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希伯來文使用「心中愛慕[上帝]」(Rasa)(代上29:3),另外,有時使用「對上帝那種幼年的恩愛/愛情」(Hased)(耶2:2)來表達靈修。可見靈修就是要保持這種對上帝的愛慕/愛情。
新約希臘文使用「私自崇拜」(Ethrlothreskeia)(西2:23),或「所敬拜的[上帝]」(Sebasmata)(徒17:23)。可見靈修也是一種個人對上帝的敬拜/親近。
按一般宗教的用法,靈修生活是修養靈性的生活,也就是操練靈性的生活。按英文Devotion,是指一種心靈的操練。例如:祈禱、讚美、默想、個人的敬拜、集體的敬拜等等。這種操練使信徒更多的認識上帝;益發的像上帝。信徒更多的親近上帝,就會更多的認識上帝;更多的認識上帝,使信徒活出像上帝的生活來。
自古以來,正確的靈修生活,被公認為信徒屬靈生命長進的唯一途徑。信徒必須在這件事情上用心學習。保羅對年輕的提摩太說:「操練身體,益處還少,唯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提前4:8)既然是一種靈命的操練,那必須運用方法,並且守之有恆。
「操練」(gumnaxo)原文有兩個意思:
一、可指“緞練”成一種狀況(提前4:7),把敬虔(eusebias, 屬靈生命)緞練成為一種形狀。例如,一看見你就看出來你是個屬靈人(指你的生命形像已有一個屬靈的形狀)
二、可指“習慣”(彼後2:14):心中習慣了某種的思想/行為。例如,一見到罪惡的引誘,你自然會走開的習慣,或者一遇到困難你立刻就會禱告。
靈修有它的典範;聖靈就是教練,聖經(上帝的話)就是課本。在聖靈的教導和訓練之下,信徒才會長進到完全的地步。沒有正確和正常的靈修生活,信徒無可能活出基督化的生活來。這種信徒,受不了罪惡、情慾、魔鬼的試探,受不了苦難的挫折;他也容易灰心、掛慮、懷疑、動搖。沒有穩定的靈修生活,他仍可大發熱心,為主工作,然而,靈命卻自覺枯乾無力。信徒沒有靈修生活,教會不會有真正的火熱興旺,只會有外表上的興旺而已。
靈修必須有正確的方法。信徒對靈修方法常有這樣的誤解,改正如下:
一、不能以時間長短為標準:這句話並不是為懶惰人說的。靈修不以時間為準,也不可馬虎,而是有計劃地進行。每天有規定的時間,適當的方法去靈修。
二、不能以早起為標準:最主要是每一天為自己按排一個適合的時間和地點。
三、不能以禁食為標準:法利賽人、回教徒常常禁食,並不証明上帝喜歡他們多過基督徒。最重要是否能清心安靜與上帝交通。
四、不能以強烈的情緒為標準:靈修是按部就班,靠聖靈的指導,藉聖經的話語,漸漸的去認識上帝更多。並不是憑感覺/感受,這些強烈的情緒只會使我們對上帝的認識建立在空洞的基礎上。只有上帝的話語才是扎實的靈修根基。
五、不能以特異的技巧為標準:道士或者會到高山雲深處游蕩,和尚或者會在古剎銅鐘下打坐,部落土族或者會在月圓之夜在沙地上擊鼓跳舞,但是基督徒的靈修是講究安靜,藉著默想聖經的話語去親近上帝。
什麼是正確的靈修方法呢?留意每天晨運的人們,他們並不是憑時間、情緒、早起、食物、興趣而成功。全在乎是否達到目的;就是比賽時勝過別人的表現。靈修的目的是主自己,表現是否更像主耶穌。主耶穌說:「憑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20)如果有人說,他的靈修很好,但是他的生活不能流露出上帝的香氣,不能勝過試探,不能行真理,哪有何用?
可見靈修生活的目標不是自己修養自己,靈修是以上帝為目標。我們朝向上帝而操練,祂是我們的準則和目標。
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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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主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