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應當將我們的生命丟棄而歸向上帝,深深地相信每時每刻的行動,都和上帝的旨意一致,或蒙上帝許可,並按著我們所需要的情形而行的。這樣的深信,就足以叫我們能在各樣事情上退讓,並肯接受一切臨到我們的,不以燭由於人,乃是由上帝來的。
我所親親愛愛的,我誠懇地求你(就是那誠實完全奉獻給上帝的人),你既已奉獻了,就不可再取回;應當記得:一個禮物奉獻後,就不由奉獻的人作主了。 “丟棄自己”是我們進程中最重大最要緊的事。這是開進內殿的鑰匙。若有一人真正知道 如何棄絕自己,就要“完全”了。所以我們應當一直堅固地繼續下去,不要聽天然理由的呼聲。
偉大的信心,是會產生“偉大的棄絕”的。在無可指望的時候,仍有指望(參羅 4:18)。 棄絕自己,就是將一切(利己的)顧慮撤去,讓一切都由上帝處置,所有基督的人都當領受 這話,因為經上說:“不要為明天憂慮,因為明天自有明天的憂慮,一天的難處一天當就夠了。”(太6:34) “在你一切所行的路上,都要認定祂,祂必指引你的路”(箴 3:6)。“當將你的事交托耶和華,並依靠祂,祂就必成全”(詩37:5)。
應當將一切內外的事,完全交托在上帝的手裏,並要忘記自己,專一地思想上帝。這樣做,你 的心就能無累、自由、平安了。接著要學習“失去自己的意志”在上帝的旨意裏面,一有了自己 的傾向時,就立刻摒除,無論多好都不理。總要用“漠不關心”的態度對自己,只理會上帝永遠 的旨意。無論是為著身、心,暫時或永久,一切都當棄絕。並要將以往的事忘記,將未來的事 交托上帝,卻將現在的侍奉獻給上帝。只在上帝的裏面觀察一切;除了罪以外,要認定我們所遭遇的 一切,都是出於上帝。要絕對地順服上帝;無論你的裏面和外面的一切情形,都要聽憑上帝的美旨來 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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