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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1日 星期三

靈修的四重關係整合

    韋斯敏斯特基督教靈修字典定義:「基督徒的靈修指一種能鼓舞人生、觸摸現實的態度、信念、生活方式等等,包括靈、魂、體在內,非僅只是內在的生命。其目的在於實行基督的兩大誡命:愛上帝、愛人,實際上我們愛的對象應包括受造萬物,最真實的基督教靈修包括人及大自然在內。」

 

    因此侯特在《基督教靈修神學簡史》定義靈修時提到 :「基督徒的靈修絕不僅止於內省、以求心安理得,應包括人與上帝,與自我、與他人、與受造的四重關係的整合。靈修的起點是基督的靈內住在信徒裡,靈修乃是做門徒的一種方式。」

 

    因此,靈修學不只是學習如何進深與上帝的關係,更是「天、人、物、我」全方位的全人關係。在與「他人」關係層面的靈修學,帶著社會與倫理學的向度,許多靈修大師並不乏對世事針貶之社會公義的關懷。而靈修學與「自己」的關係,帶著心理學的面向,近年教牧關懷明顯重視這一塊,結合屬靈操練和心理諮商的趨勢。盧雲神父的靈修作品,更是這方面的代表,幫助人認識自己、認識上帝。至於四個方面當中與「大地、受造萬物」的關係,因著全球生態的惡化,對基督徒的靈性成長確實是個提醒,思考如何從大自然靈修,體會上帝對世界完整的救贖。教會在對萬物的面向,始終較隱晦,甚至常被窄化成單純福音大使命。

 

    20 世紀在基督教界才興起的靈修學,其實是我們失落的信仰遺珠,使我們重拾眾聖徒遺留的寶貴產業,讓我們重新體會基督豐盛的愛,是多麼長闊高深,遠超過於我們的時代偏見、宗派與信仰背景所體認的。這或許也算是種幸運,使得在歷史末端的我們,得以站在巨人們的肩膀上,遙望新耶路撒冷的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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