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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2日 星期一

以基督為中心的靈修

 

  在現代神學的介紹中,潘霍華常被喻為是要將基督信仰的宗教味去除並以為人類已經成熟而似乎不再需要上帝和基督這樣的標籤。然而當我們細讀他的作品時,我們會發現潘氏是一位全然以基督為中心,敬虔、重視福音神學的牧者。他提醒基督徒們:「我們從亙古就在耶穌基督裡蒙選召」。

 

    潘霍華認為所謂基督徒的團契也是在基督裡形成的,我們應當在上帝的話語引導下,在耶穌基督裡面來度團契生活。因此,他對團契有一段親身經驗的體會:


  團契就是透過耶穌基督,並在耶穌基督裡面那一種甜美和諧的生活。我們惟獨透過耶穌基督,也是在耶穌基督裡面,我們才彼此相屬。信徒不再在自己裡面尋找救恩、釋放、稱義,這一切惟獨在耶穌基督裡找到。信徒活著,不再是靠自己靠自己的申訴和自己的義,而是出於上帝的申訴和上帝的稱人為義了。他是完全要靠上帝的話而活。潘氏在團契的生活上看到救贖及彼此幫補的真理,且看到他人所領受的救恩真理比自己強,他的團契生活神學是從基督論發展出來的:信徒需要別的信徒向他講述上帝的話。我們需要弟兄傳講上帝救恩之道。我們就是為了耶穌基督的緣故,也需要弟兄。因為我們自己心裡的基督弱於弟兄口裡的基督;在我們心裡覺得是不明確的,在弟兄口裡卻是確實的。信徒所有的團契、目的就是:彼此傳播救恩的信息。既是這樣,上帝就讓他們共聚一堂,賜給他們團契的生活。換言之,他們的團契惟獨透過耶穌基督和「外來的義」,才得以建立。沒有基督,上帝和人既無和諧,人與人之間亦無和睦。基督為此成了中保,如果沒有基督,我們就不認識上帝,不能向祂呼求,也不能到祂那裡去。同樣,沒有基督,我們就不認識弟兄,不能到弟兄那裡去


  潘霍華的話說得再明白不過了,而且他所指的弟兄並不是任意的人,志同道合朋友同志,他堅持「我們只有透過耶穌基督才能成為別人的弟兄」,所謂的弟兄是那些為基督所救贖,罪得赦免、蒙召信主、得享永生的人。潘氏主張「我們之成為弟兄,具決定性的,乃是由於我們是從基督來的。基督為我們行了大事」。即使是宗教社團,有理想的宗教性組織,若不是惟因基督,在潘氏眼中是不足稱為基督徒的團契的。只有在基督內,團契才能彼此真正擁有,具將來的可能性。潘霍華用一種廿世紀的神學家們不很喜歡的說詞來稱信徒的弟兄關係,他說:「信徒弟兄關係是種理想,乃是屬上帝的實在。信徒弟兄關係是靈裡的,不是屬魂(肉體)裡的實在」。

 

    潘霍華頗重視這種〝靈裡的〞和〝魂裡的〞二者的區別。對此,他的說明可以讓我們藉由他的分辨來識認何為靈裡的:


  信徒的團契惟獨以耶穌基督為基礎,所以是靈裡的,不是魂的實在。它的其它團契的區別就是在這一點上。聖經所謂靈,是指聖靈所創的一切事,同時,使我們心裡承認耶穌基督為救主的,也是聖靈。至於魂,則是指出於人的自然衝動、力量和稟性。一切靈裡實在的根基是上帝在耶穌基督裡那種清晰而明確的話語。一切魂裡實在的根基是人心那種模糊而混濁的追求和妄想。
   
  潘霍華的屬靈經驗告訴他,基督信仰中許多本質性的要素皆非人靠己力所能成就的,他說:


  信徒的團契像信徒的成聖工夫一樣,都是上帝的恩賜,不是我們所能要求的。同時,我們的團契也像我們的成聖工夫一樣,到底真實情況是怎樣,也惟有上帝自己才知道。

  潘氏也用了靈與魂的區別,叫人分辨何為〝魂裡的愛〞和〝靈裡的愛〞之不同:

 

  至於何謂愛,則「惟獨基督在祂的話語裡才能說明」,靈裡的愛是從上帝、從基督而來,基督處於我與他人之間,我無法要求同別人作直接的團契關係,不是用我的愛來規範、強迫、支配他人。

 

    潘霍華鎮重地宣告一項要緊的原則「對於信徒的共同生活來說,能不能及時分辨人的理想和上帝的實在,分辨靈和魂的團契,是生命的問題」,此即不能使團契成為一個運動、修會、聯會或敬虔社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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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霍華出版《團契生活》時是在一九三九年,當時歐戰正酣,潘氏年齡不過三十初頭,但卻寫就了《追隨基督》、《團契生活》等動人心弦的經曲作品,他的神學不單是學術結晶,最主要的是他的生命精神,反省深度以及信仰的真實貫注其中。和他同時代也屬英年早逝殉道的思想家,像法國的Simone Weil 和猶裔德籍的Edith Stein 兩位曠世女傑,都是早熟的思想領航者,也是靈性沈厚的基督信仰追隨者。潘霍華反對與世隔絕的修道院生活,他認為基督從並非避世反當要活在仇敵之中,信徒的使命和工作都在那兒;然而基督徒也不該由於害怕孤單寂寞而尋團契生活,這樣的人是在覓求麻醉卻將為自己帶來致命的孤單。

 

  只有活在團契中,我們方能獨處;只有獨處的人才能活在團契中。.只有在團契生活中我們才能真正學習獨處,也只有在獨處中我們才能真正學習團契。兩者之間沒有先後的關係,因為兩者是同時開始的,即因響耶穌基督的呼召而生。


  潘霍華強調獨處和靜默在基督徒屬靈生命上的重要性,也是因為潘氏早就識透真理並經年預備不斷操練,以至於當他被捕入獄時,他能從容就義。潘氏瞭解,身為一位願意信靠並追隨基督的信徒,我們蒙召時具雙重性:


  ( 一方面) 要記得,上帝呼召你的時候,你是單獨站在祂的面前。你必須單獨跟從祂的呼召,單獨背起你的十字架,單獨爭戰和禱告;你也要單獨死去,單獨向上帝交賬。你不能躲避自己,因為上帝親自揀選了你。如果你不願意單獨負責,你就是拒絕基督的呼召,.然而凡不能在團契中生活的,就當小心獨處。你蒙召是在信眾當中,然而這個呼召卻不是單獨對你,你乃是在蒙召者的信眾中背起十字架、爭戰和禱告。你不是單獨的。即使是在死亡和末日,你也不過是耶穌基督那個大教會的一個肢體罷了。你若輕看弟兄的團契生活,就是拒絕耶穌基督的呼召。

 

  在團契獨處中有一種微妙的平衡和維持關聯著,這就是與基督的生命關係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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