8)。感謝主!祂是大有能力的得勝者。

  [天使效力]

 

  主耶穌在加利利工作的時候,有一次到迦百農去。有個羅馬的百夫長,他的僕人害癱瘓病,躺在家裏甚是痛苦,來求耶穌醫治。不過,當耶穌答應親自前去的時候,他又說,那不是他所求的。這個軍官說了一個比方(太八:5-13):
“主啊!你到我舍下我不敢當;只要你說一句話,我的僕人就必好了。因為我在人的權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對這個說:‘去!’他就去;對那個說:‘來!’他就來;對我的僕人說:‘你作這事!’他就去作。”

  這羅馬軍官,從他的生活經驗,推論出了靈界的奧秘。他知道主只要發出命令,疾病就離開了人身,風就會平,浪就會靜,連自然界也會聽話。他想,必然是有執行主命令的。是誰在那裏執行主耶穌的話呢?軍人的生涯告訴他,必然是有屬下的兵和僕人!

  那百夫長是不是熟悉舊約聖經,我們無從知道;但他信心的眼睛,看見了隱藏在幔子後面的真理。

耶和華在天上立定寶座,
祂的權柄統管萬有。
聽從祂命令成全祂旨意的有大能的天使,
要稱頌耶和華。
你們作祂的諸軍,作祂的僕役,
行祂所喜悅的事,
都要稱頌耶和華。(詩
103:19-21)

  耶穌稱讚那百夫長的信心,超越當世的以色列人,達到舊約先知的層面,似乎看見那不能看見的靈界事物;並且發了命令,主的使者立即去執行,救助那僕人,使他立即好了。

  [開我們的眼目]

 

  聖經早就記著說:“耶和華的使者,在敬畏祂的人四圍安營,搭救他們”(詩三四:7)。只是人沒有信心與道調和,雖然讀經,卻不領悟接受。

  也許,這正是我們的問題。

  先知以利沙在清晨讀經的時候,僕人很可能跟在一邊讀或聽;甚至他也可能參與頌讚,因為詩篇是可唱頌的。但到他出去外面,看到亞蘭軍隊圍困了他們所住的多坍小城,立刻頌讚變為“哀哉!”氣急敗壞的跑進去,向以利沙報告。

神人說:“不要懼怕,與我們同在的,比與他們同在的還多!”以利沙禱告說:“耶和華求你開這少年人的眼目,使他能看見。”耶和華開他的眼目,他就看見滿山有火車火馬圍繞以利沙。(王下六:15-16)

  這是多麼榮美的實際!願我們都能看見,就不會陷入信心的危機了。

  聖經說:“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來一:14)

  我們禱告,不是向空說空話。上帝聽我們呼求的聲音,會差天使為我們效力,為我們爭戰,救我們脫離那惡者,成就祂的旨意。

  “屬靈的爭戰”這句話,我們不要當作只是寓意的慣語,那實在是靈界的實際。保羅說:“與那些執政的,掌權的,管轄這幽暗世界的,以及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弗六:12),所說的是看不見的靈界戰爭,信徒的禱告,是向主請兵,是求主發命令,叫天使來逐出惡魔,解放受苦被捆綁的人。更清楚的例子,是以賽亞和希西家王禱告,上帝就差一個天使,把亞述王的軍隊殺了十八萬五千人(賽37:36)。何等大能的作為!何等真實的得勝!

  這是百夫長的信心。這是主所欣賞的信心。盼望你在禱告的時候,也能看見這榮耀的實際,就知道禱告不是打空氣了。

  古時的沙漠隱修士,把禱告當作屬靈爭戰,以為禱告是實際的工作,相信禱告可以使人勝過試探,得勝撒但的權勢。也許,今天我們須要重新建立這樣的認識。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聖經說:“我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上帝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林前10:13)。

  但聖經上又記著說:“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就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雅一:12)。

  這樣看來,

  1. 受試探是不能免的;

  2. 受試探是上帝容許的;

  3. 試探是可以勝過的;

  4. 勝過試探有好的結果;而且

  5. 忍受試探而得勝的是愛主的人。

  [受試探不是罪]

 

事實上,主耶穌在肉身的時候,也曾受過試探。因為祂有肉身的需要。

  例如:有肉身就會飢餓,那是最自然不過的事。飢思食,渴思飲,當然不是罪。但如果用不正當的手段,去得到食物,以滿足肚子,那就是罪了。

  這樣,受試探並不是罪,而且是不能免的。不過,應該要防備抗拒試探,不陷在罪裏。

  同時,試探臨到信的人,是經過上帝的容許。上帝總是先衡量過,知道祂的兒女能夠承受的程度,才讓他們受試探考驗。

  [試探是爭戰]

 

不經過爭戰,就沒有勝利。慈愛的上帝不會故意讓屬祂的人失敗,而是要藉著試探,顯明他們好的品格,訓練他們,叫他們知道如何對付仇敵。

  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上帝並沒有為他們趕出所有的部族。聖經說:“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那不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好叫以色列的後代,又知道又學習未曾曉得的戰事”(士三:1-2)。這是上帝叫我們經歷試探的美意。

  勝過試探,就得生命的冠冕。約瑟受不正經的主母引誘,在最重要的關鍵,他會說:“不!”顯明他屬靈的品格;雖然經過監獄的困苦路,走進了監獄,但上帝與他同在;改變的時候到了,有人來叫他梳洗刮臉,就在那一天之內,他由囚犯的地位,最終登上了宰相的高位(創39:1至41:45)。

  忍受試探,勝過試探的人,是因為他內心有一種特別的力量,就是對主的愛。因為愛主,才不肯向主的仇敵投降,而堅持勝過試探。

  愛主的人不能免於試探。愛主的人必須忍受試探。愛主的人可以勝過試探。結果,得到永遠的生命冠冕。這樣,我們可以知道,主給祂所愛的人受試探的原因了。

  人如果有愛上帝的心在裏面,就可以抵擋試探,忍受試探,勝過試探;在另一方面。如果放縱私慾,就被試探所牽引,墜入魔鬼的網羅,不可不慎!“私慾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5)

  我們求主不要叫我們遇見試探〔考驗〕, 是承認自己力量的有限,需要完全仰賴主,使我們免遇見不必要的麻煩,是必要的態度。

  [網羅陷阱]

 

聖經說,那惡者在聖徒所行的路上,設下網羅。這是表示撒但試探人的目的,是要把人陷入,纏住,叫人不能夠逃脫。但聖經說:“祂必救你脫離捕鳥人的網羅”(詩91:3)。

  捕鳥的人引誘鳥入網羅,捕獸的人引誘獸入陷阱,總離不了用它所喜歡的食餌。同樣的,構成試探的條件,必須是人本性所喜愛的。有的人厭惡吃魚,魚對他絕不會構成試探;魚與熊掌的選擇,在他簡直是毫無意義。也許,他是非肉不飽,他就很容易被肉所試探了。

  試探的臨到,常常跟環境有關係。在冬天的時候,莊稼已經收割,糧食入倉,白雪掩蓋大地,鳥獸覓食困難,不免近於飢餓。當這時候,捕鳥人或捕獸人的機會就來了。他們乘機活動,把他獵取對象所喜愛的食餌,散置在鳥獸所經過的路上,使其容易發現。這樣,既然外有需要的環境,內有其取求的動機,自然會使其採取得到所愛食物的行動。這也就使其墜入彀中,造成毀滅的結果。

  [可以勝過]

 

人從那同一條路上經過,自然也發現那些食餌,但卻不必須落在網羅和陷阱中。因為人能知道,會分辨,曉得警覺,不會上當。同樣的,上帝也賜給屬祂的人聖經的話,叫他們可以防備,不至受害。

  對於基督徒,“經上記著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裏所出的一切話’”(太四:4)。

  主耶穌如此勝過撒但的試探我們也應該持同樣的立場:我們不應該給本性的自然需要支配,而是要信靠上帝的話,遵行上帝的旨意。

  撒但對主的另一個試探,是要祂從殿頂上跳下去。

  這是要祂向許多群眾,展示超自然的能力,獲取榮耀和聲譽。人有尋求被認知的自然傾向;在聖殿頂上,是表明宗教性的榮耀。

  如果不是從上帝來的,而要用人的方法高舉自己,就是陷入試探的網羅,中了撒但的詭計,那就是罪。基督徒應當效法基督,向撒但說:“不可試探主你的上帝!”(太四:7)

  另一種試探是屬世的榮華與權勢。

  撒但把世上萬國和萬國的榮華,一下子顯示給主耶穌,要祂只向撒但下拜,就可以輕易換取這一切。但主耶穌仍然使用聖經的話對付它:“經上記著說:‘當拜主你的上帝,單要事奉祂!’”(太四:10)

  [行正路]

 

基督徒當知道,世上有許多彎曲的小道,可以得到榮華,獲取暫時的成功;不過,單有一條正路,就是遵行主的旨意,照上帝的話,行上帝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聖經告訴我們:“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有些人以為基督徒是“看破紅塵”,不戀世界;其實我們是因為有更美好的應許,是上帝召我們去得的,必須遵行上帝的旨意,在上帝的時候,才可以得到。

  這樣看來,“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是求主保守我們,不要隨己意偏行,以至陷入試探裏。相反的,如果存謙卑的心,與主同行,“叫基督的平安在你們心裏作主”(西三:15),就有真實的平安了。




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雖然,人用許多方法,叫人對罪醜惡的形象減弱了,但內心深處總知道那是怎回事。

  心理學家承認,現代人兩個最大的問題,是孤單感和罪疚感。有人把電視機的音量提高些,或看些諧劇,以為可以解決問題;但電子傳播的聲音和影象,可以暫時解除孤單,或也叫人忘卻罪疚,卻無法永久消除。

  現代人欠財務上的債,已經相當普遍,可是世上總還能找得到“無債一身輕”的人。更嚴重的債務是罪債,就是“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只有一個解決辦法,就是相信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還了罪債。但還有一重債務,無論誰都不能夠推脫;聖經說:“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8)照這樣看來,我們有誰可以完全不欠愛人的債呢?

  不但如此,信主的人還有一項鉅大的負債。使徒保羅說:無論甚麼人“我都欠他們的債”(羅一:14)。世界上沒信主的人那麼多,真需要有以天下為己任的心。這樣說來,世上沒有不負債的人,只有不負責的人。中文古時“債”與“責”通,欠債就有責任還。如果不還福音債,必然有人因而滅亡,你難推脫血債的責任!

  [負債的問題]

 

主耶穌指出,這個罪債的問題,是人跟上帝的關係和人跟人關係的交會點。在教導門徒禱告之後,接著說:“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太六:14-15)。

  主耶穌教訓門徒,彼此和睦的重要;因為“同心合意的求甚麼事,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成全”(太18:15-20)。

  人與人中間彼此懷怨,不肯饒恕,是禱告的阻礙。

  使徒彼得把這話聽進去了。意會到這件事的重要,接著就問主饒恕的限度。

  [赦免的要義]

 

主耶穌就講了天國饒恕的真理。我們本來是罪人,在上帝面前就是虧欠主人一千萬銀子的僕人(原文是一萬錠銀子,等於當時六千萬天的普通工資),是無法想像的鉅大數值,真箇是萬死莫贖。他自然絕沒有償還的希望,只有求主人開恩赦免。“主人就動了慈心,把他釋放了,並且免了他的債。”

  那僕人蒙了那麼大的恩典,卻不肯赦免同伴,只欠他區區十兩銀子(一百天工資)的債,竟掐住人的喉嚨,去把他下在監裏。因此,“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給掌刑的,等他還清了所欠的債。”(太18:21-35)。

  赦免是最高貴的品德,也是上帝最基本的要求。如果我們經歷了上帝的赦免,就會知道,不赦免人是不合理的事。

  [如同見上帝的面]

 

雅各與以掃的再相見跟和好,是很動人的故事。

  雅各雖然有上帝的應許,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卻仍然用自己的手段,乘兄之餓,用紅豆湯取得了長子的名分;又使欺騙的手段,得了父親的祝福。因此,以掃怨恨雅各。作母親的利百加,教兒子及早逃難。於是,雅各見機而行,不得不離開家,去投奔舅父拉班,在那裏成家立業,住了二十年。等到他發富歸來,雖然是有上帝的應許和引導,心中卻仍記挂著以掃的威脅,不知道長兄是否能接納他。最後,當他不得已面對以掃走去的時候,不是近鄉情更怯,心情很沈重,腳步也是那麼緩慢。

  他計算好了應變的方法;那知,以掃的反應,卻仍然出乎他一切算計之外。

  “以掃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創33:1-10)。雅各深深的受了感動,竟然說出深心的真話:“我見了你的面,如同見了上帝的面”。主耶穌極為喜愛這“饒恕”的宗旨,也可能喜歡這動人的描述字句;在講述浪子歸家比喻的時候,用同樣的語句,說到天父的饒恕:“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路16:20)。

  饒恕最能表現父神的愛。饒恕最能使人看見上帝的面。怨恨惱怒是該隱的臉,也是魔鬼的臉。

  施行饒恕,可以彰顯上帝的愛,使人歸向上帝。饒恕人,免人的債,也可以見上帝的面。如果不能饒恕,求聖靈幫助我們。

  [赦免的需要]

 

據說,有一個浪子離了家,父親只聽說他在倫敦,但茫茫人海何從尋?於是在報上登了一則啟事:“一切都赦免了,明天中午在時報社門前見。父啟。”

  第二天中午,報社前集了四百人!可見人多麼需要赦免。但人的問題,不止是破碎的家庭,更需要得天父的饒恕。

  罪債得赦免,是人最大的需要,使人真的被釋放,能醫治心靈深處的創傷,常跟著身體的疾病也痊癒。

  詩人見證負罪的情形:“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沈重”;承認罪過而得上帝赦免,才有“得救的樂歌四面環繞我”(詩32:3-7)。

  感謝主,祂成為我們的贖罪祭。“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賽53:5)。這是何等的救恩。

2019年11月23日 星期六

梅頓之生平簡介

  梅頓是完全屬於廿世紀的人,不論他的生命整個歸屬廿世紀,他的生活型態、思想方式、情感表達等等皆是,然而可貴的是他也超乎了廿世紀,因此他懂得廿世紀的心靈卻又能引導他們面對更深刻、超越的存在課題。 

  上世紀第一次大戰期間,梅頓誕生於法國,父母有著典型藝術家(畫家)的氣質。不幸,母親在梅頓六歲時死於癌症,父親帶著幼小的梅頓四處飄流,十年後,父親因腦癌去世;在法國、英國、美國他都曾就讀過,在出名的劍橋大學待過,不久就到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繼續他的大學課業,曾參加共產黨的青年運動,後來當他讀法哲E. Gilson的名著《中世紀哲學精神》一書,引發梅頓對士林哲學(Scholasticism)的興趣,並追隨D. Walsh攻讀士林哲學大師多瑪斯和Duns Scotus的課程,一九三八年年底成為天主教徒。

  二次大戰間,他加入客西馬尼苦修會修院,成為熙篤會士(Cisterisian),往後廿多年間,他絕大部分的生命都閉鎖在這高牆圍繞 的隱修院內,甚至在最後三年,得到長上同意,他自己居住在院中更隱蔽的樹林裏。

    一九六八年,他獲得修院批准,參加亞洲基督徒修道院院長會議,梅頓此次遠東之旅除專題演講外,就是研究東方的靈修學,十二月十日,在一場演講後被發現死在他所住旅館的房內。

    梅頓在客西馬尼修院林中的小屋,有一小小臥房,以及一間普通工作房、一間小教堂,梅頓生命中最後三年在此,「他自己砍木、燒火和做飯。他每天清晨三時起床唸經祈禱」,在小屋中,他為的是能真正克盡隱修士的生活,隱修士的生命中心是什麼呢?

    梅頓說:「隱修士離棄這個世界,為的只是更專注的聆聽那最深刻的,最被忽略的,發自最深處的聲音」,他認為隱修士和主張新馬克斯主義的革命學生一樣,「隱修士乃是對當代世界與其結構採取批評態度的人」。

    最安靜的人是最能動的人,也唯有真正能動的人他才會安靜。梅頓對東方哲學尤其禪與莊子之道頗有體悟,中國哲學中陰陽太極之理對他而言或不陌生,動中有靜、靜中有動,陽中有陰、陰中懷陽;靈修者的批判往往是一針見血的。 




梅頓之重要著作

    一九四八年當梅頓(Thomas Merton, 1915~68)出版了他的傳記《七重山》(The Seven Storey Mountain)後,成為知名的作家。

    梁偉德先生在翻譯此書之後寫了一篇介紹《七重山》的短文,他指出「《七重山》……紐約時報書評專欄將它比 作近代的聖奧斯定(St. Augustine)《懺悔錄》。……是近代西方知識份子對抗十九世紀以還,達爾文主義、唯物主義、納粹主義……的實錄。…..作者 嚐遍了人生的憂樂,終於清醒地擺脫了世俗的羈絆,尋得了天國的珍寶而變賣了一切」。

    此書出版後歷卅多年,讓許多人愛讀不忍釋手。梅頓和法國廿世紀幾位思想家像G. Marcel、J. Maritain、S. Weil等人一樣,可以說都從近乎無神論或懷疑的立場走向有神論信仰並從心底接受耶穌基督。

    聖公會M. Gibbard牧師在《生活在祈禱中的人》書中有一段,以相當吸引人的文筆來描述梅頓,他說:「一九六八年十二月十日,他的死訊卻傳遍了整個世界。基督 徒、非基督徒和沒有信仰的人,都受到了失去一個敬愛的人的震撼。為什麼?他們會說,因為他了解我。……他給我的,正是我所需要的鼓勵。他所給的鼓 勵……就是:默觀。無論你在俗世或隱世,可在你的內心開拓一道愛與喜樂的活泉,這就是默觀。這是他的親身經歷,也可說是他對人性了解最深透的地 方」。

  默觀或靜觀(Contemplation)是梅頓整個靈修生命的主題,他講默觀、默觀祈禱,他更是一位默觀批判家(Contemplative Critic)。由於梅頓著作頗豐,據盧雲所列則有六十一本之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