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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日 星期日

我來朝覲你,救贖我的主


I GREET THEE, WHO MY SURE REDEEMER ART


我來朝覲你救贖我的主,
你是我所靠我心的救主,
為著可憐我你曾受苦痛,
阮一切掛慮救你來釋放。

你就是慈悲恩典的君主,
用全能治理萬民所尊崇,
求你今降臨在阮心掌管,
顯出你純潔大光來照阮。

你就是活命我由你生存,
一切的恩惠才能你所分,
求你將信仰權能扶持阮,
賜阮有氣力贏試煉純全,

主你有真實完全的溫純,
你未曾顯出殘忍與痛恨,
願你賞賜阮豐盛的恩惠,
在完全一致和諧來做堆。

除去你以外別位無盼望,
在主的應允所信無空空,
求賜阮和平安靜與確信,
在你的氣力使阮永堅心。

 I greet Thee, who my sure Redeemer art,
My only trust and Savior of my heart,
Who pain didst undergo for my poor sake;
I pray Thee from our hearts all cares to take.

Thou art the King of mercy and of grace,
Reigning omnipotent in every place;
So come, O King, and our whole being sway;
Shine on us with the light of Thy pure day.

Thou art the life, by which alone we live,
And all our substance and our strength receive;
Sustain us by Thy faith and by Thy power,
And give us strength in every trying hour.

Thou hast the true and perfect gentleness,
No harshness hast Thou and no bitterness;
O grant to us the grace we find in Thee,
That we may dwell in perfect unity.

Our hope is in no other save in Thee;
Our faith is built upon Thy promise free;
Lord, give us peace, and make us calm and sure,
That in Thy strength we evermore endure.

這首聖詩是加爾文所作僅有的兩首聖詩之一,由於另一首聖詩毀於1870年德法戰爭,故以這首聖詩流傳最廣,也最為人所知。原來加爾文的宗教改革其神學上的見 解是擬將舊天主教注重儀式的部份傳統加以去除,其中包括以人所做的詩歌來稱頌上帝,然而就在1538~1541年間加爾文流亡史特拉斯堡期間因受到當地德 國路德宗信徒們所獻唱之詩歌而感動,因而改變了他對崇拜時唱詩歌的看法,當時他曾寫道:「唱詩有如此偉大的力量,足以激勵人心用最高度的熱誠與懇求讚美 上帝。」,而這首詩歌就是加爾文在1541年參加沃木斯(Worms)皇家宗教會談時以拉丁文所寫的聖詩。

英譯詞最早是在出現在1868年沙夫(Philip Schaff)所編的聖詩集中,其譯者是史密斯夫人(Mrs. Prof. H. B. Smith)Elizabeth Lee Smith。原譯詞之韻律為10 10 6 6 6 6 6 6,但後來為人改成10 10 10 10 ,就成了通用的版本。

約翰加爾文,1907710日出生於法國畢伽省(Picardy,位於巴黎東北約60哩省)的諾陽(Noyon),父親Gerard Calvin因著苦讀努力而成為Noyon 區的主教秘書,有兄弟姊妹6人,加爾文排行第二。自幼其父即對家中兒子們深具厚望,相當重視子女們的教育。母親法蘭絲(Jeanne le Franc)在加氏幼年時即過逝。1523年加爾文14歲時進入巴黎大學攻修神學,21(1528)時因他父親的期望赴奧爾良(Orleans, 法國中北部的城市) 攻讀法律,1531年加爾文的父親逝世後又回到巴黎大學讀古典文學,由於當時正值宗教改革興盛期,1534年加爾文受到影響亦加入宗教改革的浪潮,後因克普事件不見容於當局為恐被補,開始了其逃亡生涯,1536年時在瑞士巴塞爾(Basel)發表了其著名的神學論述『基督教要義』(The 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an),當時他年僅27歲。1536年路經日內瓦為李佛(Le Ferre)的學生法萊爾(William Farel, 1489-1565 法國人)所挽留,以領導該城新教徒,由於其作風受到反對勢力所攻擊,反對派在1538年議會改選中獲勝,在同年將加氏及法萊爾驅逐出境。加爾文來到德國南部的斯特拉斯堡(Strasburg)並於1540年與畢兒(Idelette de Bure)結婚。1541年時因反對他的派系失勢,加爾文在日內瓦民眾誠懇的邀請下回到日內瓦,其後一直到1564年逝世止他擔任了日內瓦政治及宗教的領袖。1541年加爾文重回日內瓦的23年間可說是新教運動最重要的時期,在這段期間他建立了神權政體(Theocracy)及宗教的寡頭政治(The Religious Oligarchy),這種政治可說是日後歐洲共和政體的濫觴,另外其學說在經濟上也點燃了資本主義興盛的火苗(馬韋伯Max Weber, 1864-1920)

由於加爾文神學只為榮耀神(Sola deo Gloria)的 中心思想,強調上帝的主權及相信聖經的絕對權威。他認為人的一切作為皆是上帝所預選也都在上帝的大能下受支配,為此人因當降服在上帝的主權下,凡事為上帝 而活,他同時也反對任何的象徵物及具象物之崇拜。這種思想的結果自然也表現在崇拜中音樂的形式,而發展出對今日聖詩有極大影響的韻文詩篇(Metrical Psalms)

加爾文對崇拜音樂的使用上有三項反對及三項主張:

三項反對為

1.       反對聖詠(Chorals)及絕大部份的複音音樂(Polyphony):由於聖詠曲在崇拜中常形成個人的表演,違反了為榮耀上帝而頌讚的原則。

2.       反對天主教(Catholic)的經文歌(Meter):在天主教的經文歌其中常對聖經經文有太多的改變,並非完全出自聖經。

3.       反對以管風琴(organ)或任何樂器做為伴奏。

三項主張則為:

1.       音樂是為了使一般信徒能唱歌讚美神,應該是簡單的。

2.       音樂是要直接獻給上帝,所以在崇拜獻上讚美時應當心存謙卑。

3.       為了達到上述原則最佳的方式就是齊唱、一拍一字、沒有伴奏地吟唱聖詩。

由於加爾文以為惟有上帝的話語配得頌讚神,不使用非直接取自聖經的經文歌或古代教會的聖詩,也反對吟唱那些非直接引用自聖經改革過的聖詩,深怕會使信眾對教義產生誤解,而若只以詩篇來吟唱因其沒有格律及詩韻,又不便記憶難於唱誦因而使得韻文詩篇(Metrical Psalm)及經節改編(Para phases of Scripture)的聖詩得以發展。

加爾文為了落實他的主張,在詩篇的翻譯上請來法國的宮廷詩人馬羅(Clement Marot)及俾紮(Theoaore Beza)將詩篇譯成法文的韻文,而後自1539年起到1562年三版完成了全部的詩篇韻文譯作,這就是著名的『日內瓦詩篇』(Geneva  Psalter),這本詩篇集影響了日後聖詩的發展至為深遠。

在音樂方面,加爾文得力於布邱(Louis Bourgeois or Loys Bourgeois)的幫忙,他收集了德、法的世俗音樂(secular music)、葛利果聖歌(Gregorian Chants)及部份自己創作的旋律為這些韻文詩篇作了簡單的調子(tune),初期詩篇中只有旋律而後加上了四聲部的和聲,韻律詩篇奠下了現代聖詩的基礎,它的普遍性使人們對教義有更深入的了解,以及對四聲部唱法的廣泛興趣,由於這些詩歌與當時傳統的教會音樂(sacred music)不同,曲風充滿了舞曲的節奏,引起了人們對唱歌的喜好。稱布邱的歌為『日內瓦的捷格舞』(Geneva Jiggs),布邱傳記的作者如此描述韻律詩篇作曲者如何運用世俗音樂旋律:

那時作曲家發揮他們音樂的天分在和聲方面,而不是在旋律的創作,他們多方面挑選旋律只要合適就採用,當時的音樂己沒有世俗音樂及教會音樂之分,所謂的作曲只是組合拼湊而己。  

作詞Word:
JOHN CALVIN, 1509~1564
作曲Music: 
EDWARD JOHN HOPKINS 出自日內瓦詩篇集1551年版
韻律Metrical:
10 10 10 10
曲調Tune:
ELLERS
來源Source:
詩篇19
首數Number:
152
選自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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