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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 星期一

如何防備眷戀屬靈經驗的試探

  

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屬靈課題。上帝的確會賜下深刻的屬靈經驗,例如禱告中的平安、敬拜中的感動、讀經時的光照、服事中的喜樂。然而,屬靈經驗本身不是信仰的根基。當人開始眷戀經驗,而不是眷戀上帝自己時,屬靈經驗就可能成為一種試探。

以下從聖經的角度提出幾項原則。


一、分辨「尋求上帝」與「尋求感受」

聖經教導我們要尋求的是上帝,而不是某一種屬靈感受。

詩篇 27:8 「你們當尋求我的面。那時我心向你說:耶和華啊,你的面我正要尋求。」

大衛渴望的是上帝的同在,而不是某一次敬拜的感動。

如果我們常常想的是:

  • 「今天聚會有沒有感動?」
  • 「今天禱告有沒有流淚?」
  • 「今天有沒有特別的感覺?」

卻較少問:

  • 「我是否更愛上帝?」
  • 「我是否更順服上帝?」
  • 「我是否更像基督?」

那麼,信仰的重心可能已經從上帝轉向自己的感受。

二、以上帝的話語作為信仰的根基

屬靈經驗可能是真實的,也可能受到情緒、環境或個人期待的影響;但上帝的話語是信仰的客觀根基。

提摩太後書 3:16-17「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

耶穌在曠野受試探時(太4章),沒有依靠特殊經驗,而是三次引用聖經:「經上記著說……」。

因此,一個成熟的基督徒應該問:這個經驗是否符合聖經?是否使我更認識基督、更順服上帝?

三、不要把上帝限制在某種經驗中

以利亞在何烈山等候上帝時(王上19:11-13),上帝不在烈風、地震或火中,而是在「微小的聲音」中向他說話。

這提醒我們:上帝有時藉著強烈的感動工作,也有時在平凡、安靜的日常中工作。

如果我們只認為:

  • 一定要有流淚才算上帝同在;
  • 一定要有激動才算聖靈工作;

反而可能忽略上帝在每天忠心生活中的帶領。

四、以順服代替追求刺激

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約14:21

衡量屬靈生命成熟的標準,不是經驗有多強烈,而是是否願意順服。

例如:

  • 是否願意饒恕人?
  • 是否願意誠實?
  • 是否願意愛仇敵?
  • 是否願意忠心服事?

真正的屬靈生命,更多表現在日常生活中的忠心,而非少數高峰經驗。

五、接受屬靈生命有高山,也有低谷

聖經中的屬靈偉人都經歷過不同階段。

例如:

  • 大衛有喜樂讚美,也有痛苦哀歌。
  • 保羅有第三層天的異象(林後12:2-4),也有「肉體上的刺」(林後12:7-10)。
  • 耶穌自己在客西馬尼園極其憂傷(太26:38)。

因此,不要以為:沒有特別感動,就是上帝離開了。

有時候,上帝正藉著信心,而不是感覺,引導我們成長。

六、學習「憑信心,不憑眼見」

保羅說:「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不是憑著眼見。」(林後5:7

也可以說:不是憑著感覺。

信心建立在上帝的應許上,而不是建立在自己的情緒上。

例如:

今天即使沒有特別的感動,上帝仍然信實;今天即使禱告感覺枯乾,上帝仍然垂聽;今天即使敬拜沒有流淚,上帝仍然配得敬拜。

七、將榮耀歸給上帝,而不是自己的經驗

保羅雖然有非凡的屬靈經歷,卻刻意避免誇耀它。

哥林多後書 12:5-6「除了我的軟弱以外,我並不誇口。」

他更看重的是:「我的恩典夠你用的。」(林後12:9

真正成熟的人,不會一直分享自己有多少異象、多少神奇經歷,而是讓人更多看見基督。

屬靈傳統的提醒

許多屬靈前輩都提醒,要謹慎看待屬靈經驗。

  • 約翰.加爾文指出,真正的信心建立在上帝的話語,而不是短暫的情感波動。
  • 約翰.衛斯理認為,屬靈經驗若沒有帶來聖潔的生活,就不能證明它來自上帝。
  • **侯活士(Dallas Willard**強調,屬靈操練的目的不是追求特殊經驗,而是生命被基督塑造。
  • **傅士德(Richard Foster**提醒,任何屬靈恩賜或經驗,若使人驕傲或以自我為中心,就偏離了基督。

他們共同的觀點是:經驗可以成為上帝恩典的記號,但不能取代上帝自己,也不能成為信仰的根基。

總結

可以用一個簡單的原則來分辨:

眷戀屬靈經驗

追求屬靈生命

尋找感覺

尋求上帝

重視一時的感動

重視長久的順服

追求屬靈高潮

願意每天背十字架

以經驗證明上帝同在

以上帝的應許確信祂同在

容易驕傲或失望

在恩典中持續成長

最後,可以用保羅的一句話作為提醒:「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腓立比書 3:13–14

保羅曾有極深的屬靈經歷,卻沒有停留在經歷本身;他始終把眼光放在基督。這也是防備眷戀屬靈經驗最重要的原則:珍惜上帝所賜的每一次恩典,卻不讓任何一次經驗取代對基督本人的愛與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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