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常為耶穌被交於死地,使耶穌的生也顯明在我們這必死的身上。」(林後四11)
這節聖經清楚的告訴我們,在最初「常帶著耶穌的死」乃是為著我們自己,使我們一直留在自己毫無能力的立場上,好證明那莫大的能力,是出於上帝,不是出於我們。
信徒既將「自己」帶到了盡頭,而讓主耶穌的生命顯在這塵土所造的身體上,就漸漸更進一步的「為耶穌的緣故被交於死地」。軟弱再軟弱,試煉再試煉,作難再作難,爭戰再爭戰;一切都為著祂,祂已死過,祂必看見祂勞苦的功效,就心滿意足。
我們這班上帝的兒女,是否願意跟隨主到這種地步?捨棄就是得著豐富的律;與那位永活者聯結,祂就要引領我們,直到我們能更深的與祂這位曾死過的主有交通,並且為著祂的教會,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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