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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神學院或團契的靈修

 

  墮落後的人類是一直以自我為中心的,潘霍華認為唯一的出路只有仰望救主耶穌基督,而所謂仰望並非指靠我一已之力來仰望,以靈修來仰望,而是單單對基督的呼召來回應。鄧紹光強調潘氏在《追隨基督》所講論的就是這麼清楚簡單的信息,他指出潘霍華所要傳達的即是捨棄自我中心重新與世界建立關係,這樣的神學思想在《團契生活》中以獨處和共處二重靈修操練來表現:


  耶穌基督呼召我們並非離世獨立,而是脫離以自我為中心的世界;耶穌基督也呼召我們進入新團契之中,.這兩者同時在耶穌基督的呼召底下發生,也只有以耶穌基督為中心、為中保,人才能同時獨處和共處。只有通過耶穌基督,人才能真正的共處。因此,耶穌基督是真正的道路,唯一真正的道路。


  我們可以說,在潘氏神學中基督永遠是最要緊的一環,除去此一環扣,潘氏的神學就幾乎解體了,《第一亞當與第二亞當》、《追隨基督》、《團契生活》,都是以基督耶穌為真正的主軸,一個向度連接一個向度要將人類生命真正的問題及出路予以點化出來,這是真正的基督徒神學的努力和工作。潘霍華的靈修神學自然地也以基督論、以上帝的道(聖言)為主題及出路;潘氏的靈修神學不但未曾脫離傳統的基督徒靈修神學,可以和本篤、方濟(弗朗西斯)、路德、加爾文的靈修精神相呼應,連在方式和整個作息安排上都相去不遠。潘氏在《團契生活》當中所表現的並非要建立一套新穎的靈修神學及方式,反而我們常會發現他所做的倒是在提議我們重新投入已經失去的傳統。在<共同的日子>這一章,潘霍華所列舉的團契共同靈修的時段和類別,可謂與歐洲傳統的基督徒修道院所安排的方式相差無大:


  共同靈修的項目


  晨更/
    唱詩篇(以詩篇禱告)
    唱一首詩
    讀經(讀一段、一章的舊、新約)
    公眾唱詩
    共同禱告
  早餐(席上團契)
  工作
  午餐(席上團契)
  午禱
  工作
  晚餐(席上團契)
  晚禱(睡前最好)


  在上述的共同靈修的程序中,潘霍華對清晨的共同靈修(晨更)的說明頗為詳盡,基本上他認為共同靈修裡頭以清晨的靈修最為重要,因為清晨禱告決定了我們白天生活的情況。

 

    潘霍華他語重心長地說道:


  對基督徒來說,一日之始不該為每日的雜務所煩擾和催迫。須知道每一天都是主所創造的,祂是每一清晨的主。各種胡思亂想,諸多無益的話,在破曉的時分都能安靜下來,讓我們每日最先的思想,最先所說的話,惟獨獻給我們整個生命的主。清晨共同靈修包括讀經、唱詩和禱告。每一個靈修的方式都包括聖經的話語,教會的詩歌,團契的禱告。

 

  潘氏很清楚地將重點開門見山式的提出來,一切最好、初熟、首生的乃為呈獻給主基督;瑞士改革宗神學家Ragaz的身上也流露像潘霍華這種基督中心的神學及信仰態度,

 

    Ragaz 說:


  (基督)祂身上突現出活的上帝與父。基督是克服了世界、地獄與死亡的勝者。基督是復活與創世的生命。.基督是上帝國之完成,我的意思是:基督是上帝國啟示之完成;只有通過祂,上帝國及其真理才完全突現出來。.處在《聖經》終結的基督便是開始與終結,祂是上帝國。

 

  Ragaz 的晚期神學具足基督中心的思想,他並非一名守舊型的神學家,Ragaz 的神學充滿爆破力、新鮮感,但他清楚高舉基督是主的信仰內涵。

 

    潘霍華在晨更中倡導恢復唱詩篇,以詩篇禱告的教會傳統,他認為「詩篇在整本聖經中確實具有獨一無二的位置」且「詩篇是耶穌基督真真正正的禱告書。祂在詩篇禱告,而詩篇也因此成為祂的禱告,萬世不絕。是基督自己在禱告。耶穌基督在自己的教會中用詩篇禱告。祂的教會也禱告,乃是奉耶穌基督的名字禱告,因為基督在上帝的寶座前,同個人及會眾一起用詩篇禱告;禱告的人在這裡一齊加入耶穌基督的禱告行列中,使他們的禱告聲直達上帝的耳朵。基督於是成為他們的代求者。詩篇是基督為教會所作的代禱」。

 

    潘氏這一段話說得很有神學味,也很有基督論的意義,因為是基督成人的緣故,所以按照耶穌基督這個人的禱告來禱告,他的禱告是必蒙垂聽,得到所當得的應許。因著基督,聖靈在我們裡面為我們祈求,我們乃能照耶穌基督的禱告來禱告,也因此,當我們以詩篇來禱告時,我們都會有一種體驗,有些句子是我們無論如何無法靠我們自己能夠說出來的,他認識到自己不能用這些話這樣禱告,「我們知道這裡禱告的不是我們自己,乃是另外一個人。.除了耶穌基督自己,還有誰呢?是的,() 祂在這裡禱告,而且不僅在這裡,更在全部的詩篇中」。

 

    潘霍華更進一步提醒我們,「惟有祂(基督)才完完全全懂得這個禱告所說的一切」。潘氏的靈修觀中深深反應他的基督中心說;不只潘霍華如此相信,Ragaz也明白地說:「《聖經》包含著全部真理。它是上帝之言,同樣基督並非只是一種真理,他就是真理」,Ragaz 同時表明他相信基督所說〝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夠到父那裡去〞這句話。

 

    Ragaz 甚至仍然主張Extra ecclesiam nulla salus〝信徒群體之外沒有拯救〞。

 

    潘霍華和Ragaz在政治神學上的堅持和實踐,其力量來自他們兩人對於耶穌基督的信仰。他們的主張來自於他們的靈修、讀經、禱告,而他們的靈修體驗來自基督及祂的聖靈在他們生命內之工作。


  在此,我們要指出,潘霍華的神學、他的靈修是從基督徒的正統信仰傳統蘊育出來的,他的靈修與神學並承襲了路德的信仰傳統,也和天主教Ignatius的神操精神相符合,Ignatius的神操退省是以基督為中心,為響應福音的號召,教導人將自己生命全然擺上成為活祭。

 

    不論路德神學或是改革宗神學傳統,甚至天主教的神學及信仰,都是以基督為中心,藉著基督並由聖神的聖化,基督徒靈修才有可能,也才是真正的基督徒靈修。


  從宗教改革以來,路德、加爾文這些宗教改革家及其思想、信仰的後代,他們皆看重聖經,從聖經中不斷培養出他們的敬虔和靈修;他們也都重視禱告和讀經。潘霍華自己便體會到「默想聖經會帶領我們進入禱告」,他認為「最好的禱告方法是讓聖經的話引導我們,根據聖經的話作禱告」,而禱告即是準備好來領受上帝的話。

 

    禱告需與聖經的話聯結起來,不論共同的靈修或個人獨處時的靈修,都得深深依靠仰賴上帝的話語。潘霍華對聖經的見解值得我們參考並深加反省。主要,潘氏他堅信「聖經是上帝啟示的話語」且是「經歷萬世直到末日都不消滅的」,潘霍華指出「無論是聖經的全部或是其中的一句話,很顯然都遠遠超出我們的瞭解之外」,潘氏認為如果世人,特別基督徒有此自知不足的敏感,便會歸向耶穌基督,且深信〝一切智能知識,都在祂裡面藏著〞(西二:3),需要切記「我們所讀的聖經不是人生的格言或智慧,乃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所啟示的話語。」

 

  ] 潘霍華他認為當我們在崇拜讀經時,聖經上的歷史記載會帶我們到〝全新的境地〞,得到上帝的幫助來體驗到祂的信實,這一切是一種〝神聖的實在〞之體驗,在其中我們與上帝相會遇。讀經中基督徒會經驗到上帝的幫助和臨在此事實,潘氏努力並十分確信地提醒我們,基督信仰所信的乃耶穌基督已為我們所成就的,基督徒「我們的救恩是『在我們自己以外』(extranos),不是在我自己的生命史中,乃惟獨是在耶穌基督的歷史裡」,只有在聖經內我們才明白自己生命的意義。

 

    潘氏強調基督徒要再次重新認識聖經,首先是為了我們的得救,其次是為能站在牢固的聖經基礎上,如果我們不認識聖經或者不徒內心裡信從,則我們又如何對個人的行動和教會活動深信不移呢?潘霍華重申他的基本信仰立場:「決定我們道路的,不是我們的心思意念,而是上帝的話語」。

 

    他特別提及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此乃正確的讀經方法和檢驗省察靈性的要訣:


  正確的讀經方法,不是可以慢慢學習得來的技巧。此乃與自己的靈性高低大有關係。有時候,許多在靈裡老成而有經驗的信徒,讀得雖然拙口笨舌、慢吞吞的,卻往往遠勝於牧師那種完美無瑕的鏗鏘聲。


  潘氏指出當讀經不正確時( 心態、敬虔上不是時) ,是變得想刻意求工、浮誇、煽情或強制,所要的是吸引讀者會眾注意我,而非聆聽那上帝的話,此乃犯大忌之事。信徒若不信聖經所啟示的真理,以人的學說,自以為是的理性來評斷上帝的話,其實是自失立場罷了。


  在潘霍華的靈修神學思想中,在《團契生活》書內他絕少提到神學一詞,他是否反對神學呢?其實,我們看得出來,他所有靈修的要求就是為著神學的反省,神學此一深刻的生命工程。我們在此引用一段Ragaz 的話,話中的論點雖非出自潘氏之口,但頗能影射潘氏的觀點:


  我不拒絕神學,如果它只是思考的話,即在獲取對上帝及其國的真實認識的意義上進行思考。我同樣也不拒絕《聖經》詮釋學,如果它真的是科學,是關於歷史的科學,關於《聖經》的科學的話。這一切都是可貴的東西,都是關於上帝的,因而具有某種必然性。但是,我要拒絕神學,包括《聖經》詮釋學,如果神學成為一種思考方式,一種精神取向,如果《聖經》詮釋學成為一種人們為之自豪的對真理之佔有,甚至成為一種傲慢的、貪求地位與權力的僧侶行當的話。如果神學取上帝而代之,《聖經》詮釋學取上帝之活的話語而代之,我就拒絕它們。


  Ragaz 的話拿來反映當成潘霍華的觀點,似乎有其極大的危險性,不過,Ragaz 對於真正的神學、合乎上帝國旨趣的聖經詮釋學並不反對。潘霍華純然以基督的心、基督的救贖為其神學與靈修的判准,他對聖經啟示的堅持可見一班;潘霍華一直在他的文字中展現穩健的神學才華,細述由基督及上帝話語所立下的信仰根基及其可發展出的基督徒靈修神學的觸角。


  論到共同靈修時所用的音樂,潘霍華要我們明白「每天清晨所唱的是基督的新歌。這是上帝在地上和天上整個教會所唱的新歌」,而我們也被召要一同來歌唱讚美。在地上的信徒我們用貧乏的話唱出地上的新歌,但這首新歌首先是在心裡唱的,要記得心裡能唱是因為歌已被基督所充滿,潘氏他認為「會眾的一切歌唱都是屬靈的事。所有會眾唱詩的先決條件,就是全心信靠上帝的話語」。

 

    歌若不是對主頌讚,就會淪為只為自己或為音樂而歌唱,歌唱是表達所指,所頌揚的內容是遠超乎人類一切有限的話語,在潘霍華的心目中,團契或教會的音樂乃全然是為服務上帝的話語,「歌唱闡明了上帝話語的奧秘」,教會崇拜所唱的詩歌,是結連在上帝的話語中,因此,他主張要緊的是齊聲同唱。

 

    潘霍華傾向改革宗或加爾文對音樂的見解,崇拜的音樂應簡單明了、質樸無華,不可讓音樂奪去上帝的話語在詩歌中所擁有的主權,潘氏甚至指出「會眾是否能達到真正的齊聲同唱,就要看自己的靈性判斷能力。這需要從心裡唱出來,要唱給主聽,要唱出上帝的話語,要同心合意地歌唱」。

 

    這看來似乎極為容易,齊唱是那麼簡單的事,但潘霍華卻認為事實不然,就是有人會在齊唱中表現自己他以「幾乎到處碰到」來形容,潘氏他指出:


  齊聲同唱雖然困難,卻是個靈性的問題,並不那麼屬於音樂技巧的問題。如果團契生活中的每一位都有崇拜的心志,願意守紀律,就算大家在音樂造詣上非常不足夠,齊聲同唱還是會給我們帶來快樂的,因為這是這種歌唱所特有的事。


  潘霍華以為團契的唱歌是教會的聲音,在此時唱歌的不再是我,乃是〝教會〞(被選召出來為基督見證的一群上主子民)在歌唱,他指出共同歌唱若得宜,便必會開拓我們靈性上的視野。這番見解可能讓許多在教會音樂事奉上的兄弟姊妹不以為然,不過筆者的確贊同潘氏所說的,我們的靈性決定了我們的音樂是否為聖樂;潘霍華所說的靈性不是指我們的人格修養,而是在基督裡生命被對付了多少、交託了多少,是否為三一神所掌權的問題。如果教會的神學、神學院的神學不是屈膝在超乎萬有的基督之前,如果教會的音樂不是先恭敬在萬有主宰面前,每個指揮、琴師、演奏者、歌唱者.都想表現自己,終將容不下宇宙的大指揮家,祂將被排擠在教會(教堂)之外,我們的神學、音樂充其量不過是鳴鑼響鈸而已。


  在共同靈修中,潘霍華也強調禱告,他認為「禱告必須真正是我們的禱告」,我們得為每一天自己的工作、為團契中的每一名、為我們生活中的難處和罪過特別為上帝所支托給我們的人禱告,他提醒我們只要是「奉耶穌基督名字所作的禱告,不論是多麼的結結巴巴,我們都不該評頭品足、議論紛紛」,團契是由每個人彼此以禱告托住的,在團契中每一句批評的話都必須轉化為真誠的代禱,每一位成員的任務就是為團契禱告。

 

  從這些對禱告的片斷思想中我們可以窺見,潘霍華對團契的體會和深切的愛,他的靈性生活讓他知道禱告對一個基督徒團契的重要性,特別當有軟弱肢體時,潘氏他呼籲眾人當在此人他的軟弱中來托住他,使軟弱者在不能禱告時仍有力禱告。

 

    禱告是進入我們整天的工作中,也讓我們每天的每一句話、每一工作、每一辛勞都變為禱告、獻上成禱告。

 

    而午間和晚禱也不可忽略,這在歐洲具有濃厚的基督信仰傳統背景下不難理解,有些信仰團體仍持守在午餐前()的默想、團體祈禱的傳統。潘霍華在《團契生活》中依舊提及,表示他們的團體生活相當嚴謹;潘氏主張晚禱也當像晨更一樣,以詩篇禱告、讀經和唱讚美詩、同禱來結束我們一天的生活,並求主保守我們在閉目睡覺中,「心仍然可以清醒向著上帝」,或許當夜間有憂傷或試探臨到時,使我們的心仍得以保持純全、聖潔。

 

    到此,我們深深受潘氏的敬虔、謹慎、尊主為大、愛同信聖徒的心所感動。我們眾人皆何其軟弱,多麼需要日日迫切的彼此代禱扶持,整個神學院、團契實在只能以禱告托住每一位成員。


  在團契生活、神學院生活中,潘霍華看到一件致命的毒素「門徒中間起了議論,誰將為大」(路九:46)此一死敵,因此潘氏提議:「任何信徒最重要的事,便是從開始就盯住這個危險的敵人,予以根除,而且是愈快愈好」,他強調要學習幾樣功課是團契生活或神學院中需用心來約束、操練的:


  a.勒住舌頭的功課
  b.卑順的功課
  c.聆聽的功課(欠別人的第一種服事)
  d.助人的功課(欠別人的第二種服事)
  e.擔當重擔(欠別人的第三種服事)
  f.宣揚聖道
  g.屬靈權柄的學習


  在上述諸項中我們特別將屬靈權柄加以討論,因為此項常是最關鍵的要素。潘氏清楚地指出:「真正的屬靈權柄只在於我們是否學習到聆聽、幫助、擔當和宣講的功課」,其實這些功課基本上密切相聯,一個會聆聽的人自然易於幫助、擔當他人(彼此)的重擔,也自然而然會擁有一種屬靈權柄,潘氏認為屬靈的權柄其實建立在一個人如何執行服事人的職分上,他甚至指出舉凡世人所強調的才幹、品德、天資等等這些是屬世的事,不應該在信徒的團契中產生,否則將毒害團契,教會或團契強調這些時所顯示的乃「靈性上的病態心理」,這其實是在建立屬世權威、虛假的權柄。

 

    潘霍華要我們看的是真正的權柄、真正的權柄的來源,他主張「一切人的權柄都會危害權柄本身」,他特別強調「權柄之得以確立,是在於服事那位惟獨有權柄的人」,若說有權柄,那權柄就是能嚴格受主耶穌的話所約束管教的「只有一位是你們的夫子,你們都是弟兄」(馬太廿三:8)

 

   潘氏認為教會不需光環人物只需要耶穌忠心的僕人,一位忠心的僕人才是可以(靈性上)信託的人,才有屬靈的權柄可言。所以,對潘氏而言,權柄的問題「取決於一個人在侍奉耶穌基督的工作上是否忠心,卻絕不是那個人的特殊恩賜」,潘霍華接著說出一句值得重視的話,他說:「惟有不求自己權柄的僕人才能得到牧養的權柄,因為他自己也順服在上帝之道的權柄之下,是弟兄當中的一位弟兄」。

 

    這也是他先前所主張的一種靈性之途:


  摒棄自己的才能,正是獲得救贖、幫助的先決條件,也是對這種幫助的證明,這是惟獨上帝的道才能給與弟兄的。弟兄的道路不在我們的手中。

 

  潘氏所講的這一番話絕非好聽的一席名言,而是默想、深思、用心觀察團契生活後內心所得的肺腑之言,他認為「謙卑的人卻能持守真理,.他會守住上帝的道,讓聖道帶領自己到弟兄那裡。他既然不為自己尋求甚麼,就無需害怕甚麼,因此能夠藉上帝的道,用自己的口來幫助別人」。


  Mark Gibbard 指出潘霍華在Finkenwald 一間農舍和他的學生們過著〝潘霍華式的新式修道主義〞生活,這些體驗和如此生活的理由在《團契生活》一書中表露無遺。在Finkenwald這段期間,潘氏堅持遵照天主教的傳統,在祈禱時誦念全部詩篇,並稱此為〝偉大的祈禱傳統〞;此修道式神學院二年後被秘密警察關閉,潘氏又建立一個更嚴密的團體叫〝兄弟會〞, Gibbard指出「這個組織看來更像修道院,但潘霍華強調說,這不是一個俗世化的修道院,只是一個以最深刻的內心的專注而為外界服務的地方」

 

    潘霍華在此團體中堅持,每天早餐後進行半小時的聖經默想,常常每週默想同一段聖經,潘氏認為一天中若缺乏深入從聖經中領悟上主的言語,會使這一天成為一次的損失,他認為自己是「需要嚴格的祈禱規律」的人,祈禱是我們在一天中獻給上主第一項的服事,我們應該在一天中讓上帝的話不停地在我們的內心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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