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禱告,也不例外。
(1) 如何準備呢?
這裡說的,不是準備禱告詞,花言巧語的屬靈話,而是說準備自己成為禱告的人,也就是準備朝見上帝。我們會見賓客,都要準備一番,見上帝更需要準備了。如何準備心朝見上帝?
聖經說:“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來一一:6)。
(2) 到上帝面前
“到上帝面前”不止是祈禱的需要和意願,而是說成功的親近了上帝;正如希伯來書第十一章所提到的那些信心偉人,是得了上帝的喜悅,為上帝成就了事功的人。聖經說:“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一二:14)
“追求”,是直追不捨,務求得著,如獵人緊趕獵物一樣。聖潔的基本意思,是分別出來歸上帝;在屬靈經歷上,是得主耶穌寶血潔淨,有聖靈的內住和引導,藉主的道日日潔淨,行在上帝的光中,才可以見主的面。
“到上帝面前”是與上帝相交的意思。那不是說環境,而是說心境。在舊約時代,人要尋求上帝,要按照地圖,到上帝在地上的住址,就是上帝立名的居所;但在新約時代,上帝在信的人中間。必須承認自己的罪,靠主耶穌寶血,洗淨一切不義,才可親近上帝。(約壹一:9)
聖經說:“上帝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約壹一:5)。同時,還要潔淨自己。“你們要親近上帝,上帝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潔淨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四:8)。
知道自己的罪,要求主寶血潔淨,並且賠償對人的虧欠;即使不覺得自己有罪,也不等於無罪,要全心的求聖靈光照。
(3) 手潔心清
這不是說外表禮儀上的潔淨,而是指生活和內心的潔淨,行為的改變。
主耶穌在早期工作的時候,有個長大痲瘋的,來求醫治。長大痲瘋的人,在律法上被定為不潔淨,必須與人群隔離,住在社區之外。同樣的,罪使人遠離上帝,也和人分開,使人有實存的孤單。那痲瘋病人尋求耶穌的恩典,向主禱告說:“主若肯,必能叫我潔淨了”。
主耶穌真是滿有恩典和憐憫,祂不但說:“我肯,你潔淨了吧!”(太八:1-4),而且伸手摸那長大痲瘋的人。結果他立刻恢復健康,而且恢復了和社區的交往,共同生活。
罪得赦免,得潔淨的效果,就是可以親近上帝,得蒙祂的恩典,與上帝的子民相交;同時,作為聖潔的社團,教會也必須注重整體的聖潔。
聖經中所提到禱告蒙上帝垂聽的例子,都是聖潔蒙恩的人。如果不潔淨的人,宣稱可以替人禱告,那麼即使他不是欺騙別人,也是自己被欺騙了。
有個得耶穌治好的瞎子,說得真不錯:“我們知道上帝不聽罪人,惟有敬奉上帝,遵行祂旨意的,上帝才聽他。”(約九:31)
這顯明他確是眼睛得開了。主耶穌自己也說過:祂之所以能行神蹟,是因為有上帝的同在;有上帝的同在,是“因為我常作祂所喜悅的事。”(約八:28)這也是我們所當時時省察的。
我們本來反對上帝的罪人,不配,也不敢親近上帝,只完全因為上帝的恩典,藉著主耶穌寶血的潔淨,才可以蒙恩祈求神,親近上帝。
禱告的本身,就是恩典,也是得恩典的開始。
我們需要認罪悔改,信主罪得赦免;得重生的新生命,被聖靈潔淨(多三:5)。重生以後,還是需要時常省察,用主的真理潔淨(弗五:26;彼前一:22);就像洗過澡的人,還是會腳上沾染塵土污穢(約一三:10),除非你不再走路,否則必須隨時清洗。這是說,如果有過犯得罪上帝,要隨時認罪悔改,求主的寶血潔淨,罪得赦免,才可以與上帝相交。
(4) 得恩的攔阻
有一個父親,每天回家的時候,他天真可愛的兒子,總是遠遠跑來歡迎,擁抱他。但有一天,他照常回家,看到那孩子態度變得不自然,跟他保持距離,把雙手放在背後,而且一直向後退;最後退到床前,還是把手藏在後面。雖然父親拿出特地給他買來的糖果,他還是不肯伸出手。父親拉他轉過身來,發現孩子靠的潔白床單上,有雙污黑的小手印!原來孩子是因為違背父親的話,玩泥弄髒了手,所以不敢伸手來接禮物。同樣的,如果我們不潔淨自己的手,也就不能伸出手來接受上帝的恩典。在聖經中教導我們,要“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提前二:8)。清潔的手,代表清潔的生活,才可以到達神的聖山(詩二四:4)。
舉手時,手在口的上面,如果手不潔淨,就掩住了口,使你的聲音不能升到上帝面前。有位牧師說:“難怪教會禱告的人這樣少,更難找到有效的禱告了。”
法利賽人的禱告,只是“自言自語”(路一八:11),因為他們沒有悔改親近主,心不清,手也不潔。自義自足,正是他不能得恩的原因。
先知以賽亞指著以色列的宗教人說:“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上帝隔絕,你們的罪惡使祂掩面不聽你們。因你們的手被血沾染,你們的指頭被罪孽玷污,你們的嘴唇說謊言,你們的舌頭出惡語”(賽五九:2-3)。
他們不是不信上帝,只是不知道上帝的聖潔,或是不注意上帝的聖潔。這成為禱告受攔阻的原因。所以到上帝面前的時候,必須先認罪,求主的寶血除去罪污。“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一:9)。上帝願意潔淨使用我們,作祂尊貴的器皿,作禱告的工作。(提前二:19-21)
(5) 行上帝喜悅的事
我們不僅要消極的除去罪孽,還要積極的行上帝的旨意。因此,聖經又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上帝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上帝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約壹三:15-22)
我們“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使我們的心可以向上帝坦然無懼,祈求也就得蒙應允。
主耶穌說明這個禱告的次序:“你在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3-24)。這是說,人與人間的關係出了問題,必須先處理好,與上帝的關係才可以暢通無阻。
在教會的集合禱告中,這個原則很重要;如果人不和,那種靈裡壓抑低沈的氣氛,是可以顯然感覺得到的。不過,主這話是指著個人“在壇上獻禮物”說的,也就是指出個人禱告的準備。我們必須養成靈裡的敏銳,不要違背主,而勉強維持外表,作假冒為善的禱告。這樣的習慣,比不禱告更糟。
這是說,我們與人之間平行的關係正常了,與上帝之間上行的關係,也可以暢通沒有阻隔。因此聖經訓勉聖徒們,在家庭中,要儘量維持夫婦間關係的正常,“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三:7)。
(6) 必須信有上帝
有人會覺得奇怪,討論禱告的話,說了這麼多,當然是信有上帝了。但實在說,你的表現,是否真的是信“有上帝”呢?你的觀念,行事,是相信祂嗎?
“必須信有上帝”不僅是相信上帝存在的事實,更包括相信上帝是照祂屬性的存在。也就是說,在相信上帝的全知,全能,和無所不在之外,並相信上帝是完全的慈愛,公義,聖潔,信實。因為缺少了整全或部分,上帝就不是上帝。
相信上帝,必須照上帝真實的存在,也必須建立並維持與上帝的正常關係。
聖經說:“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雅二:19)。因為它雖然信上帝的存在,信上帝的屬性,並不能幫助它親近上帝;它反而戰驚,自然會逃避上帝。只有蒙主耶穌救贖,因信得上帝稱為義的人,“因耶穌的血,坦然進入至聖所”(來一○:19),才可以到上帝面前,向上帝祈求。如果你向誰求甚麼,不僅是對方有沒有能力的問題,還在於他肯不肯,並且要看你照不照他的條件作。禱告也是如此。
(7) 信心的團契
教會“合而為一的心”(弗四:3),是聖靈已經賜下的,本來用不著再說。聖經在這裡提起,大家知道是為甚麼。
當然,合一相愛,不但在禱告的時候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也同樣需要;不但在公禱中需要,在私禱中也需要。合一不用去遠道追求,是已有的,所以說要“保守”。但人心常被屬地屬鬼魔的慾念支配,而有“嫉妒,分爭”(雅三:14-18),所以主耶穌教導門徒,先去後來的次序:“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太五:24);使徒彼得說:要敬愛妻子,“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彼前:7)我們不知道,這是否出於他個人的經驗,但不同心,禱告也不通,確實是最叫人難過的事,千萬不要習以為常。有一個信心集中的好見證:
耶穌在迦百農的時候,許多人擁擠在一所普通民房,要聽祂講道。地方小,人數多,不但房子裡面座為之滿,連院子也沒有空地。但那些擁擠的群眾,並不都是有信心的人。有信心的人,行動與眾不同。
有人帶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可二:1-12)
信在心裡是不能看見的;信心表現於行動,才可看得見。他們同心來見主,不因困難而灰心,不因環境而喪志;在地面無路的時候,他們向上看,竟然上了房頂!當然,給人家房頂拆個大洞,不是癱子拿起褥子一走了之就算;讚美主,榮耀歸於上帝,到天雨的時候,“屋漏偏逢連夜雨”,仍然是不愉快的事。因此,信心的行動,不能不想到如何給人家修補房頂。
同心禱告也就像協力抬癱子一樣,不是各行其是,每人走自己的路。
試想四個抬癱子的,如果各持己見,腳步不協調,被抬的人定然不會舒服。如果更爭執起來,各人自以為是,自以為信仰純正,要別人跟從他的路線,大家在比聲音大,眼睛大,拳頭大,被抬的癱子,不僅是不良於行,還要加上頭痛,病得不到醫好,還要受傷呢!這就是有的禱告會的情形。
同心合意的精神,對禱告是再重要不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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