禱告蒙上帝應允,在基督教的神學理解裏,不當單看為神秘現象,只能將它看為一種奧秘現象。
奧秘之不同於神秘,乃在於奧秘是一種已經解開,是可以理解,但不能完全理解的啟示事實。救恩和救恩的經驗就是這種開啟的奧秘,救恩不是不可理解的神秘經驗。當我們奉主的名向上帝禱告的時候,上帝在基督道成肉身裏所成就的救恩,將這奧秘開啟,讓我們可坦然無懼的來到上帝面前,蒙恩惠、得憐憫、作隨時的幫助。這是上帝在基督裏與我們同在的得明證;它雖沒有神秘性卻大有奧秘性。
這奧秘是神聖的,更是不可侵犯的。為此,我們應當小心,因為凡以人為本,隨己意的禱告,是侵犯上帝,上帝可隨時毀滅。亞倫的兩個兒子獻上凡火的結局當引為鑒戒。(利十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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