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是與屬血氣的爭戰,乃是與......天空屬靈氣的惡魔爭戰。
」(弗6:12)
「我們...... 不憑著血氣爭戰。」(林前10:3)
意義
屬靈的爭戰與屬世的爭戰不同,它不靠血氣之勇,不用屬世的武器,純粹是靈界的爭戰,是基督的國與撒但的國的爭戰。忠心的基督徒是精兵(優越的戰士),基督是元帥(提後2:3;啟17:14)。
類別
屬靈的爭戰有個人的(弗6:12),有集體的(啟12:7),也有全面的(啟19:19)。聖經中的爭戰一詞,含意廣泛;連捽角(比武)、競賽(比賽)、爭鬥和爭論都包羅在內。讀聖經時,不可把這些意義看作完全相同。
目標
一. 罪惡(來12:4)。信徒與罪勢不兩立,自己不願犯罪,也想把罪轄制的人救出來。有時必須攔阻罪惡勢力的蔓延或伸張,因為我們是站在主的一邊。
二. 肉體的情慾(加5:16-18)。肉體的情慾與聖靈相爭,我們站在聖靈的一邊,要順從聖靈,才勝過肉體情慾的力量。
三. 魔鬼(雅4:7)。魔鬼是上帝的仇敵,我們是上帝的兒女,與魔鬼勢不兩立。
四. 違背聖經真道的信仰、行為、運動、思潮(猶3)。真道是由使徒時代傳流下來的純正(健全)教義,是信仰的準則,以基督為中心,以救贖為根據。加拉太眾教會中「別的福音」,歌羅西書中的理學(哲學),帖撒羅尼迦後書中的「不法的隱意」,提摩太前書中的「鬼魔的道理」,「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彼得後書的假先知和假師傅等等,都是與真道對抗的。信徒須提高警覺,在主的帥領之下,為真道而戰。
操練
1. 每日須有穩定的,正常的靈修生活。
2. 不可停止聚會,也不可與主內的同道疏遠。
3. 保持為主傳福音和每日為主工作的心志。
4. 遭遇苦難打擊、危險試探的時候,記得更多親近主。
5. 注意聖靈的攔阻,責備,良心的不安,不可剛愎自用。
6. 防備撒但的攻勢,切莫因親友的感情,個人的利益而出賣自己,也出賣主和主內的弟兄姊妹。
7. 在視野不清的時候,求主給我們屬靈的眼光,去分別是非黑白,看穿敵方的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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