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教徒曾形容,就像船長要記錄航海日誌,醫生要記病例,商人要記錄、查核賬目,一樣地,基督徒也應記錄自己與上帝的互動。
在這一類的作法中,也有一些偉大寶藏。例如班揚的《豐盛的恩典》,布萊納德(David Brainerd) 的《回憶錄》,或是喬治· 福克斯、約翰· 伍曼(John Woolman)、約翰· 衛斯理、懷特菲爾德的日記等,他們的榜樣今天仍鼓勵我們:不要只記屬靈的成功,也要注意上帝在我們失敗、沮喪和復原當中的仁慈良善。
他們的日記也指引我們去思考一些小事,它們看似瑣碎、無關緊要,卻也是靠著上帝“ 預先的護理” 才得以維持的。雖然有時我們靈裡的枯幹已讓靈修默想變為無用,但若仍然忠誠且持久記下這些過程和感受,也是出於一種“ 愛的勞苦”,使我們在一切境況裡都能思念他、尊崇他。
把事情和想法用文字寫下,是一種有用的反省操練,有助於我們在情緒混亂或懶散時把思緒理清楚,它也會讓事情變得可資紀念又具教化意義。這樣做,我們默想的果實便可以保存,避免那些“ 很棒的想法” 一下子就蒸發於無形。
有些人說他們每天潦草的隨手記錄,似乎稱不上日記,有些人則從未寫過日記。無論如何,“ 靈修自傳” 仍然是重要的,因為我們知道要把每一件重要事情都看為是信主而生的。
在某些圈子裡,這有時被導向一種“ 畢全功於一役” 的不健康強調,以為那些經驗不會再有任何後續,而欲將過去、現在及未來“ 一舉搞定”。其實不然!我們若是朝聖客,則人生仍敞開於面前,所以我們的“ 屬靈自傳” 仍在撰寫中。任何試圖在剛信主之刻,或“ 第二次恩福”,或在受到特定恩賜或啟示之際,就提早結束自己的“ 故事” 的打算,都應該制止。
不管是藉著日記、雜記、回憶錄,或是一張仍在進行中的感恩清單,我們都要在此生更多操練“ 屬靈自傳” 的作法。
有些經常被人拿來公開見證的故事,我們應謹慎提防,因為它們往往被過分誇大,或是因為過度曝光反被糟蹋。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說《地下室手札》裡的英雄論道:“ 個人意識是一種病! ” 現今以“ 自我” 為特色的時代,其病灶正是狂熱的追求“ 自我滿足”,這顯然是一要命的病症。
人類的思想、決定、渴望、喜悅……若未與上帝關聯,正是“ 自我意識” 趨向邪惡之因。屬靈自傳的恢復或許能幫助我們。因為這是一種尋找生命意義的方式,而若此追尋未能涉及救贖主,則注定是徒勞無益的。
因此,為自己的靈修閱讀做記錄,有助於保持閱讀穩定性,此外,它也是“ 良知”上的一種指導方式,這是從認識上帝、並非單憑個人認識而來的良知。
另外,它可以指導我們為上帝國預備合宜的生活方式。霍爾主教曾記下他許多的省思。他提醒我們:“ 基督徒為了專注、敬虔於工作,而不默想,就如同想維生卻沒有心髒一樣不可能。” 默想的記錄將持續提醒我們,靈魂在上帝面前的漫長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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