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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9日 星期六

主禱文指出基督徒當禱告是上帝的命令

 

    耶穌在教導門徒禱告時,是用命令式吩咐為開始。路德在他的大問答中論主禱文時,就相當強調禱告是上帝的命令,也是我們的本分。其神學基礎就是基於十誡的第二誡「不可妄稱上帝的名」。路德從反面解釋這誡命,他認為如果某節經文禁止某事,就意味著上帝允許與其相反的事。而這條誡命乃是要我們「敬畏、親愛上帝……在一切患難中求告祂的名,禱告、頌讚和感謝」。因此路德視禱告如同其他誡命一樣,是上帝「嚴格且認真地命令的」。所以這條誡命要求我們頌讚上帝的聖名,在一切患難中禱告呼求祂的名。路德認為對基督徒而言,禱告不是一種自由的選擇,而是一個必要的義務與責任。路德說:「禱告時,我們當說什麼,及應為何求告,我們當認為是上帝要求的,且出於對他順服」。

 

    這種基於對上帝的順服是路德心目中的第一優先,不在乎我們看自己是罪人或義人、配或不配。路德還特別警告,如果我們對此命令視同兒戲、不去遵行,上帝就要發怒施刑,後果相當嚴重。

 

    路德之所以要強調禱告是上帝的命令,另一方面也是因為他看見人性本惡的特質,這特質會使人「時常逃避上帝,認為他不須也不顧我們的禱告,因為我們是罪人,只配得怒氣」。所以他要求信徒尊重、順服這誡命,並且當思想:「因我自己,這禱告便算不了什麼;但重要的是因上帝曾這樣吩咐」。他認為上帝要藉此誡命,顯明祂不會丟棄或驅逐信徒。即使我們是罪人,上帝仍願意吸引我們到他面前,求祂施恩。因此,在本質上,路德要求信徒順服上帝的命令就是順服上帝的話,只是上帝的話以命令方式呈現,而上帝的命令是信徒能夠依靠信賴的基礎(on this I can rely and depend)。

 

    不過上帝的命令並非上帝蠻橫的獨裁表現,而是出於恩典的旨意,是一種親子摯愛的呼籲,目的是要信徒得著最大的益處。因此命令的目的是為了應許。這一點在小問答中表露無遺。路德在小問答主禱文的啟言中指出,禱告的基礎是上帝以溫柔的邀請,讓我們相信我們是祂的真兒女,「為要」我們放膽無疑地向這位親愛的父親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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