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以理·魯奧(Daniel Louw)強調實踐神學需要發展關乎生命轉化及回應人存在需要的人觀。他提出人是關係的存有,被上帝創造與上帝溝通及承擔責任。從屬靈角度詮釋人格,人是被造及具有上帝形像,人是上帝的同伴,與上帝有共融(communion)的關係。發展心理學揭示人追求自我實現,神學人觀強調人在上帝面前的責任。神學人觀除了注重人的罪性,亦不忽略人的罪性潛能及可能性。他批評羅渣士(Carl Rogers)案主中心進路,淡化罪為缺乏自我肯定的阻礙和失調的行為,至於救恩亦被縮減為心理治療。筆者認同這觀點,並欣賞魯奧強調人必須尋找真實而非抽象的人性。
卡爾·巴特(Karl Barth)的神學人觀,強調人具有上帝的形像並非表示已經達到完美,而是代表上帝的人需要在頌讚敬拜中與上帝保持關係。人的生命是一種召命,向上帝服從及問責。人除了是上帝的同伴以外,亦是與他者相遇的人,人的人性是向他者開放,甚至為他人而活(being-for-others),發展與人溝通的共同人性(Co-humanity)。巴特一方面從創造論演繹人與上帝的夥伴關係,亦從基督論解釋人在基督裡(in Christ)完成共同人性。巴特由基督為中心的進路引伸救贖論,提醒人不能用人文主義的前設尋找自我實現,人的希望是藉著耶穌基督的救恩得救。巴特並非單方面悲觀地將人視為一無是處的罪人;同時亦平衡地詮釋人的可能性。所以,巴特的神學人觀是現實的(realistic),強調罪人亦要回應上帝的要求。靈命成長的關鍵,是回應上帝的道的要求。「我回應故我存在」(respondeo ergo sum, I respond therefore I am),表達上帝人之間有一種立約(covenant)的關係,這種立約的關係必須透過主耶穌基督的救贖來完成,人不能單憑己力持守與上帝立約的關係,並且人犯罪破壞人上帝立約的關係,必須與上帝復和。人神關係破裂是人心理出現問題的原因,人失落與上帝的溝通及團契,以致陷入自我中心的狀態,與上帝疏離亦令自我出現內在的疏離,墮進身分危機混淆的深淵,缺乏內在的自信和自我肯定與人平等交往。
心理學的人格成長理論可以描述人心理成長的需要及問題,卻沒有解釋人格問題的根源。神學人觀的任務是解釋人之作為人的定義,聖經所教導的人生觀,按照基督為中心的進路,揭示人在基督裡獲得人格完滿和成熟的奧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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