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修的理論與落實
「凡事不叫人有妨礙…在各樣事上表明自己。」(林後六3~4)
從十字架的根基開始,我們看見從各各他湧出的生命的特性,因著活在祂的死與復活的聯結上,這生命就漸漸增長。
「不再為自己活」是其堅定的意願,「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是其不變的目的,「我看基督是為萬人死的」是對別人行動的原則,「舊事已過」是對以往的態度,「祂把和好的職分託付我」是對別人的責任,「我必須與祂同工」是天天受約束並堅守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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