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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1日 星期日

加爾文《基督教要義》第三卷第七章:基督徒的捨己觀

 

從自我中心到以上帝為中心的生命更新——聖經根據、改革宗神學與今日教會牧養

一、導論:為什麼加爾文特別重視「捨己」?

加爾文(John Calvin, 1509–1564)在《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第三卷第七章,專門討論基督徒的捨己(Self-denial)。

這一章非常重要,因為加爾文不是單純教導信徒如何謙卑、克制慾望或忍耐苦難,而是要回答一個更根本的問題:

一個已經蒙恩得救的人,應當如何重新理解自己、上帝、別人,以及自己在世界上的生命?

加爾文認為,基督徒生命最大的問題之一,就是人仍然習慣以自己為中心。

即使一個人已經相信基督、參加教會、服事上帝,他仍然可能:

  • 以自己的利益作為人生的主要考量。
  • 以自己的成就建立生命價值。
  • 以自己的喜好決定是否順服上帝。
  • 以自己的感受衡量上帝是否愛他。
  • 在服事中追求人的肯定與稱讚。
  • 在人際關係中不願意放下自己的權利。

因此,捨己不是信仰生活中可有可無的附加操練,而是基督徒成聖生命的重要表現。

加爾文的核心思想可以這樣概括:基督徒不是要消滅自己,而是要放棄自我作主的地位,讓上帝成為生命真正的中心。

這一點也必須與前面討論的「自我否定」區分:

  • 自我否定:否定上帝所創造的自己,認為自己沒有價值。
  • 聖經的捨己:否定墮落人性中的自我中心,讓生命重新歸向上帝。

兩者在神學上有根本的不同。

二、《基督教要義》第三卷第七章的結構與思想

加爾文第三卷主要討論聖靈如何使我們領受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以及基督徒生命的更新。

第三卷第七章位於這個救恩論與成聖論的脈絡之中。

這個位置很有神學意義:加爾文不是先要求人捨己,然後才有資格得到上帝的恩典;而是因為人已經在基督裡蒙恩,所以應當活出捨己的生命。

這表示:捨己不是得救的條件,而是蒙恩之人生命更新的表現。

本章可以整理為四個主要方向:

  1. 捨己的根本:生命不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上帝。
  2. 捨己的實踐:以敬畏、順服與信靠上帝為生活原則。
  3. 捨己的倫理:為別人的益處而活。
  4. 捨己的操練:在苦難、順境與日常生活中接受上帝的引導。

以下逐一深入分析。

三、第一個核心:我們不是自己的,而是屬於上帝(第三卷第七章第1–2節)

核心神學命題

We are not our own.  「我們不是自己的,而是屬於上帝。」

這是加爾文整個捨己觀最重要的出發點。

1. 聖經根據:羅馬書12:1–2

保羅說:「所以弟兄姊妹們,我憑著上帝的慈悲勸你們,把自己獻上,當作活的祭物,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這樣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希臘文:παραστῆσαι τὰ σώματα ὑμῶν θυσίαν ζῶσαν

parastēsai ta sōmata hymōn thysian zōsan

意思是:「將你們的身體獻上,作為活祭。」

這裡有三個重要的神學概念。

(1)παραστῆσαι:獻上、呈獻

這個動詞表示將自己交付、呈獻給上帝。

基督徒的生命不是只在主日敬拜時屬於上帝,而是整個生命都應當歸給上帝。

(2)θυσίαν:祭物

保羅使用舊約獻祭的語言。

舊約祭物被分別出來,歸給上帝;如今基督徒則將整個生命獻給上帝。

這並不是靠奉獻生命來換取救恩,而是因為已經領受上帝的慈悲,所以以生命回應祂的恩典。

(3)ζῶσαν:活的

舊約祭物通常是被宰殺的牲畜,但保羅在此使用「活祭」的表達。

意思是:信徒不是只在某個宗教儀式中獻上自己,而是在每天的生活中,持續活出屬於上帝的生命。

因此,加爾文在第三卷第七章第1節,以羅馬書12:1–2作為捨己的基本聖經根據。

2. 「我們不是自己的」有什麼意義?

這句話不是說:

  • 我沒有自己的思想。
  • 我不能作任何決定。
  • 我不能有個人的感受。
  • 我不能享受生活。
  • 我必須完全服從其他人的命令。

而是說:我不能把自己的意志、理性、慾望和利益當作生命的最高權威。

加爾文指出,人的理性和意志都需要接受上帝話語的引導,以及聖靈的更新。

這裡必須注意,加爾文並不是否定理性本身,而是否定墮落的人把理性當作獨立於上帝、可以自行決定善惡的最高權威。

因此,捨己包含兩個方向:

消極方面:放下

積極方面:歸向

放下自我作主

讓上帝作主

放下自我中心

尋求上帝榮耀

放下自我誇耀

承認恩典來源

放下自己的私慾

順服上帝旨意

放下自我控制

信靠上帝的帶領

3. 加拉太書2:20: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希臘文:Χριστὸς ἐν ἐμοί  Christos en emoi  「基督在我裡面。」

這節經文很容易被錯誤理解。

保羅不是說自己的個性、人格和受造生命已經消失,而是說他的生命不再由舊有的自我中心所支配。

這裡有一個重要的改革宗神學觀念:基督徒不是失去自己,而是在基督裡重新成為上帝創造他所要成為的人。

因此,基督徒的自我認識必須從「我想成為什麼樣的人」,進一步轉變為「上帝要我如何活在祂面前」。

4. 從救恩論理解捨己

這裡需要區分稱義與成聖。

稱義

成聖

上帝宣告罪人為義

上帝更新信徒生命

唯獨基督的義

聖靈持續工作

不靠人的功德

產生順服與善行

救恩的地位

救恩所帶來的生命更新

捨己不是為了取得上帝的接納,而是因為已經在基督裡蒙上帝接納,所以願意將生命交給上帝。

這是改革宗神學反對律法主義的重要基礎。

四、第二個核心:捨己是脫離自我中心的生命(第三卷第七章第2–4節)

加爾文認為,人最大的困難之一,就是內心具有強烈的自我中心傾向。

他特別指出,人容易追求:

  1. 財富。
  2. 權力。
  3. 名聲。
  4. 人的稱讚。
  5. 個人的利益。
  6. 自己的成就與地位。

這些東西本身不一定都是罪,但當它們成為生命的最高目標,就會取代上帝的位置。

1. 馬太福音16:24:捨己的門徒道路

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

希臘文:ἀπαρνησάσθω ἑαυτόν  aparnēsasthō heauton  「捨棄自己」或「否認自己」。

這個動詞是命令式,表達門徒必須採取的生命方向。

這裡有三個重要動作:

  • 捨己:不再以自己為中心。
  • 背十字架:願意承擔跟隨基督所帶來的代價。
  • 跟從耶穌:以基督作為生命的方向與主宰。

要注意,耶穌不是要求門徒追求痛苦,也不是要求人主動製造苦難。

而是當忠心跟隨基督與自己的利益發生衝突時,願意以基督的旨意為優先。

2. 提多書2:11–14:恩典如何教導人捨己?

這是加爾文第三卷第七章第3節的重要經文。

保羅說:「因為上帝救眾人的恩典已經顯明出來,訓練我們棄絕不敬虔的生活和世俗的慾望,在今世自守、公義、敬虔度日。」

希臘文有兩個非常重要的詞。

(1)παιδεύουσα(paideuousa)

原形:παιδεύω。

意思是:

  • 教導。
  • 訓練。
  • 管教。
  • 塑造生命。

這裡使用現在主動分詞,描寫上帝的恩典持續在信徒生命中施行教導。

這個觀念非常重要:

不是人先靠自己的力量成為聖潔,上帝才接納他;而是上帝的恩典進入人的生命,持續教導他離棄罪惡。

(2)ἀρνησάμενοι(arnēsamenoi)

意思是:「棄絕、拒絕、否認。」

保羅指出,基督徒必須拒絕不敬虔與世俗的慾望。

這不是單純壓抑某些行為,而是生命方向的改變。

3. 三種積極的生命表現

提多書2:12有三個重要的希臘文詞語:

希臘文

中文

生命實踐

σωφρόνως

自守、節制

管理自己的慾望

δικαίως

公義

公平對待別人

εὐσεβῶς

敬虔

活在上帝面前

加爾文將基督徒的生活整理成三個層面:

第一,自守(Sobriety)。

不被慾望控制,合理使用金錢、財物、身體與時間。

第二,公義(Righteousness)。

不只顧自己的利益,也尊重別人的權益,實踐公平與愛。

第三,敬虔(Godliness)。

在上帝面前生活,讓上帝成為人生的中心。

這三者彼此不能分開。

一個人如果只追求個人的節制,卻不關心別人的需要,還不算完整的基督徒生命。

一個人如果只關心社會公益,卻不願意敬畏上帝,也沒有完整活出保羅所描述的敬虔生命。

真正的捨己,是自我節制、公義待人與敬畏上帝三者的整合。

五、第三個核心:捨己必須從自我驕傲轉向謙卑(第三卷第七章第4節)

加爾文認為,人的自我中心有一個特別深層的表現,就是自我高舉。

他觀察到,人常常:

  • 放大自己的優點。
  • 隱藏自己的缺點。
  • 貶低別人的優點。
  • 誇大別人的缺點。
  • 希望別人肯定自己。
  • 不願意承認別人比自己優秀。

這些現象即使出現在教會,也不會因為穿上宗教外衣而變得聖潔。

1. 自我中心的兩種表現

第一,φιλαυτία(philautia):自愛、自我中心。

加爾文使用這個希臘詞語,指出人過度看重自己,總是優先考慮自己的利益。

第二,φιλονεικία(philoneikia):好勝、爭競。

人不只希望自己好,也希望自己勝過別人。

這在今日教會尤其值得反省。

例如:

  • 服事時希望自己的意見一定被採納。
  • 同工之間互相比較誰的貢獻比較大。
  • 牧者之間比較講道能力與教會人數。
  • 長執之間爭奪教會決策權。
  • 信徒因為別人受到肯定而產生嫉妒。

這些問題不只是人際關係不和諧,更涉及成聖與捨己的問題。

2. 哥林多前書4:7:恩賜不是自己的功勞

保羅問:「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

希臘文:τί δὲ ἔχεις ὃ οὐκ ἔλαβες;  ti de echeis ho ouk elabes?

意思是:「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

這是對人類驕傲非常直接的挑戰。

加爾文認為,人的一切恩賜都是從上帝領受的。

包括:

  • 聰明。
  • 學識。
  • 口才。
  • 財富。
  • 領導能力。
  • 服事恩賜。
  • 屬靈經驗。

因此,恩賜不是人自我高舉的理由,而是人謙卑服事的責任。

3. 腓立比書2:3–5:基督的謙卑成為捨己的榜樣

保羅說:「凡事不可自私自利,也不可貪圖虛榮;只要存心謙卑,看別人比自己強。」

接著說:「你們應當有基督耶穌的心志。」

這段經文將捨己帶到基督論的層次。

腓立比書2:6–8描述基督:

  • 本有上帝的形像。
  • 取了奴僕的形像。
  • 成為人的樣式。
  • 自己卑微。
  • 順服至死。

基督的捨己不是因為祂缺乏價值,而是因為祂甘心順服父上帝,為罪人完成救贖。

因此,教會所追求的謙卑,不是消極的自我貶低,而是效法基督的愛與順服。

六、第四個核心:捨己的目的,是為別人的益處而活(第三卷第七章第5–7節)

教會論與基督徒倫理的重要連結

這是加爾文捨己觀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他不認為捨己只是個人靈修或內在心理的操練。

真正的捨己一定會表現在與別人的關係中。

1. 哥林多前書12章:信徒是基督身體上的肢體

保羅使用身體作為教會的比喻。

眼睛不能說自己不需要手;頭也不能說自己不需要腳。

每個肢體都有不同功能,但所有肢體共同構成一個身體。

加爾文從這個比喻提出一個重要原則:

上帝給人的恩賜,不是為了個人的獨占,而是為了整個基督身體的益處。

例如:

上帝所賜的恩賜

捨己的實踐

講道恩賜

建立信徒,而不是建立個人名聲

教導恩賜

幫助別人明白真理

管理恩賜

促進教會合一

財物恩賜

關懷有需要的人

探訪恩賜

陪伴軟弱與孤單者

禱告恩賜

為教會與別人代求

因此,教會不是一群人聚集在一起滿足個人宗教需要,而是一個彼此服事、共同成長的基督身體。

2. 哥林多前書13:4–5: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保羅說:「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

希臘文:οὐ ζητεῖ τὰ ἑαυτῆς  ou zētei ta heautēs  意思是:「不尋求自己的事。」

這是捨己非常實際的表現。

例如:

當教會討論事情時,我是否願意聽別人的意見?

當同工提出不同看法時,我是否一定要證明自己正確?

當別人有需要時,我是否願意付出時間?

當別人得到肯定時,我是否能真心為他感謝上帝?

這些看起來是小事,卻反映出一個人是否真正接受捨己的操練。

3. 上帝所賜的恩賜,是託付而不是私人財產

加爾文使用「管家」的觀念來說明恩賜的運用。

英文譯本的核心表達是:

Stewards of everything God has conferred on us.

意思是:「我們是上帝所賜一切恩典的管家。」

這個思想可以連結:

  • 彼得前書4:10:各人要照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
  • 路加福音12:42–48:忠心有見識的管家。
  • 哥林多後書9:6–11:樂意奉獻與分享。
  • 以弗所書4:11–16:全身靠著各體彼此相助而成長。

這裡有一個重要的牧養原則:

教會不是少數有恩賜的人服事多數沒有恩賜的人,而是每一個信徒都領受上帝的恩典,並且成為別人的祝福。

4. 加爾文特別強調:要尊重別人身上的上帝形像

第三卷第七章第6節,加爾文引用上帝創造人具有祂形像的真理。

主要經文包括:

  • 創世記1:26–27。
  • 以賽亞書58:7。
  • 馬太福音5:44。
  • 加拉太書6:10。

加爾文指出,我們不應只根據別人的品格、地位或是否值得幫助,來決定是否愛他。

因為每個人都是上帝所創造的人。

這並不是說所有人的行為都值得肯定,而是說人的尊嚴不能只根據他的表現來衡量。

因此:

  • 我們可以反對別人的錯誤,但不能因此否定他的人格尊嚴。
  • 我們可以糾正罪惡,但不能失去愛人的心。
  • 我們可以設立界線,但不能以仇恨作為對待別人的原則。

5. 捨己不是表面上的善行,而是真正的愛

加爾文在第七節特別提醒:

一個人即使捐錢幫助別人,也可能帶著驕傲、羞辱或控制對方的態度。

例如:

  • 捐獻之後要求別人感謝自己。
  • 幫助弱勢者,卻看不起他們。
  • 服事別人,卻不斷強調自己的辛苦。
  • 探訪病人,卻沒有真正聆聽病人的需要。

所以,外在的善行不一定代表內在已經捨己。

真正的愛必須包括:

  1. 憐憫。
  2. 謙卑。
  3. 尊重。
  4. 耐心。
  5. 持續的關懷。

這對教會的慈善事工、長者關懷、臨終陪伴及弱勢服事,都是非常重要的提醒。

七、第五個核心:捨己就是將生命完全交託給上帝(第三卷第七章第8–10節)

這是本章另一個重要方向。

前面第4–7節主要談論人與別人的關係;第8–10節則將焦點轉回人與上帝的關係。

加爾文指出,真正的捨己必須使人學習:

  • 放下對財富的絕對依賴。
  • 放下對名聲的過度追求。
  • 放下對人生的絕對控制。
  • 放下對環境的過度焦慮。
  • 學習接受上帝的護理。

1. 箴言3:5–6:不要倚靠自己的聰明

「你要專心仰賴耶和華,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

這不是反對思考、計畫或努力,而是反對人把自己的能力當作生命安全的最終保障。

例如:

一個人努力工作,這是好的。

但是,如果他認為只有賺到足夠的錢,生命才有保障,他就可能成為財富的奴隸。

一個牧者認真規劃教會事工,這是好的。

但是,如果他認為只有按照自己的計畫,教會才有未來,就可能陷入控制欲。

捨己不是放棄責任,而是放棄把責任變成自我主宰的工具。

2. 箴言16:9:人的計畫與上帝的引導

「人心籌算自己的道路;惟耶和華指引他的腳步。」

這節經文提醒我們:

人可以計畫,但不能把計畫當作絕對。

人可以努力,但不能認為所有成果都由自己控制。

人可以期待,但必須預備接受上帝不同的帶領。

加爾文特別強調,信徒應當在上帝的祝福中追求工作、財富與生活上的成功,而不是利用不正當的方法達到目的。

3. 詩篇131篇:像斷過奶的孩子

加爾文引用詩篇131:1–2,說明信徒如何在上帝面前學習安靜。

大衛說:

「我的心平穩安靜,好像斷過奶的孩子在他母親的懷中。」

這裡有非常深刻的靈性意義。

一個尚未斷奶的嬰孩,常常因為得不到自己想要的東西而哭鬧。

但斷過奶的孩子,已經學習安靜地依靠母親。

這可以作為信徒靈性成熟的比喻:

  • 不再要求上帝照自己的時間成就事情。
  • 不再因為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就埋怨上帝。
  • 不再把環境順利當作上帝愛自己的唯一證據。
  • 即使不明白上帝的安排,仍然願意信靠祂。

這不是否認痛苦,而是在痛苦中仍然抓住上帝。

4. 羅馬書8:28:上帝的護理與生命盼望

保羅說:

「我們知道,為了愛上帝的人,就是按他旨意蒙召的人,上帝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他們得益處。」

這裡的「益處」不能簡單理解為事情一定順利。

從羅馬書8章的脈絡來看,信徒最終的益處是更深地被塑造成基督的樣式,並且在上帝的救恩中得著完全。

因此,加爾文的捨己觀不是成功神學。

他沒有教導信徒只要交託上帝,就一定會得到財富、健康或理想的人生。

反而是提醒信徒:即使人生的道路與自己的期待不同,仍然可以在上帝的護理中尋得安慰。

5. 苦難中的捨己:不是否認痛苦,而是信靠上帝

加爾文在第三卷第七章第10節,列舉許多人生可能遭遇的苦難:

  • 疾病。
  • 瘟疫。
  • 戰爭。
  • 農作物損失。
  • 貧窮。
  • 親人死亡。
  • 房屋被火災摧毀。

他指出,人遇到這些事情時,很容易陷入埋怨、絕望,甚至對上帝產生苦毒。

然而,基督徒必須學習在苦難中仍然信靠上帝。

這裡有三個值得深入思考的聖經根據。

(1)約伯記1:21:在失去中敬拜上帝

約伯失去財產與兒女,卻仍然承認生命主權屬於上帝。

約伯的信仰不是因為他不痛苦,而是因為他在痛苦中仍然沒有完全放棄對上帝的信靠。

(2)哈巴谷書3:17–18:環境失去仍然以上帝為樂

先知描述:即使無花果樹不發旺,葡萄樹不結果,田地沒有出產,羊群也消失,他仍然要因耶和華歡欣。

這是非常深刻的信仰告白:上帝的價值不取決於祂是否滿足我們的期待。

(3)羅馬書5:3–5:患難中的盼望

保羅指出,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老練生盼望。

這不是說苦難本身就是美好的,而是說上帝能夠在苦難中塑造信徒的生命。

6. 加爾文的護理觀與捨己觀

這裡必須連結《基督教要義》第一卷第十六至十八章的上帝護理論。

加爾文認為,上帝不只是創造世界,祂也持續掌管、維持並引導受造界。

因此,信徒不是活在偶然與命運之中,而是活在上帝的護理之下。

這帶來三個重要的生命態度:

上帝的護理

信徒的回應

上帝掌管生命

不以自己為絕對主宰

上帝知道人的需要

不被焦慮完全控制

上帝引導人生道路

在不確定中學習信靠

但是,這裡需要一個重要的牧養區分:相信上帝的護理,不等於認為所有發生的事情都是人應該被動接受的。

例如:

  • 遭受家庭暴力,不應被要求繼續留在危險環境中。
  • 遭受職場欺壓,可以尋求法律與社會支持。
  • 生病時,應當接受適當醫療。
  • 遇到心理危機,可以尋求心理專業協助。
  • 教會出現不公義,可以透過合宜的制度處理。

捨己不是放棄公義,也不是放棄保護生命的責任。

加爾文在這裡所強調的,是不讓苦難摧毀我們對上帝的信靠,而不是禁止信徒尋求改變處境的方法。

八、從《西敏信條》理解加爾文的捨己觀

加爾文第三卷第七章的思想,可以與《西敏信條》幾個重要章節相互對照。

1. 第五章:論上帝的護理(Providence)

《西敏信條》第五章強調,上帝按照祂的智慧、聖潔與護理,維持並管理一切受造物及其行動。

這與加爾文第七章第8–10節的思想非常接近。

兩者都強調:

  • 人不是生命的最終主宰。
  • 人的計畫不能取代上帝的旨意。
  • 人應當在上帝的護理中生活。
  • 信徒可以在各種環境中信靠上帝。

不過,上帝的護理不取消人的責任。

信徒仍然要工作、計畫、作決定、行善,也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2. 第十三章:論成聖(Sanctification)

這一章與加爾文的捨己觀有直接關係。

《西敏信條》第十三章指出,蒙召得以成聖的人,因基督的死與復活,藉著聖靈的內住而被更新。

其重要內容包括:

  1. 罪的權勢逐漸被治死。
  2. 各種屬靈美德逐漸被活化。
  3. 信徒在恩典中逐漸成長。
  4. 成聖不是完全的,信徒仍然有罪的殘餘。
  5. 信徒在一生中持續與罪爭戰。

這與捨己的關係非常重要。

捨己不是一次性的決定,而是整個成聖過程中的持續操練。

例如:

一個人今天學習不嫉妒別人的成就,明天學習放下自己的驕傲,後天學習寬恕得罪自己的人。

這些都是聖靈使人逐漸脫離自我中心的表現。

3. 第十六章:論善行(Good Works)

《西敏信條》第十六章指出,善行是活潑信心的果子與證據。

這與加爾文第七章第5–7節強調的鄰舍之愛相呼應。

必須注意:善行不是稱義的根據,而是稱義之後生命更新的結果。

所以:

  • 捨己不是靠犧牲換取救恩。
  • 服事不是靠勞苦換取上帝的愛。
  • 奉獻不是靠金錢購買上帝的祝福。
  • 關懷別人不是為了建立自己的屬靈聲望。

真正的善行是出於感恩,並且由聖靈引導。

4. 第十九章:論上帝的律法

《西敏信條》第十九章說明,上帝的律法在信徒生命中仍有重要的道德指引功能。

這可以幫助我們理解捨己不是隨自己的感覺而行。

基督徒不是只要覺得自己有愛心,就可以任意決定什麼是對的。

而是必須在上帝的話語中,學習辨別:

  • 什麼是上帝所喜悅的。
  • 什麼是罪惡。
  • 什麼是愛鄰舍。
  • 什麼是公義。
  • 什麼是順服。

因此,真正的捨己不是沒有原則,而是讓上帝的真理成為生命的原則。

5. 四個神學層次的整合

神學範疇

核心真理

捨己的表現

創造論

人是上帝的受造物

承認生命屬於上帝

救恩論

人因基督蒙恩得救

不靠自我成就建立價值

成聖論

聖靈更新人的生命

治死罪與自我中心

護理論

上帝掌管人生道路

在順境與逆境中信靠祂

這四個層次連在一起,便形成改革宗神學完整的捨己觀。

九、今日教會的牧養應用:如何把捨己觀實踐出來?

加爾文的思想若只停留在神學知識,就失去了它對教會生命的實際意義。

今日教會可以從六個方面實踐。

1. 個人靈性牧養:從自我中心轉向基督中心

今日信徒常常面對自我價值的問題。

有些人過度依賴別人的肯定;有些人則因為失敗而否定自己。

牧者必須幫助信徒區分:

  • 我是否真正認識上帝創造我的價值?
  • 我是否把別人的評價當作生命的中心?
  • 我是否因為不能控制環境而失去平安?
  • 我是否願意讓聖經修正自己的想法?

可以使用以下經文進行靈修:

經文

靈性操練

創世記1:26–27

認識受造的尊嚴

詩篇139:13–18

在上帝面前接納生命

羅馬書12:1–2

將生命獻給上帝

加拉太書2:20

讓基督成為生命中心

腓立比書2:3–8

操練基督的謙卑

牧養目標不是讓信徒變得沒有自我,而是幫助他們建立以基督為中心的自我認識。

2. 教會同工牧養:從爭競轉向彼此成全

教會中有時會出現一個矛盾:

大家都說自己為上帝工作,但實際上卻可能為了自己的意見、地位與面子而爭執。

這正是加爾文所批判的自我中心。

建議教會同工建立三個操練:

第一,學習聆聽。

討論事情時,不急著證明自己正確。

第二,學習成全。

讓別人的恩賜有發揮空間,不必每件事情都由自己主導。

第三,學習欣賞。

看見別人的恩賜時,真心感謝上帝,而不是產生比較與嫉妒。

牧者可以在同工會中提出一個問題:

「我們目前所做的決定,是為了建立基督的教會,還是為了維護自己的立場?」

這個問題值得教會長期反省。

3. 教會長執牧養:從權力中心轉向僕人領導

馬可福音10:42–45是非常重要的經文。

耶穌指出,外邦人的領袖喜歡操權管束別人,但門徒不可如此。

接著耶穌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

這裡顯示基督教領導的基本原則:教會領導不是利用職分控制別人,而是使用職分服事別人。

因此,長執與牧者必須反省:

  • 我是否把職分當作權力?
  • 我是否願意聽取不同的聲音?
  • 我是否尊重教會中較弱勢的信徒?
  • 我是否願意承擔別人不願意承擔的責任?
  • 我是否讓別人的恩賜得到發展?

捨己不是放棄領導,而是放棄以權力滿足自己的需要。

4. 教會關懷牧養:從施恩者心態轉向彼此扶持

加爾文第三卷第七章第5–7節,對今日教會的關懷事工有非常深刻的啟發。

教會關懷病人、老人、弱勢者及臨終者時,必須避免一種態度:

「我們是有能力幫助他們的人,他們是需要接受幫助的人。」

這種觀念容易使關懷變成施捨,甚至產生優越感。

更符合加爾文思想的方式是:我們都是領受上帝恩典的人,因此彼此成為上帝恩典的管道。

具體可以實踐:

  • 探訪病人時,先聆聽而不是急著教導。
  • 陪伴長者時,尊重他們的人生經驗。
  • 關懷弱勢者時,保護他們的尊嚴。
  • 陪伴臨終者時,不強迫他們表現出堅強。
  • 支持家屬時,讓他們有表達悲傷的空間。

這也提醒我們,捨己不只是給予,也包括謙卑地接受別人的幫助。

5. 教會公共責任:從自我保護轉向鄰舍關懷

捨己不應只限於教會內部。

耶穌在路加福音10:25–37,以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教導門徒愛鄰舍。

祭司和利未人可能有自己的理由,但撒馬利亞人願意停下來,承擔照顧受傷者的責任。

這讓我們反省:

  • 教會是否只關心自己的會友?
  • 是否看見社區中的孤單長者?
  • 是否關心弱勢家庭?
  • 是否願意陪伴遭遇困難的人?
  • 是否關心社區的公義與公共福祉?

加爾文的捨己觀可以成為教會公共責任的神學基礎。

教會不是只為自己存在,而是領受上帝的恩典,成為鄰舍的祝福。

6. 苦難牧養:從控制環境轉向信靠上帝

今日信徒常常面對:

  • 疾病。
  • 經濟壓力。
  • 家庭衝突。
  • 親人離世。
  • 服事挫折。
  • 人生方向不確定。

牧者可以透過加爾文的護理觀,陪伴信徒學習在苦難中信靠上帝。

但必須注意三個牧養界線:

不合宜的牧養

合宜的牧養

你要捨己,所以不要抱怨

你可以向上帝傾訴痛苦

這是上帝給你的功課,不必改變

我們一起尋求上帝的引導與實際幫助

你必須忍耐,不可以拒絕

忍耐不代表接受暴力或不公義

有信心就不會憂鬱

信仰與專業心理協助可以並行

不要依靠醫生,只要禱告

禱告與適當醫療可以並行

這樣才能避免把捨己變成壓迫信徒的宗教要求。

十、捨己與自我否定:牧者必須避免的五個神學誤區

這部分特別重要,因為加爾文的捨己觀若被錯誤運用,可能使信徒產生不健康的宗教心理。

1. 捨己不等於自我憎恨

聖經要求人放下罪惡的自我中心,卻沒有要求人憎恨上帝所創造的自己。

創世記1:27的創造論必須與馬太福音16:24的捨己觀一起理解。

2. 捨己不等於沒有個人意見

信徒可以提出不同意見,也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

真正的捨己,是不把自己的意見當作絕對真理,並且願意讓聖經修正自己。

3. 捨己不等於無條件服從權威

教會領袖也會犯罪,也可能作出錯誤決定。

使徒行傳5:29提醒我們:

「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

因此,捨己不能成為教會領袖要求信徒無條件服從的工具。

4. 捨己不等於犧牲自己的健康

身體、精神及情緒健康也是上帝所託付的生命。

長期過度服事、沒有休息、忽略家庭,並不一定代表屬靈成熟。

馬可福音6:31,耶穌也曾邀請門徒到曠野休息。

5. 捨己不等於消極接受不公義

基督徒可以在愛中拒絕錯誤,可以尋求公義,也可以保護受傷害的人。

真正的捨己不是放棄真理,而是不讓自我利益取代真理與公義。

十一、建立教會的捨己靈性操練:六個實踐步驟

如果要把加爾文第三卷第七章轉化為教會的靈性培育課程,我建議使用六個步驟。

捨己的六個屬靈操練

  1. 第一步:認識自己

經文:詩篇139:23–24

操練:檢視自己是否過度依賴人的肯定、成就或地位。

  1. 第二步:將生命獻給上帝

經文:羅馬書12:1–2

操練:每天將自己的思想、工作、家庭及服事交託給上帝。

  1. 第三步:治死自我中心

經文:歌羅西書3:5–10

操練:辨認嫉妒、驕傲、貪婪、爭競等罪,並在聖靈引導下悔改。

  1. 第四步:學習基督的謙卑

經文:腓立比書2:3–8

操練:在同工關係中學習聆聽、尊重與欣賞。

  1. 第五步:成為別人的祝福

經文:加拉太書6:2、10

操練:主動關懷一位有需要的人,使用自己的恩賜服事別人。

  1. 第六步:在上帝護理中安息

經文:詩篇131:1–2

操練:將無法控制的事情交託上帝,學習在不確定中信靠祂。

每日靈修反省問題

可以讓信徒每天安靜五至十分鐘,思想以下問題:

  1. 今天我在哪些事情上仍然以自己為中心?
  2. 今天我是否因為別人的成功而產生嫉妒?
  3. 今天我有沒有忽略別人的需要?
  4. 今天我是否願意接受上帝話語對我的修正?
  5. 今天有什麼事情是我需要交託給上帝的?

這不是要信徒每天檢查自己是否足夠好,而是幫助信徒在恩典中不斷成長。

十二、加爾文捨己觀的整體神學架構

綜合第三卷第七章,可以建立以下神學架構:

根基:上帝的恩典

基督已經成就救恩,聖靈使信徒領受並活出救恩

核心:我們不是自己的,而是屬於上帝

羅馬書12:1–2;加拉太書2:20

向上帝捨己

順服、信靠、敬虔

羅馬書12:1–2

向別人捨己

謙卑、服事、彼此相愛

腓立比書2:3–8

在苦難中捨己

信靠上帝的護理,持守復活盼望

羅馬書8:28;詩篇131篇

結果:基督徒生命的更新

敬虔、公義、節制、愛心與服事

提多書2:11–14

這個架構顯示,加爾文的捨己觀不是孤立的倫理教導,而是建立在救恩、成聖、教會論及上帝護理論之上的整體生命觀。

十三、加爾文捨己觀的神學評估與今日意義

我認為,加爾文第三卷第七章至少有五個值得今日教會重新重視的貢獻。

神學貢獻

今日教會的提醒

以上帝為中心

信仰不能只滿足個人需要

以恩典為根基

捨己不是靠行為換取救恩

以成聖為方向

信仰必須帶來生命更新

以愛鄰舍為實踐

教會不能只關心自己

以上帝護理為盼望

苦難中仍能持守信仰

另外,有三個地方值得進一步批判性反省。

第一,避免將捨己個人化。

如果教會只要求個別信徒謙卑、犧牲,卻不處理制度性的權力濫用與不公義,就可能使捨己變成維護既有權力的工具。

第二,避免將捨己苦難化。

加爾文非常重視在苦難中順服上帝,但今日牧養必須同時強調哀傷的正當性、醫療協助、心理支持及公義行動。

第三,避免將捨己功德化。

如果教會把服事時數、奉獻金額、犧牲程度當作屬靈成熟的標準,就可能重新陷入律法主義。

真正的捨己是恩典所產生的生命果子,而不是換取上帝接納的條件。

十四、重要學術參考資料

以下資料適合進一步研究加爾文的捨己觀及改革宗靈性神學。

作者

書名/資料

研究重點

John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III.6–10

基督徒生命、捨己、十字架、今生使用

John Calvin

Institutes, III.7

捨己的直接原典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Romans

羅馬書12章的生命更新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Philippians

基督的謙卑與信徒的合一

John Calvin

Commentary on Titus

恩典、敬虔與善行

John T. McNeill, ed.

Calvin: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基督教要義》學術版本

Ford Lewis Battles, trans.

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

研究加爾文原典的重要英譯本

原典及線上研究資源:

  1. Calvin, Institutes III.7 —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第三卷第七章完整英譯文本。
  2. Institutes III.6–10 — McNeill/Battles edition:可對照加爾文基督徒生命、捨己與十字架神學。
  3. Calvin on Grace: Selections from the Institutes:以基督徒屬於上帝及捨己為主題的原典選讀。

研究時要特別區分第三卷第七章「捨己」、第八章「背負十字架」、第九章「默想來生」及第十章「今生與其輔助事物的正當使用」。這四章彼此連貫,但各自有不同的討論重點。

Christian Classics Ethereal Library+2

十五、最後的神學總結:捨己不是失去自己,而是重新歸屬上帝

我認為,加爾文第三卷第七章最值得今日教會重新思想的,就是這個問題:

我們究竟是為自己而活,還是為上帝而活?

這個問題不只是關乎個人的靈修,也關乎整個教會的存在方向。

如果一間教會只重視自己的成長、自己的名聲、自己的資源與自己的制度,卻沒有真正關心社區、弱勢者及受苦的人,那麼教會就必須重新檢視自己是否真正實踐基督的捨己。

如果一位牧者只在意自己的講道、自己的領導地位及自己的服事成果,也需要重新思想基督僕人的道路。

如果一位信徒只在意自己的利益、自己的感受及自己的成就,也需要重新回到基督面前。

但同時,我們不能忘記:

捨己不是否定上帝創造的生命,而是讓上帝的恩典更新這個生命;不是失去人格,而是讓人格在基督裡得到更新;不是逃避世界,而是帶著基督的愛進入世界。

可以用一句話總結加爾文第三卷第七章:

我們不是自己的,而是屬於上帝。

Non sumus nostri, sed Dei.

因此,不再以自我為生命中心,乃要以基督為生命的主;不再只為自己的益處而活,乃要成為別人的祝福;不再被環境與慾望控制,乃要在上帝的護理中活出信心、盼望與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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