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被聖言約束的默想傳統
天主教的默想傳統,焦點在“事蹟”。清教徒的默想傳統,焦點在“聖言”。最典型的例子,是天主教傳統在“受難週”對苦路的默想。耶穌基督所走過的各各他道路的每一站,在時空中,為信徒的想像力搭建了一個舞臺。這樣的默想,最大的危險就是偏離聖言,淪為迷信。對聖像的默想,更是如此。換言之,天主教的默想傳統,注重畫面感(在這個意義上,趙墉基更接近於在空間上離他較近的東正教傳統,而不是宗教改革信仰)。而畫面感,是與人的各項感官,即人的靈魂的淺層次內涵密切相關的。然而,對大多數清教徒作家來說,他們的新教神學,幫助和決定了他們改變這一默想的進路,他們“不願默想基督生命中的事件,更願默想聖經中的教義或具體的教導”。
對清教徒傳統來說,默想是“靈魂的總動員”,必須以道為中心,深入情感、意志和知性的最深處,並在那裡匯合,直到不能分解什麼是飽含情感的思想,什麼叫有思想性的靈感。我們如何去判斷靈修的深度呢,在越深入的地方,上帝的聖言就越是清晰、自明和充足,這就是清教徒的靈修。在越深入的地方,上帝的聖言就越含混、神秘和不透明,這就是天主教、東正教、東方神秘主義、三元人觀及新紀元運動共同的靈修特徵(因為天主教會的啟示論,本身就反對聖言的清晰、自明和充足)。
這是一個骨子上的分歧。我們的想像力,必須受到載之於《聖經》的聖言的約束,只有在這一約束中,聖言才成為在我們內心統帥三軍的旌旗,和恩典降臨的唯一亮光(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正因為如此,在相當的程度上(但願我沒有誇大這一程度),清教徒的大多數靈修著作,可以被當作上帝的話語本身來讀(請不要誤解我的意思,我是說正如一篇解經式的證道,可以在相當的程度上被視為上帝的道本身去領受一樣)。因為其中充滿了上帝的話語。在《安息》中,除了聖經的智慧以外,你難以找到其他更多的人的智慧。在清教徒的默想作品中,激動你的,並不是他們的智慧與風範,而是上帝的話語本身,只是這道透過他們的靈魂總動員來傳遞而已。上帝的道,猶如一支箭,穿過他們的身體,然後,繼續射中了你而已。
而盧雲如何教導他的讀者默想呢。他說,你可以使用一幅聖像,一件“聖物”,或一句簡單的話,如“你是我的救主”,反復默想一個小時,直到他們進入你的靈魂。
第二,神學即靈修,靈修即神學
清教徒的默想,具有一種金屬般的氣質。尤其是在以巴克斯特為代表的清教徒作家(及荷蘭的第二次宗教改革運動)中,與他們的加爾文主義前輩相比,出現了兩種傾向,一種是理性化和邏輯化的,被不無貶義地稱為新教的“經院神學”。加爾文本身並不是一個“哲學性的神學家”,儘管他和路德一樣,有良好的哲學訓練,並與中世紀晚期的經院哲學之間有極深的淵源。但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開創了一種徹底摒棄阿奎那主義和亞裡斯多德哲學的,對聖經真理的闡釋方式。這種“非哲學化”的闡釋方式,實際上就是靈修的方式。換言之,我認為,改教運動以後的靈修寶藏,事實上就是從加爾文這一批“非哲學化的神學家”開始的。從此,對改革宗信仰而言,神學即靈修,靈修即神學。從加爾文之後,清教徒的神學家,幾乎都是靈修作家。而所謂靈修作家,也都是神學家。巴克斯特和歐文,就是這樣的代表。
而在中世紀的教會傳統中,所謂靈修作家,是指教會的神學家和教師以外的一種另類。一般來說,靈修作家的作品儘管有價值,但地位都不太高,因為他們大多缺乏神學的根基與對聖言精義的豐富闡釋(伯納德是一個例外,加爾文在《基督教要義》中惟獨引用了他一位中世紀作家)。人們會稱一位神學家為“大師”,但通常不會稱一位靈修作家為“大師”(這和我們今天是截然相反的,所謂大師就是經常寫一些不超過一萬字的文章,和不超過200頁的書的人)。
但是,從第二代加爾文主義者開始,出現了這種“哲學化的神學”傾向。改革宗信仰被批評為“腦袋大、身子小”,就是從這時候開始的。在某個意義上,改革宗和耶穌會,相當於新教和天主教兩大陣營內的種子選手,和各自教會中的尖刀排。他們擁有一些相同的特質,如敬虔,刻苦,博學,高智商,及行動的激情。如果沒有清教徒運動及荷蘭的第二次宗教改革,改革宗人士可能真會變成新教中的耶穌會。
然而,清教徒運動帶來了第二種傾向,就是重新強化了加爾文以來的“神學即靈修、靈修即神學”的傳統。換言之,清教徒的主要激情,就是關心如何將聖言與教義,闡釋和應用在全部生活中。因此,他們的神學既是教牧性的,又是靈修性的。在教會歷史上,從來沒有出現過這樣一種將神學、靈修和教牧融為一身的敬虔傳統。
同時,清教徒運動的另一個特徵,就是從關注“稱義”的神學系統,開始轉向關注“成聖”的經驗。而“靈修”通常的含義,就是指向信徒內在的成聖。
在這些方面,巴克斯特都是當之無愧的典範。他是他那個時代的“非哲學性的神學”的代表(以至於他通常不被視為一位學者),也是“教牧性的神學”和“神學性的靈修”的代表,同時也是關於“成聖”的敬虔操練的代表。在最後一點上,甚至有人認為他走得太遠了一點,近乎新律法主義。也在最後這一點上,他對後來的約翰·衛斯理及循道會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我認為,衛斯理片面地理解和吸收了巴克斯特,就像他片面地理解懷特菲爾德和他的改革宗信仰一樣。巴克斯特的“成聖”操練,從來沒有脫離過歸正信仰的“稱義”的根基。他雖未出席威斯敏斯特會議,卻完全尊重和認同《威斯敏斯特信條》。
相反,當我閱讀一些當代天主教靈修作家的文字時,我感到痛苦的,就是我永遠無法在他們“成聖”的亮光中,發現並穩妥地站立在一個不可搖動的“稱義”的根基上。請讓我這樣說,天主教作家的文字仍然是有益的,但前提是這些文字與讀者心中的宗教改革信仰相調和。
並且,清教徒的傳統告誡我們,不要相信一個當代教會的謊言,就是靈修與神學無關;或者,“成聖”的亮光與“稱義”的根基無關;又或者,對信徒的靈修而言,宗教改革運動是可有可無的。
第三,靈修的實質是悔改,默想的主要任務是對付罪
清教徒的默想,所關注的焦點是我們的“罪”。而當代靈修傳統,所關注的焦點是“苦難”。因此,清教徒的靈修,是帶來悔改的靈修。而當代的靈修小品的主要功能,是帶來安慰(或者說,不是建立在強烈而專注的悔改之上的安慰)。換言之,巴克斯特那個時代的信徒,對罪很敏感,一有罪就受不了。而我們這個時代的信徒,對苦難很敏感,一有苦難就受不了。這就是我所想像的、在巴克斯特的跨時空教牧研討會上,他為什麼會對我說,“我感到有一種特別屬於你那個時代的不健康,對我來說是陌生的”(請原諒我假設性地使用引號)。
事實上,巴克斯特本人,在青少年年代,就是通過閱讀這樣的靈修作品而信主的。直到英國作家笛福的《魯濱遜漂流記》中,仍然帶著這一清教徒精神。笛福這樣寫道,“即使只剩下他一個人獨自漂流在荒蕪的島上,然而,從罪中被拯救出來,仍然是比從苦難中被拯救出來更重要的”。
所以,讓允許我再說一次討厭的話,對一個宗教改革的屬靈後代而言,即使讀《魯濱遜漂流記》,也可能比讀一本天主教靈修大師的作品,更能説明我們建立以福音為中心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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